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选罢法修正:防黑金、境外势力介选(图)

发表:2020-06-0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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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选举
台湾选民。资料照。(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0年6月5日讯】台湾内政部4日部务会报通过修正两部《选罢法》,共112条文。除新增选举、罢免赌博罪,最高可处5年以下徒刑,并禁止境外势力刊播广告,防杜黑金、境外势力介入选举罢免。如能顺利完成修法,最快2022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就能适用。

为求选举、罢免制度与时俱进,内政部6月4日发布新闻稿表示,部务会报通过“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两法案共修正112条条文,使草案更加周延完善。

为净化选风,修法增列选举、罢免赌博罪,修法后,经营选举赌盘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5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参与赌博也可处6个月以下徒刑、拘役或科10万元以下罚金。

修正草案也新增规定:获政党提名的参选人若对具候选人资格者,期约贿赂放弃竞选,也就是“搓圆仔汤”者,一旦经判决确定,其推荐的政党亦将受连坐处罚,依选举种类判刑确定人数处50万至5000万元罚锾。

为避免假讯息干扰选举,修法草案强化选举罢免广告实名制,规定广播电视、电子通讯、网际网络或其他媒体,在竞选罢免活动期间刊播的广告,应一并载明刊播者、出资者及其他资讯。

同时,草案也规定禁止境外资金刊播选举罢免广告,以及在竞选罢免一定期间,候选人等利害关系人针对不实广告得申请“紧急限制刊播令”等,以遏止选举歪风。

这次修法也增订建置电子连署系统的规定,使候选人能以纸本、电子并行方式征求登记连署。

对于过去曾有政党借由联合推荐,规避政党法第27条,政党连续4年未推荐候选人参选,应废止备案的规定。修法也配合政党法的规范,新增公职人员候选人只能接受单一政党推荐。

内政部表示,今年选举期间曾有新成立政党反映,希望政府举办全国不分区及侨居国外国民立委选举政党电视政见发表会与辩论会,为因应时代变迁,加深选民对不同政党理念的认识,也新增相关规范,明定中选会应供登记的政党于电视发表政见,并授权中选会订定辩论会相关办法。

内政部强调,两项选罢法的修正,为防杜有心人士以不当方式影响选举人投票意向,维护选举公平、公正,最快在2022年地方公职人员选举就能适用。



责任编辑: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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