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公安局副局长王守成被判22年。(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11月29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日前河北省市桥东区法院宣判,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守成,因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被判有期徒刑22年,罚款250万。王早前与妻子一同受审,陈妻的财产超过1亿元,曾为多个恶势力组织充当“保护伞”。
据陆媒报导,11月27日,河北省市桥东区法院对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守成受贿案作上述宣判。
判决称,2006年至2018年,王守成任宣化县公安局政委、宣化县公安局长、宣化区公安分局局长、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9多万元;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335万元;滥用职权非法设立“小金库”,数额945.86万元;并且有5521多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检方早前的起诉书显示,王充当史志刚为首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王守成的妻子张昭9月下旬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法院受审,原张家口市警察支队宣化大队车管所所长张昭,也涉受贿罪被开庭审理。检方统计王自参加工作后,其妻子及家庭拥有的财产总额逾1亿元,多用作投资信托理财产品、保险、房产和贵价首饰等。
2018年7月27日,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披露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守成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同时被逮捕调查的还有他的妻子张昭。
据报,王守成所保护的黑恶势力团伙之一,是以张家口市宣化区巨鑫商务酒店股东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其在宣化开设多家宾馆洗浴场所,长期组织卖淫活动,在多处娱乐场所开设赌场,获取暴利。此前王守成曾在网络上被多人实名举报,指其包庇罪犯等。
同时,王守成还以其女儿出国留学需要保证金,以及其妻子张昭购买虫草粉、燕窝等补品及在不同城市买房为由受贿及索贿。
王守成将赃款用于在不同城市购买多套房产,包括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林萃东路1号院某室的房产(北京“鸟巢”附近),位于“鸟巢”附近属于高档小区,每套房子的业主报价基本在2000万元左右。
资料显示,王守成曾长期在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任职,曾任宣化分局皇城派出所所长、宣化分局副局长、宣化分局局长等职;2013年4月起任张家口市公安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兼宣化分局局长,2017年底被免去宣化分局局长职务。
王守成是早前落马的张家口市公安局原局长潘静苏的旧部。2009年2月至2011年3月,潘静苏任张家口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期间王守成是宣化分局局长,两人有两年多的交集。此后,潘静苏调任保定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后兼任保定市政府副市长。
2016年4月24日,潘静苏落马。之前的4月16日,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落马。潘静苏被视为“河北政法王”张越的马仔。在河北省公安厅任职时,时任装备财务处处长潘静苏是厅长张越的直接部下。
2018年7月12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张越案,张越以受贿1.5788亿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