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会议3月5日正式开幕。(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看中国2019年3月6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全国人大会议发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时,针对台湾问题重申,“一个中国”、“九二共识”、“和平统一”与反台独立场,并强调全面贯彻落实“习五条”。
台湾陆委会当日回应道,“专制政体”和“一国两制”绝非历史潮流,台湾人民与国际社会都不会相信、更不会接受。
中央社消息,中国全国人大今天开幕,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除了重申“一个中国”、“九二共识”、“和平统一”、反台独立场,并新增对台纲领“习五条”。
国台办主任刘结一在人大会后受访时也表示,“两岸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一国两制”体现对台湾同胞的照顾、关爱及体谅,统一后,台湾同胞的心情会更舒畅,日子会更安宁。
针对上述言论,陆委会当日下午回呛,“这种极其荒谬欺骗的说法,是北京当局试图掩盖自身才是对中华民国国家主权尊严,及民主体制严重伤害的始作俑者,台湾人民不会接受。”
陆委会指出,“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民主自由是台湾社会的核心价值与共识”,面对中共对台威胁日益升高,政府将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安全与民众权益福祉。
陆委会也呼吁,北京当局应认清当前复杂严峻的局势,优先应对其内部风险及人民对生活需求不满、各地维权抗争等内外部问题,切勿再操作错误的对台统战分化与武力威吓手段,才是真正有助于两岸良性互动。
《外商投资法》排除台港澳
另外,据陆媒消息称,中国全国人大会议5日上午开幕,预计8日将会听取人大副委员长王晨的《外商投资法》草案说明,15日闭幕表决。
不过,人大发言人张业遂当日在会前记者会上却表示,该法案不适用台港澳,因为“都是中国一部分”。
他强调,台港澳属于单独关税区,“既不同于外资,也不完全等同于内资”,具有“一定特殊性”,制定该法不会改变中国对台港澳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会根据“实践需要”修改。
海协会会长张志军日前在审议时也表示,“外商法”是涉外而不是涉内的法,台资应界定为“特殊内资”。
对此,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提出质疑,“假如不包括,那么外商投资法生效或实施开始,港澳台的投资是什么法律基础给它保障?”
针对此争议,陆委会表示,台商对于两岸关系及中国经济发展有长远贡献,“无论北京的法规如何修改,应以强化台商在大陆的合法投资权益,落实对台商实质保护内容为目标。”
陆委会强调,对于北京是否改变台商投资的法律适用安排,以及与台商投资相关法令的修法进展,关系到台商在大陆的投资权益,政府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