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中国国情”是一块遮羞布(HECTOR RETAMAL/AFP/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5月3日讯】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一床锦被遮尽羞。中共“为了”中国人民制定的任何荒谬绝伦的法律、制度,都可以用一句“唯一适合中国国情”来遮羞。
“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的劳动者权益,可以说就是劳动者没有权益。
众所周知,中国的法律是由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而中国的那些人民代表却是由官员代表和企业家代表构成;试问,这些官员代表和企业家代表所制定的“法律”怎么可能真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当然,中共为了营造一个虚假的执政合法性的国际形象,中国的“人民代表”必须要制定一套“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法,中国的这套劳动法至少在表面上看来比“吃人的帝国主义国家”好一万倍。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忘了,中国的劳动法是由企业家们制定的,就像马云这样能厚颜无耻地声称“能做996是巨大的福气”一样,中国的这些身为企业家的“人民代表”又怎么可能真正地从维护劳动者利益出发来制定劳动法?中国的劳动法里面留有广大身为企业家的“人民代表”为其自己预留的BUG。
中国企业家“人民代表“为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法预留的BUG,只有中国劳动者在遭遇不公正对待时才能发现,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劳动法没有能够行之有效地保护那些勇于投诉企业的员工的条款,员工投诉企业就意味着失业。在这样的“劳动法”之下,劳动者的权益怎么得到保障?中国的化工厂频繁爆炸,那些枉死的化工厂的员工也知道工作的危险性,但是在“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法的“保护下”,为了保住饭碗,化工厂的员工只能放弃对企业的投诉,冒死工作;
其二,劳动者得不到劳动报酬而向劳动保障部门求助时,其受理的门槛就是要劳动合同。中国的小企业谁会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即便企业在注册时签了几份劳动合同、缴了几份养老保险金,那也都是和亲戚签的劳动合同、为亲戚缴的养老保险金,中国的小微企业员工基本上没有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当这些员工得不到劳动报酬时,劳动保障部门不会受理这些员工的投诉,劳动者可以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其三,当劳动者得不到劳动报酬、劳动保障部门不受理劳动者投诉的情况下,劳动者还不能去堵企业的门、不能去政府门前讲理;否则,轻则拘留,重则判刑。
回顾一下中国的“人民代表”的奇葩提案,“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法会是怎么一回事!
嗟乎,“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的劳动法不如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