跨党派立委王定宇、陈柏惟、经济民主连合共同推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图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看中国2020年9月30日讯】为避免中资绕道规避审查,对台进行经济渗透,台湾民间团体与跨党派立委29日共同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明定中资若对第三地企业有“重大影响力”,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在台湾投资,并将提供1年期以上贷款、协议控制的行为都视为“投资”,填补中资入台5大漏洞。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导,为避免中资利用外资、港资、台商、及台湾人的名义规避审查规范,经济民主连合智库29日与立委王定宇、陈柏惟共同举行“强化中资规范反制经济渗透”记者会,公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
民连智库召集人赖中强表示,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对于中资的规定,已是2002年提出的老旧规范。这20年来,中国不断进行资本扩张,中资、港资、外资的界线已经越来越模糊,如果台湾法规持续认定港资并非中资,恐将使台湾的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与社会安定受到冲击。
赖中强说,这次经民连将与立委王定宇、陈柏惟合作提出法案,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现行中资规范的5大漏洞。包括:“控制力认定困难”、“中资假借外资、港资名义来台直接投资”、“中资假借外资、港资名义来台从事证券投资”、“未规范中资在台转投资事业”及“中资利用在地协力者来台营业或投资”。
针对第1个漏洞,赖中强解释,根据目前经济部规定,中资透过第三地来台投资,必须要中资对第三地公司有控制力,才能认定第三地公司为中资,但这在现实上有查证困难,因此,经民连主张应将“有控制力”放宽为“有重大影响力”,只要有重大影响力就必须视为中资来规范。
在第2个漏洞方面,过去南海控股曾向经济部投审会申请在台投资,大家虽然都知道其负责人于品海经营的媒体是北京喉舌,但是他却能以自己是香港身份、公司是香港公司来规避。对此,经民连主张,投审会未来受理时应要求投资人切结、登记并申报为非中资投资人,将来一旦发现不实,即可依伪造文书罪法办。
在第3个漏洞上,中资可以透过“华侨及外国人投资有价证券办法”在台买股,这是现在最严重的问题,因为这完全不用经过投审会审查,就可以取得台湾上市公司的经营权,这制度如果再不改,将来甚至连台积电都可能被中资买走。对此,经民连主张,应区分投资人是否为一般财务性投资,假如是一般财务性投资可不设限,但若投资人有意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则同样应依法切结、登记及申报。
第4个漏洞,应明定中资投资人股份或出资额合计超过该事业股份总数或资本总额3分之1以上或具控制力者,即为中资投资事业,其各项投资、并购行为都应适用中资投资之规定。
最后第5个漏洞,赖中强说,经民连提出草案,对于借用人头或出借人头者,均应比照“洗钱法制法”中的规避洗钱防制程序处罚,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应没入其资产。
立委王定宇则表示,过去许多对中资松绑的法条,都是马政府任内通过的,以台肥为例,2013年与晋群合资成立“旭昌化学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电子级化学品厂,最后却亏掉15亿股本。
他指出,马政府时代经济部长尹启铭曾提议,国营事业除了石油、水利、电力以外都开放中资,以及马政府最后一年有IC设计公司跳出来喊开放中资投资,“还好当时挡了下来,要不然现在技术、人才全部移到北京去了。”
王定宇说,英国、德国、加拿大、澳洲、日本等国都有立法,针对国外投资对技术取得及国家安全影响,进行规范,台湾也须立法加强资金、技术的规范,保障国家安全及核心技术。现行做法是由政府部门进行中资审查,但因执政党轮替的缘故,可能导致中资审查忽松忽紧,他认为应该将管制项目法制化。
他强调,在台湾安全上,不容许敌国经过投资掌握台湾的科技技术。另外,在中国享有重大利益、接受补助企业,企图影响传媒第四权,也要明确法律防范。
经民连研究员江旻谚也提到,由于马政府时期轻率的政策,导致目前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及重大公共建设都属于中资可来台投资的业别项目,因此经民连在草案中也规定,经济部应会商主管机关重新检讨,并正面表列开放项目,各主管机关也要拟具相关影响评估报告并提请立法院同意,且立法院审查前应举行听证。
台湾基进党立委陈柏惟则表示,中资对公司若有重大影响力便会左右公司决策,甚至进一步出卖公司相关情报,这不仅对台湾经济有所危害,甚至进一步让台湾丧失加入民主国家经济圈的资格。若要搭上国际民主同盟阵线,那把台湾的经济体质打造好、完备民主防卫机制是很重要的课题,这也是此次修正两岸条例对中资定义最大的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