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逃犯条例》的争议继续扩大,政府方面在舆论上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局面。(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5月12日讯】香港《逃犯条例》的争议继续扩大,政府方面在舆论上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局面。
修改《逃犯条例》的诱因是台湾杀人案,嫌犯因“洗黑钱”罪被判入狱,最快也只能在10月底获释,有了好几个月缓冲,这令香港保安局长李家超“很心急”的案件,一下子又不这么“急”了。这为反对方提供“暂缓”和“咨询”的理据。
前两周香港十三万人上街示威,乃占中/雨伞革命之后最大的规模,真正显示了民气。这不但鼓舞了民主派,对急推修例的高官产生很大的压力,也鼓励了“中间派”或“温和建制派”反对政府“以现行形式的修例”。
属于商界的自由党早就明言,不会支持“现行形式的修例”。示威后,原属新民党(建制派)后脱党的“圆桌实政”田北辰(自由党名誉主席田北俊的弟弟),一面提出优先处理台湾杀人案,对系统性的修例从长计议;一面建议“港人港审”,意思是不把香港永久居民送到中国大陆。
接着,立法会法律助理法律顾问曹志远(同时又是《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的法律顾问)致函保安局,“要求政府就《(修订)条例草案》作出逾20项澄清,包括修订加入特首发证明书作“特别移交安排”,政府如何履行《基本法》第64条、对立法会负责;特首的决定会否遭到司法覆核挑战;《《逃犯条例》》政策原意是排除中国,政府提出修订是否改变做法等。”
信函大大扩充了法律争议的战线,因为他提出很多的细节问题以及引用的文本,都是此前无人提出的。比如,他质疑“特别移交安排不必经过立法会审核,有别于现行制度的临时安排”,要求澄清政府如何履行《基本法》第64条“对立法会负责”的条文。
他作为立法会的法律顾问(实际是政府雇员),没有站在政府的一方“保驾护航”,显示了其坚持“政治中立”的原则,这与其他一些立法会行政人员的行为(见后)形成鲜明对比。
可能成为“常规性”的行为
再紧接着,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陈弘毅在网志中发表六千字的长文,表达对“现行形式的修例”的担忧。能做到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无疑算是建制派或“亲建制派”的阵营。2014年香港政改,时任律政司袁国强也向他请教法律意见。因此,陈弘毅的“唱反调”非常引人瞩目。
陈弘毅首先指出,在国家之间嫌犯的“转移”,“引渡安排大多在相互签订引渡协议的基础”,在没有签订协议下,只会“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容许一次过的引渡安排”,而且这些安排一般订立非常狭窄的条件,也一般只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使用。
因此,作为“特殊安排”的移交,本应比一般签订协议的移交更加严格。可是在港府提交的文件中,虽然承认这时“特殊安排”,却反而简化了程序(废除了立法会的审议)。于是,“特殊安排”反而可能成为更加简易的安排,更加可能成为“常规性”的行为。
陈弘毅继续指出,在香港与其他国家签订引渡协议中,都有港府可以“拒绝移交”的情况,但在政府草案中,没有列明可以“拒绝移交”的基本条件。尤其没有考虑目的地(包括中国大陆)是否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接着,他引用香港《逃犯条例》“在某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的情况下,行政长官可决定不就该国民作出移交令”以及香港与其他国家的引渡条例的“香港行使其不引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请求国可以要求香港起诉有关在港人士”的相关规定,指出“港人港审”有其法律依据。
最后,他认为田北辰提议的“引渡法进行两阶段改革:在第一阶段,改革现行法律,以便通过引渡台湾的方式迅速处理陈同佳案;第二阶段将引入“特别移交安排”计划,即现有条例草案提出的修订版”都值得讨论。
应该说,陈弘毅的观点并非首创,但经过其严密详细的论证,有很强的说服力,更因为他的身份,其言论还代表了亲建制派阵营中相当一部分人的看法,于是更有震撼力。
香港的灭顶之灾
此后,继星岛日报之后,明报和信报也发表社论,要求政府不宜强推修订,要从长计议。还有人提出,正如林郑在政改的时候,不断呼吁民主派“袋住先”,这次修例,政府也不妨用同样的逻辑,先通过一个保守的方案“袋住先”,以后在循序渐进地改进。
此外,学术界、建筑界、娱乐界都有人提出联署,要求政府搁置修法。国际商会香港区会也措辞强硬地发长信反对,“指安排会令在香港的人面临失去自由甚至生命的风险,亦会令外资对在港营商却步,形容‘没有安排,比一个差的安排更好’”,要求政府撤回方案。美国“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发表研究报告,质疑香港《《逃犯条例》》修订一旦通过,就会违反《美国—香港政策法》,根据第202条规定,如香港没有足够的自主权,美国总统可通过行政命令暂停适用香港政策法的任何部分。实际就是威胁如果香港通过法案,美国就要考虑取消香港政策法。万一如此,对香港来说是灭顶之灾。
