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七一当日大批防暴警察布防,阻止市民游行表达诉求。(图片来源:李天正/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7月3日讯】“港版国安法”正式在香港实施,香港民主派将其形容为将“23条”、《逃犯条例》修订和国民教育“三合一”的超级恶法,更凌驾于香港法律及《基本法》,犹如“一国两制的死亡证”。港版国安法将如何影响香港人参与政治?逐渐逼近的9月立法会选举又将会怎样?
“港版国安法”正式生效前夕,香港政治界弥漫一股肃杀气氛,多个民运组织突然宣布解散。香港公民党党魁、立法会议员杨岳桥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指,面对效力极为强大的国安法,政治组织都被迫根据法条内容,决定该放弃哪些理念以及计划。
国安法生效 政团纷纷解散
“国安法通过后,港府形同借由该法来向社会大众表示,他们将不再容忍与政府规定不相符的意见。这个情况迫使很多组织必须做出艰难的抉择,而我可以理解他们为何选择解散组织。”杨岳桥说。
对香港政治人物而言,国安法定义模糊却效力极广,根本无法清楚界定“红线”何在。杨岳桥说,北京似乎打算透过驻港国安公署来介入许多香港本地事务。由于人大常委会握有法例的最终解释权,因此所以政治人物在香港所从事任何活动,都有可能被香港国安委员会与驻港国安公署视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以国安法四大罪行中的勾结外国势力为例,北京对“勾结”的定义非常模糊,政治人物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或与外国朋友分享香港当地情况,都可能被视为勾结,“如果依照中国政府在其境内如何用类似法律对付人权律师或倡议人士,我们应该明白国安法实行后,任何假设性的情境都有可能发生。”杨岳桥告诉德国之声。
驻香港多年的澳洲作家与律师戴安通(Antony Dapiran)表示,国安法形同阻断了香港人能继续参与政治的所有途径,不论是参与选举丶和平示威或是比较激烈的抗争行动,都已被国安法定义为“违法行为”。“香港年轻人必须面对一个非常悲哀的现实,那就是不论他们试图透过哪个管道参与政治,香港政府总有办法中断他们的计划。”
香港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港版国安法”第35条提到,若被判违反国安法,即会丧失参选资格和公职,包括参与区议会选举、立法会选举和特首选委选举。律政司长郑若骅被问到被定罪者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时,直认条文没有列明丧失多久,有机会是终身。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1日在泛民记者会上形容,这凸显“港版国安法”具凌驾性,已超越《基本法》及香港普通法。如《基本法》列明立法会议员因刑事罪被定罪超过3个月,则5年内不能参与任何选举;但根据国安法条文,一旦被判决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则永远不得参选。
她形容,国安法是一国两制的“死亡证”,香港人已无法用过往的逻辑、理性、文明以至制度,去解释港区国安法,“整件事就是人治,香港以前一直奉行的制度,已经无法回头了。”民主党议员涂谨申也形容,香港已沦为“一国一制”,大陆以专制、独裁、人治为香港立法,“将内地的语言、概念、手法全放进去”。
料立法会选举将现DQ潮
踏入7月,香港民主派原本正在积极备战9月立法会选举,准备在区议会选举大捷的基础再下一城,争取立法会过半数议席。民主派即将于7月11日与12日展开9月立法会选举的初选。
惟国安法通过后,势将成为当局操弄立法会选举的利器。香港大律师与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接受德国之声访问时说,相信港府将大量判定泛民候选人失格,借此防止泛民在9月的选举中取得多数议席,“中国政府无法阻止上百万的香港民众上街投票,但是他们可以透过国安法来判定他们失去参选资格。我认为他们会运用国安法来阻止最令他们担忧的一些政治人物投入9月的选举。”
民主派运作空间大大受限
就算能够进入议会,民主派议员的运作空间也已经被严重压缩。戴安通指,民主派作为香港的反对党,主要仰赖在立法会内阻碍议事与在立法会外发起示威游行来参与政治。然而国安法实施后,不少民主派长期仰赖的政治参与模式已成为违法行为了。“国安法中部分法条甚至暗示在立法会内妨碍议事可能被视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所以这也显示国安法将大大限缩民主派未来能采取的政治参与模式。”戴安通说,这也是香港民主派未来面对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