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定罪依据跟地府是不一样的。(图片来源:Adobe Stock)
人活着,做坏事就要受到惩处,做好事就要受到奖励,因此人间的判定标准完全取决于你做了什么事。而地府判罪,却是要对人一生的行为以及每件事的动机做一个判断,以决定此人应去什么地方。因此虽然基本的善恶基准判断是一样的,但具体来说,各自的基准就会有所不同。
过去有一个男人,他的妻子过世后丧期已过,他忽然又进行了祭奠,而且神情比妻子刚去世时还要悲伤。问他为什么,他也不说什么原因。后来跟他关系很亲近的人在私下里问他,他这才流着眼泪道出了下面的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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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亡妻生活了半辈子,并没发觉她有什么大的过错。不久前我忽然做梦到了地府,看见几百个女人都被锁着,后面有人手持长棍,驱赶着她们进入到了一个衙门里。随后就听见凄惨的呼叫声,惊心动魄。接着这些女人又被一个一个地带了出来,她们都匍匐爬行,血流满面以致滴到了地上。
她们都被人像猪羊一样地牵着。其中一个女子见了我招手,我一看,就是亡妻。我吃惊地问她犯了什么罪,要受这样的惩罚。她说:“我因为事事都和你怀着二心,开始还以为这是家庭中的常事,没想到阴律极严,把这看得和欺父欺君一样重,所以遭到这样的惩罚。”
我又问她怀着二心是指什么?她说:“其实我不过是在亲骨肉中偏向子女;在奴仆之中,偏向婢女或老妈子;在亲戚之中偏向娘家人。不过这些都没有让你知道。如今每到月初,就要挨三十下铁杖,不知哪天能脱出苦海。”我见她还想说下去,却被旁边的一个鬼卒拖走了。我们是多年夫妻,情义还在,所以为她祈祷施斋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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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夫妻之情是最亲的。这种亲情是其他人所无法离间的。夫妻地位相等,同处尊位,因此位卑者就不能违拗。夫妻同心,那么家庭中的细微小事,丈夫不能尽知,或知道了而自己不能去办的,妻子都能加以妥善处理。
如果妻子徇私情而有所偏向,那么机诈就产生了,也可能在主人照顾不到的地方而为所欲为。种种是非、种种坏事都会因此而起。因此这种事情关系重大,所以罪也不轻。何况丈夫对妻子信任至深,委讬至重,她却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加以欺骗,为所欲为。这种做法,对朋友尚属负心,应遭到神灵的惩罚。
人虽然是一身,但分属于三纲之中。那么负心之罪不应加倍处罚吗?因为冥府治罪跟人间治罪着眼点是不同的。冥府治罪看的是本质,人间治罪着眼点却是现象,因为人类社会的空间是看不到本质的,也就是说,人眼是看不到本质的,只能看到现象(当然,修道之人能看到本质,但那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了)。
例如,同样做一件事情,但当事人的动机却大为不同,有的人是出于恶念,而有的人却是出于善念,但这个区别在很多情况下,在人的表面上是一下子看不出来的。可是在阴间,人的心是可以直接看得到的。当事人是出于善念还是恶念,一目了然,所以这种状况就会被记录下来,人死后在转生以前,就是凭这个来给人定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