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公安局长李庄浩落马 多名下属涉黑恶势力(图)

发表:2019-09-03 15:59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广西玉林公安局长李庄浩落马多名下属涉黑恶势力
广西玉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庄浩日前落马。(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9月3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日前广西玉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庄浩被宣布落马。几个月前,其多名下属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被查。

据中纪委官网9月2日消息,李庄浩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李庄浩,1962年7月生,浙江绍兴人,其仕途一直在广西公安系统,至今已经有38年,曾任广西梧州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刑侦支队支队长、公安局副局长;2008年12月调任广西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期间2011年8月升为副厅级;2013年5月转任广西玉林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在玉林的第6年,李庄浩落马。

目前,官方尚未公布李庄浩落马的具体缘由。不过,网上流传针对的李庄浩的举报信,信中控诉奸商朱泓宣、朱泓达挪用和诈骗2亿元,而时任玉林市公安局长李庄浩为他们提供保护,竟叫博白县公安撤案。

今年以来玉林公安部门已有多名官员被查,其中包括博白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国兴、陆川县公安局副局长李轶聪、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林斌等,

值得关注的是,他们的涉案情况都有一共同罪名,“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今年6月,官方在对李轶聪的“双开”通报中称,其为开设赌场团伙通风报信,充当开设赌场团伙的“保护伞”,并收受他人送的赌场“保护费”等。

7月,官方对陈国兴的“双开”通报时称,陈长期与涉恶势力团伙头目密切交往,充当其 “保护伞”,纵容其违法,为其说情,干预案件查处,收受巨额贿赂等。

8月,林斌被“双开”时,通报称其为涉赌、涉黄场所提供保护,徇私枉法,还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另外,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原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庞昆雄涉被“双开”,通报指其“为涉赌涉黄场所提供保护”,涉嫌受贿犯罪等。

中共治下“官匪一家”、“警匪一家”的现象屡见不鲜。李庄浩长期任职的梧州市公安局7月也有一名副局长梁志伟涉黑恶势力被“双开”。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