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受害者及其家属试图依法寻求索赔。图为示意图。(图片来源:STR/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0年5月29日讯】2019新冠肺炎病毒疫情在中国缓解以来,部分武汉受害者及其家属试图依法寻求索赔,追究渎职官员行责,呼吁设立补偿基金。有关建议还试图送交人大代表,不过,结果似乎并不乐观。
索赔法律行动进行时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近日发出新闻稿,通报协助部分武汉居民进行新冠病毒受害索赔的进展。这个法律顾问团3月6日成立以来,陆续有20多名受害者及家属与之联系咨询和维权事宜,并抱怨他们所在社区、派出所或工作单位对当事人“劝说或者威胁”。两名受害者因此明确放弃维权,还有一些人“犹豫不决”,“只是断续与顾问团联络”,不过,还是有9名受害者表示,坚持继续维权。
索赔人民币百万元的由来
张海是坚定索赔者之一,他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算了一笔索赔账:“我父亲死时76岁,现在生活提高了,他活到86岁应该没有问题。我父亲正常工资一个月不到人民币5000块 ,也就4800块,加上抚恤金30,000多块,这样算的话,总数100万块不到,大概96万。”
张海说,其父是“多年来为中国核武器项目工作的解放军老兵”,1月16日在广东意外骨折,为享受公费医疗特意回武汉手术,但是院方只字未提武汉当时的新冠疫情,其父住院一周多后感染新冠病毒,不到两周后抢救无效去世。
索赔提出后的境遇
张海的索赔要求没有得到地方当局认可,因此寻求法律顾问团支持,他说:“地方基层官员都说过,武汉这么多人,如果都像我这么要求的话,谈不好,谈不拢,因为很多人去世的时候还很年轻。但是我说,谈不拢是你们的问题,我们的诉求就是这样的。他们叫我走法律程序,我说,走法律程序在中国不是笑话吗?在中国告地方政府?”
维权索赔期间,他说被当局监控:“目前我知道,我的微信、电话、包括微博都是被监控的,我跟人家联系得很少,手机都想甩掉。其实也没有做过什么,又不是反党,又不是间谍,反而监控我,我知道很多去世者的家属也是被监控的。监控人是不是需要人力物力?为什么宁愿花这些资源,而不能直面家属的诉求?”
上书“人大”无果
杨占青是“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的成员,他对美国之音说,顾问团考虑到个体维权的难度,即使这些受害者起诉至法院,也可能被拒绝立案。如果受害者持续不断维权,被政府视为不稳定因素,势必遭受无端打压,因此希望通过向两会提交民间立法建议,敦促政府能像当年解决三鹿奶粉事件一样,一方面追究责任人,一方面成立赔偿基金,以抚慰受害者,平息民愤。
关于立法建议中提到的“追究责任人”,杨占青说:“总共有20多个咨询求助。有的人的诉求的对象是医院或者单位,还有一些是隔离酒店。提出向政府索赔的大约有六七个人,主要针对的是没有来得及办住院手续就死亡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很难找到一个诉求的对象。他们没有住院,或者医院没有床位。这些人打交道交涉的是社区,而社区没有办法作为被告,因此引起伤害罪的主要责任就是政府。”
法律顾问团5月17日在上述建议定稿后,向网上收集到的9个两会代表的电子邮箱发送了这项提案建议,希望能有两会代表回复,表态是否愿意提交。
但是截止目前,只有西南交通大学统战部网公开征集提案建议,其它均没有给予回复,另有一个代表的邮箱地址错误被退回。
索赔的法理依据
2019新冠病毒受害者提出的索赔要求,法理上是否站得住脚?是否有中国现行法律可循,维权律师陈建刚对美国之音说:“中国相应的行政法规还是有的,国家赔偿法在这方面还是有的。国家的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不过主要还是国家赔偿法,但是,现在基本上没有什么用,这些法实际上是一种被废除的状态。作为一个人在中国已经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了,我本人看不到希望,中共把法律的外衣扯掉,基本类似文革时期那种状态。”
“新冠肺炎索赔法律顾问团”的新闻稿说,这次灾难,武汉市、湖北省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相关渎职官员的责任必须追究。新闻稿的“案据”部分,按时间顺序列出武汉市卫健委和国家卫健委,1月2日至19日“隐瞒”多名医护人员感染的经过,以及李文亮、艾芬等医生被训诫的情况等。
围绕核心证据的争议
上述案据是武汉冠状病毒受害者向政府提出索赔的依据,同时,有关国家和地区向中国提出索赔所依据的也与此细节有关。
对此,陈建刚律师说:“依据我对这个问题的观察,中共在这个问题上,对内是高压地拒绝,对外是高调地拒绝,完全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不过,中新网说,5月24日中国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在两会记者会上表示,就新冠病毒疫情针对中国的各种“滥诉”,没有事实基础、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国际先例,是彻头彻尾的“三无产品”。
中国公民有关这次疫情的国内索赔与国际索赔的重叠和纠葛,似乎正在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文章略删减,原标题:武汉一些新冠病毒受害家属提出索赔近百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