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9年3月28日讯】在3月25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目前房地产税法在研究起草阶段,还没有形成共识,仍有很多问题还在研究,并且意见分歧不小。分歧集中在哪些问题呢?
一年一度的博鳌亚洲论坛正在海南举行。3月27日,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在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在免税部分的安排上存在分歧,如果对第一套房免征房地产税,可能会激发普遍的“离婚潮”。
贾康:不同意见一直存在,但是内部讨论的细节只能是拐着弯地知道一些,“我过去接触到的意见分歧包括免税部分的安排。当时印象里比较主流的主张是按照人均多少平米(来做免税处理)”。因为现在中国已经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有信息支持的全套能力,具体包括城镇区域的房主们的家庭成员信息,有多少套住房,只要输入你的身份证号,这些信息就一目了然,所以主流观点是按照人均多少平米做扣除以后再征税。
但是网上有不同的意见,当时社科院提出一个假想方案,按人均40平米计算免征额,两个父母带一个未成年子女,三口人住120平米的房子,只要不超过这个标准就不用交税。但是,网上有不同声音,万一家中有成员不幸身亡,还按照人均40平米来征收房地产税就太不合适了。
在我看来,政府管理部门如果依法征税,确实得根据家庭情况变化征人家的税,不能在人家伤口上撒盐,要考虑社会成员的感受,不能光讲法上可执行,一个和谐社会要争取处理好这种事情。
我认为,免征房地产税的条件可以考虑更宽松一点,第一套房不征,行不行?数据支持非常简单。有人说第一套房大到400平米,小到40平米,那怎么办?我说那就大家讨论,大家愿不愿意接受这样一个条件,你不可能在这方面再特别的细化了。另外一个观点我觉得就更有道理,如果对第一套房扣除房地产税,会激发普遍的离婚潮,夫妻两人假离婚就变成两套房,各自免除了,这种情况咱们确实已经领教过了,之前一些房地产的政策发生变动,很多人为了搭政策的末班车,出现了排队离婚的场景。
免征房地产税的条件是不是能再放宽一点,这是大家可以讨论的,比如单亲家庭免征第一套房,双亲家庭免征前两套房。还比如潘石屹所说的,从家庭的第三套房开始,这个建议我认为比较宽松,确实是可接受度比较高的一个设想。到底该怎么办?还需要在立法过程中间再去讨论,争取形成一个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