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众6月9日自发举行“反送中大游行”(图片来源:看中国)
【看中国2019年6月10日讯】(看中国记者黎紫曦综合报导)香港民团6月9日举办“反送中大游行”,抗议港府审定《逃犯条例》。香港民间人权阵线宣布,游行人数有103万;也有港民提醒台湾民众,“这就是今天的香港”、“守护自己的地方。日晒雨淋,只为一个诉求。”
港人吁台湾人看清中国共产党
6月9日,有香港民众在脸书社团“爆废公社”贴出多张媒体在“反送中大游行”拍摄的照片,只见游行区域现场人山人海,大批香港民众在烈日下抗议港府审定迎合中国共产党的《逃犯条例》,该法案让中共政府得以拥有香港司法管辖权,直接从香港抓捕所谓的“嫌犯”。
香港民众在文中提醒台湾民众,“这里是台湾的社团,我是来自香港的朋友,这就是今天的香港,我们只是在争取一个安定的居住城市,保障人们应有的权益,守护自己的地方。日晒雨淋,只为一个诉求”。
香港民众6月9日自发举行“反送中大游行”(图片来源:爆废公社截图)
相关贴文引发港台民众共鸣,纷纷留言给予支持。
有香港网友表示,“在我们香港之死的事实上,看清台湾应走的方向。不要贪图眼前利益,出卖自己的家。”“台湾朋友请务必反抗统一,反抗一国两制。香港特别沦陷区灾民上。”
而台湾网友则普遍表示,“反恶法,香港加油。”“香港要加油,50年一过只会更惨,”“为了民主拚到最后。”
也有台湾网友见此景感慨写道,“这个有50万我相信,台湾那个(韩国瑜凯道造势破50万人)呵呵。”“想到我竟然有朋友说,只要经济会好,被统也无所谓,我就想给他X下去。”
青天白日旗飘扬香港游行现场
事实上,对于香港“反送中游行”活动,早已牵动两岸三地民众的心。
香港民众纷纷走上街头抗议港府审定《逃犯条例》(图片来源:看中国)
香港民众纷纷走上街头抗议港府审定《逃犯条例》(图片来源:看中国)
在两岸立场向来采用反讽口吻达到娱乐效果的“眼球中央电视台”,当日也对香港“反送中游行”进行了跟踪报导,其中提及,“反送中游行”持续到入夜,现场有人举起的台湾青天白日旗格外醒目,同时还写道,“今日于香港特别沦陷区举行之‘反送匪大游行’人潮汹涌,显见我国香港灾胞对赤匪非法统治极为不满。”
现场有人举起的台湾青天白日旗格外醒(图片来源:眼球中央电视台截图)
眼球中央电视台指出,香港此次游行的目的在于抗议《引渡条例》,此法案若正式生效,未来“赤匪将可指使香港特别沦陷区移送任何人至大陆沦陷重灾区”。
“送中条例”是什么 ?
美国之音报导,截止6月9日中午,全球约有8个国家、27个城市同日举行“全球反送中行动”,参与国家及城市包括加拿大4大城市:多伦多、渥太华、卡加利及温哥华;美国波士顿、芝加哥、洛杉矶、纽约市、华盛顿、三藩市、西雅图;澳洲墨尔本、悉尼、布里斯本、柏斯;另外,还有英国伦敦、德国柏林、日本东京、台湾台北市,以及荷兰阿姆斯特丹、法国巴黎、丹麦哥本哈根。
那么,“送中条例”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会引起全球关注?
自香港政府今年2月提出修改《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后,遭到民间、商界、法律界及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的激烈反对,原因是一旦《逃犯条例》修改完成,香港行政长官将“无需”透过立法会监督,直接将出现在香港的疑犯,引渡移交给现行条例未涵盖的司法管辖区,包括中国大陆。此外,草案若通过,也可溯及既往,适用于修法前发生的案件。
因此,外界将其称为“送中条例”。
而现有《逃犯条例》是香港于1996年主权未移交中国大陆前,由港英政府的立法局订立,并与 20 个国家签有逃犯移交协议。港英政府在制定《逃犯条例》时强调,“只与司法制度、刑罚制度、人权状况达标的政府建立引渡关系”。英方立法原意并不视没有订立引渡协议为“漏洞”。
当年担任立法局议员的前立法会议员吴霭仪指出,中港法制不同,且中国大陆缺乏人权及公平审讯的保障,因此原条例中不包含中国大陆。这是对香港民众的司法保障。
国际特赦组织、人权观察和香港人权监察也联合发布声明称,修法将会损害香港原有的司法保障,如果有人被引渡至中国大陆很可能遭到酷刑或其它形式的虐待,以及不公平的审讯。
国际商会香港区会也致函立法会指出,《逃犯条例》修法草案有明显的缺点,若是通过,将会导致香港居民失去自由、财产,甚至生命的风险。
香港电台则披露,香港中联办和中国国务院港澳办已于 5 月 15 日公开力挺《逃犯条例》修法。
《逃犯条例》修法在现况如何?
《逃犯条例》“送中条例”已于4月17日召开第一次讨论;5月11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但当时泛民主派和建制派爆发冲突,导致多人受伤。
《立场新闻》报导,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于5 月20 日表示,立法会《逃犯条例》法案委员会工作已经失效,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向内委会主席李慧琼提出直接送交6月12日的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
而对于此次“反送中”大游行,香港民间人权阵线表示,参与人数达到103万人,但警方却指游行高峰只有24万人,令外界感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