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反送中运动,今天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出庭受审,昨天深夜,他在脸书上发文阐述心情,“港人的勇气智慧,总会在绝处逢生。”资料照。(图片来源:Adrian/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7月6日讯】因为反送中运动,今天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出庭受审,昨天深夜,他在脸书上发文阐述心情,“不能那么老定,只望明天可以顺利步出法庭”,并形容港版国安法实施以来的香港现况“很像时光倒流至数十年前台湾”,但“港人的勇气智慧,总会在绝处逢生”。台湾守护民主平台的理事、法律学者宋承恩指出该法有五大恶劣之处,他痛批这是一部恶法,让港人因为害怕而噤声,让香港变成一个没有政治表达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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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在脸书指出,“几年以来,出入狗屋和法庭,已成我的日常。”不过,他自嘲说,对比起义士遭政权以暴动罪名起诉,“由衷觉得自己被控告组织、煽动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也不值得过份忧虑。”
他指出,近来有一个感觉,香港现在的情况,“很像时光倒流至数十年前台湾,面对如同《惩治叛乱条例》与《刑法100条》的香港国安法,只望大家一切安好。”、“若然行有余力,形势纵然坏透,也可以一起对抗。即使至今,在街头抗争仍未心息的同时,仍在各战线,有抵抗的可能吧?”
黄之锋不忘打气“不论本周未初选投票、继续组织工会、黄色经济圈”,他从不轻看政权(北京和港府)的打压,但他“更不愿轻看香港人的勇气智慧,总会在绝处逢生。”
港版国安法5恶 台学者:陷人于罪
据《epochtimes》报导,宋承恩指出,港版国安法的罪名非常广泛,包含任何社会经常活动、正常生活均有可能涉及犯罪。港府已宣布“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涉及分裂国家罪,3日第一起起诉案件是骑摩托车骑士背后挂“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旗帜。该名骑士只是展示政治意见,与分裂国家无关,这就是明显的因人入罪,已经违反国际人权,突显港版国安法就是设计来陷人于罪的法律。
宋承恩表示,该法恶劣之处还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与勾结外国危害国安罪。比如:占领立法会向港府抗议,只是表达政治意见就涉及颠覆国家罪;2019年香港反送中运动,港府不听取大多数民意,硬推《送中条例》,致使200万人上街抗议,这些人算不算犯了恐怖活动罪,胁迫北京中央或港府?
宋承恩还说,反送中运动过程当中,因为官逼民反,民意越来越无法上达,才会导致激烈行为产生,问题出在政治(府)阻挡民意的表达,北京官媒却指称这就是恐怖主义、活动,港府还进行抓捕等恐怖镇压,在政治上根本就说不通。
宋承恩痛批,勾结外国危害国安罪更夸张。假设有人到美国国会作证或者对国际特赦组织等NGO投诉香港的人权很糟,被逮捕时受到殴打、侵害等待遇,若被报导出来让北京受到批评,就犯了勾结外国危害国安罪,这就是用刑罚恫吓港人噤声。
宋承恩表示,在港版国安法规范之下,太容易犯罪了。各种正常言论表达,甚至与国外讨论香港现况,都会有人犯罪。显示北京用刑罚恐吓人民,不准表达其不喜欢的言论。所谓不喜欢是其说了算,像“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法律上并没有明订涉及分裂国家,事后用命令规范,未来《荣光归香港》会否也因为分裂国家禁唱?
还有设置国安机构,北京权力无限上纲问题。宋承恩说,北京在香港设置国安公署指导香港国安委,全部国安人员可进出政府警察检调机关;在法官部分则由香港特首指定法官审案。
北京政权全面控制香港警检审,要判谁有罪谁便有罪,羁押时以国安秘密,不使人知道羁押理由、犯行,而且关押时间没有限制,不让人保释,另外更监听个人活动,调阅手机资料、监看发文和删文。香港变成没有自由的地方,这是一个压迫人权的恶法。
对于外界讥讽该法是“宇宙法案”,宋承恩表示,这指管辖权部分,外国人如果被认定犯勾结外国、分裂国家等罪,入境或在港转机,就可能被逮捕,例如:民众于台湾直播,后面挂中华民国国旗,谈论到香港问题,北京就可能扣上“蒋介石的叛乱团体”分裂国家罪,在民众入境香港或者转机时抓人。
宋承恩最后指出,港版国安法让北京想法办民众就设法罗织入罪,此种不确定性让人害怕,带来了最大的恐惧。民众事先不清楚啥行为会触法,北京(港府)事后再找理由把民众关到大牢,这种根本不叫法律,而是陷人于罪的工具。该法所带来的影响跟文革乱抓、乱杀几乎没啥差别,只差没有红卫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