周一,律政司长郑若骅和保安局长出席新闻问答会,远远不能释疑。各主要相关官员的民望大幅下降。可以说,政府在香港的舆论战中已经处于极不利的位置。民主派这次在立法会的抗争值得大书特书。
在占中/雨伞运动之后,很多港独派写手指责议会斗争已没有作用,变成“行礼如仪”,民主派常说的“关键一票”的口号是“骗选票,骗笋工”(收入优厚的工作)的谎言。他们不但号召选民“不要投票”,还更有鼓动“票投建制派”,以“惩罚民主派”。多少由于这种偏激的口号,在2018年两场选举中,民主派候选人在“单对单”的补选中都不敌建制派对手。不但议事规则被该,民主派人数进一步处于劣势,在议会中的处境越来越困难。但在这个关键时刻,民主派议员却激发了战斗意志。
在法例提交立法会一读之后,根据议事规则,要进入法律委员会进行辩论和二读。本来,由于建制派人数占优,必然垄断委员会正副主席。只要建制派议员都支持,任何“恶法”都可以畅通无阻。在议事规则修改之后,民主派“拉布”的空间已经越来越少。
可是这次民主派却得到难得的机会。民主党的凃谨申议员利用其最资深议员的地位,依照规则主持“首次会议”,以选出正副主席,此后才能进入正式的辩论程序。在第一次会议中,利用民主派罕有能主持会议的机会,凃谨申允许民主派议员提出大量“规程问题”,始终无法进入选举主席的程序。建制派有议员出言侮辱凃,还被赶出会场。平时建制派把持会议,动辄把民主派赶出会场,这次建制派被赶可谓大快人心。
在第二次会议中,凃谨申继续主持,依然用了两个小时还没有开始选主席。这是史无前例的事。
妹仔大过主人婆
建制派坐不住了,在此后的“内务委员会”中,利用建制派的主席身份,以及人数上的优势,通过决议,向法律委员会发出“指引”,要求指定建制派的最资深议员经民联的石礼谦主持法律委员会会议。
由于内务委员会只能发出“指引”而非“指示”,法律委员会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根据一般理解,委员会要再开会讨论“是否接受”,而会议应该继续由凃谨申主持。这又给了民主派拖延的机会。
可是,立法会法律顾问却认为,由于议事规则没有说明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开会讨论。于是秘书处绕过凃谨申,向委员发出通告,要求他们在周一中午前书面表达立场,以人数多少决定“是否接受”。
本来,法律委员会确实有“书面表决”的方法,但在有主席的情况下,主席需要询问委员,是否同意书面表决,而只要有一人反对,就必须进入辩论。可见,书面表决只能用在没有太大争议的事项。而且即便是主席,也不能独行独断,径自宣布书面表决。可见,这次立法会秘书处的所作所为,没有依据地行使了超过了主席能拥有的权力,这俨然把自己放在了民选议员之上,从一个协助议员工作的角色,变成议员的太上皇,“妹仔大过主人婆”,完全不符合政治逻辑。这种违反政治中立的做法,再次对香港的法制制度造成伤害。
“书面表决”结果可想而知,建制派接受指引,石礼谦成为“主持”,他随后宣布会议从原定的周一推迟到周六,秘书处通知周一会议取消。
而民主派议员认为秘书处“政变夺权”,决定不理秘书处的通知,继续周一开会。于是在建制派缺席的情况下,民主派选出凃谨申为主席,法律界议员郭荣铿为副主席。凃谨申随即宣布,下一次会议在周六,与石礼谦主持的会议同日同时同地点。到时如何开会,真是一场好戏。
民主派认为这两个主席都是合法的,建制派、立法会秘书处、以及香港政府则认为,会议无立会秘书,无官员出席,连会议室的音响设备都未有启动,这次会议“非法”,只是民主派的“集会”而不是正式会议。
无论如何,民主派有正副主席在手,至少閙了“双胞”,这必然会引发法律争议。最可能的走向就是通过法庭司法复核。这样“节外生枝”之后,政府要速战速决,就难上加难了。
写到这里,不由得令人怀疑,建制派的出自商界的石礼谦,是否正在和民主派演一场大戏,否则,根本没有必要让会议改期。
事实证明,民主派以前在议会中固然有做得不足的地方,可是在如此关键的时刻,反而证明议会斗争有其“守尾门”的价值。
以林郑为首的特区政府,不遗余力地强推修例,背后推动力无非三种:中央授意,林郑主导争宠,林郑受人唆摆被陷害。
林郑主导争宠
现在看来,中央授意的可能性不大,因为中央的表态都是很循例的,比如这次美国报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还是那句“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反对任何外国势力试图干涉香港事务”,港澳办和中联办都没有发出很明确的信息。
林郑主导争宠有一定道理。因为林郑很得中国主席习近平支持,自己也经常说一些拍马屁的话。在几次场合都有人认为林郑的身体语言和中联办主任“不和”。于是林郑想为君分忧,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地位,并非没有可能。
但更大的可能就是有人唆摆,把林郑“摆上台”,让林郑民望下降,自己好取而代之。这种说法中的“恶人”是从民主派转投建制的前公民党主席汤家骅。其逻辑是,汤想自己做特首,利用林郑本身的骄傲以及前两年执政的顺利,让她相信修例“很容易”,最后导致林郑民望低,无法管好香港,才能把林郑拉下马,自己才能上位。这种“阴谋论”的逻辑,在香港正在越来越被人相信。
无论如何,在民主派、建制派中的中间派、以及更重要的是人民的反对下,林郑这次修例很可能遭受挫败,至少无法以“现在的形式”通过。可以说,修例正在成为林郑的滑鉄卢。最后“阴谋论”是否成真,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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