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游行抗议反对逃犯条例。(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6月8日讯】港府力推“逃犯条例”引发港人恐慌,有港青表示,“逃犯条例”即将审议,如立法会主席配合港府,就可于七月前完成三读,但社会对送中恶法相当不安。
一位香港青年投书自由评论网称,“逃犯条例”令港人自危,尤其商界人士,即使政府提高移交门槛至判刑七年的罪行,但归根究柢,香港人始终对中国大陆的司法制度没有信心。
“而这条“送中恶法”更令香港的营商环境变得岌岌可危”,作者提到,近日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到处解说“逃犯条例”,指香港各界人士误解条文,甚至说该条例绝对不会破坏香港的营商环境。
作者认为,与其听局长的一面空谈,倒不如留意各界的实际反应。他并提出三个事例及疑虑:一、自政府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国际社会纷纷表示关注,无论是领事官员,或是国际商会,都希望港府可以撤回“逃犯条例”修订。
欧盟甚至针对“送中恶法”发出外交照会,可见国际间对这条恶法充满质疑。
文章说,如果这条恶法通过,国际对香港的评级将更不敢乐观,首当其冲一定是雄据多年的全球最自由经济体排名。“香港经济地位得来不易,为何要为了一条恶法破坏香港的营商环境?”
二、有不少工商界的朋友十分担心自己在大陆的业务,是否会被追究?李家超局长宣称,“引渡要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且不会追究80年代所干犯的罪行。”
作者对此不以为然,他提及已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中国政府的刑事追溯期没有期限,只需最高检察院同意立案调查,连1949年立国时的刑事案件都可以调查,更何况80年代的案件。
另外,港府至今仍未就工商界较易触犯的贿赂罪行作出豁免。“在中国司法制度欠缺透明度的情况下,港人十分容易误堕法网。”
三、中国官场制度朝令夕改,今天掌权者可以是陈大明,明天又可以是陈小明,如果你是陈大明的朋友,难保有一天被陈小明秋后算帐,而你每天就会处于恐惧的营商环境。
作者说,“你可能认为我言过其实,但这的确是中国的写照。我想请问李局长,在“逃犯条例”修订通过后,港府如何保障港人可以有免于恐惧的自由?”
《逃犯条例》将重创香港基业
另外,据上报报导,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近日致函港特首林郑月娥。信中明确指出,《香港政策法》中给予香港有别于内地的优待,重要前提是香港能维持足够的自主性,而《逃犯条例》将会令香港自主受到“不能修复的伤害”(irreparably damage)。
信中指出,即使美国最终没有完全取消《香港政策法》,只是对其中一、两项的特殊待遇作出修订,如特区护照的签证优待、视香港为独特关税区等,也足以令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遭受重创。
报导称,美国一旦重新检视香港的特殊待遇和地位,欧盟各国有很大机会作出相应的行动。
外界认为,西方世界已开始或明或暗地划了红线,《逃犯条例》一旦通过,距离各项惠港政策撤销之日亦不远矣。届时,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角色也会随之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