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4-12 09:48:16作者:
一位香港女乘客乘坐巴士期间,被港警截停,并要求她脱下连身裙搜身。事后该女进行投诉,希望索取当晚被拍摄的片段,港警却回应要大钱。图为2019年8月4日,有位港女被天水围警署的港警扯下内裤导致“走光”。(图片来源:香港时事台讨论区)
【看中国2020年4月12日讯】在去年10月,香港陈姓女乘客乘坐巴士期间,被香港警方截停,并要求她脱下连身裙搜身。事后陈女进行投诉,希望索取当晚港警拍摄的片段,港警却回应,因要将其他人的个资“打码”,需收取5至10万港元(约折合新台币20万至40万元)的打码软件费用与港警工资。
据《香港电台》报导,事发当时,乘客们下车接受截查,其中陈女被女港警要求脱下连身裙搜身,不顾周围尚有男港警及其他乘客,而陈女脱裙之后,女警未进一步搜身,也无检查连身裙。陈女事后决定向投诉警察科投诉。
陈女表示,她引用了《私隐条例》,申请索取港警当晚拍摄的片段,但却遭港警拒绝,称因为片段中涉及其他人资料。她事后再要求向港警申请遮盖他人个资、仅有自身画面的片段,不过港警却声称,警务处无打码软件,如果要索取相关片段,需支付“软件费”和“警方工资”。
陈女要求港警名列付费项目、费用及报价单等资料,均无收到回应。又过1个月,港警以片段涉及刑事调查为由,拒绝陈女的申请。
警察公共关系科对此回应《立场新闻》表示,港警有权向事主收取查阅资料时衍生的费用。相关电子纪录涉及一宗刑事案件,目前尚在进行调查,警方不多作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