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20-01-04 23:00:08作者:
自《反渗透法》三读通过后,引发外界诸多疑虑。陆委会主委陈明通2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法案相关情况。
记者会上,陈明通强调,我国不可能接受北京当局来台湾进行登记并游说,因此《反渗透法》采禁止制,而非美澳等国的登记制。
陈明通强调,要违反5项违反民主、干预选举的相关法规,才会有可能依照《反渗透法》来论处,若是正常交流则没有问题。
对于《反渗透法》并没有明定主管机关,陈明通对此解释,该法案并不是创新的法案,如果有违法之虞,也都会有各个权责机关负责处理,如果违反《集会游行法》,则会交由内政部处置;违反《选罢法》则是交由中选会介入处理。
陈明通强调,《反渗透法》有其特殊性,而且最初《两岸关系条例》也没有主管机关,仍依然能够落实。
当未来若有个案是发生在大陆地区,而对岸不愿意与我方配合调查时,该如何查办。陆委会副主委邱垂正对此仅表示,将会依据现有证据加以侦办,也就是要有足够的证据才能加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