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示意图/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9年11月7日讯】加拿大一华人在MLS以及微信上发广告打算卖房,没想到因此把豪宅“给弄丢了”,还差点被“吃掉”11万定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据加拿大媒体报导,事情追溯到2016年,那时正是加拿大房市热火朝天的时候。
加拿大华人邢先生(xing,音译),当时花了217.5万元,在列治文山购买了一栋全新的豪华独立屋楼花,交房时间是2017年11月30日。
邢先生在交房前一共分期支付了11万6154加币,其中包括10万的定金,16154元的升级费和其他费用。不过,当时购房合同上有一条:楼花交房前,除非得到开发商允许,否则业主不能将该物业转售。
2017年11月18日,距离约定交房时间还不到10天,邢先生竟然在MLS迫不及待的将该物业挂牌“转让出售”(assignment sale),叫价$288万加元。同时,他还在微信和微博等中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不过,在微信和微博上的叫价比在MLS的要低一点,只开价249万。
建筑商很快就发现了MLS这条转让出售的广告。12月1日,他们在给邢先生的地产经纪发了通知,要求撤下MLS的卖房信息。邢先生和地产经纪接到通知后,当天晚上就马上撤下了。接着,开发商还发现邢先生不但在MLS发广告,在微信和微博等中文社交媒体也有发布相关信息。
因为邢先生的这种不守合约行为,开放商不愿意将房子卖给他,尽管邢先生非常希望这个楼花合同可以继续成交。开发商最后还是决定中止合约。邢先生期待了1年多的豪宅就这样让自己给“弄丢了”。
事到如今,邢先生只好要求开放商退还10万定金和其他费用。
开发商却不同意,理由是虽然MSL上的信息已经撤了,但是,微信和微博上的贴子还在,邢先生还是属于违约。因此开放商决定,没收邢先生的定金和预付费用。
邢先生说,虽然他违约在MLS上放盘,但已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不应作为违反或终止合约或被没收已付款项的理由,而且这也是一个无知的错误(Innocent Mistake)。
事情最后闹到法庭上。
法官最后判决开发商需要退还邢先生之前支付的所有款项,总计116,154.80加元及利息。
邢先生虽然赢了官司,但也只是要回了原来的钱,而之前想要购买的豪宅,等待了1年多,即将到手之际,却因为自己没有遵守合约给弄没了,还得花时间精力去打官司。
在此提醒大家,在加拿大做事,一定要遵守合约。否则,可能让你钱财损失外,还会惹来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