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200余万元,广西扶绥80后女副县长一审获刑13年。(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9月8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9月6日,广西大新县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及其胞弟陈祺受贿一案。陈英受贿达1200余万元,拒不退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据《广西日报》微信公众号9月7日报导了上述消息。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时任中共扶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伙同其胞弟陈祺共同商量,决定利用陈英分管教育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承建扶绥县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老板李某某、班某某等人谋取利益,事后由陈祺自行收受或者通过相关人员代为收受、协助转账等形式收取好处费及其所谓的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203万元。
在法院通报的消息中称,陈英拒不认罪、悔罪,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予以惩处,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陈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没收两人各自退缴的赃款人民币111万元、100.5万元。
受贿1200余万元,广西扶绥80后女副县长一审获刑13年。(网络图片)
据公开简历,陈英生于1980年6月,1998年从南宁师范学校中专毕业,毕业后在家乡龙州县龙州中学任教师。6年后,陈英转而从政,任水口镇副镇长。
2008年,28岁的陈英调任金龙镇镇长,两年后任镇党委书记。在这期间、陈英先后参加了广西艺术学院大专班、本科班师范专业自学考试和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的学习。2011年,陈英调任崇左市团委副书记、党组成员。2013年,时年33岁的陈英出任扶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此案引发网友热议。“18岁中专毕业就在中学教书,24岁可以直接成副科级官员,33岁就官至副县长,背景不是一般强大啊。”
“这显然是因为此女背后的人失势了而受牵连!”
“她不是不退赃,是已经分了!”
“看她的升职履历,明眼人都能明白,也许N年以后,她后台倒了,能大白于天下!”
“也许她交代出来更吓人,可能无期。”
“一个中专就能受贿1干2百多万,还有天理吗?!”
“还要追究把她提为副县长的人。”
“一个80后,官职不足七品,在如今高压反腐的大环境下,竟成为如此巨贪,根源在哪?值得深思啊!如此祸国秧民又拒不认罪的巨贪,只判13年,虽然在法律上任凭有话语权的人来解读,但何以服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