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反被刑拘”的赵宇(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2月22日讯】21日,福州市公安局就赵宇“见义勇为反被刑拘”事件发布最新通报。通报显示,检方称,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此,赵宇代理律师范辰表示,不予起诉不代表认定赵宇无罪。若是因调查证据不足而判定无罪,则将继续进行上诉,直到认定赵宇无罪。此外,赵宇一方或将申请国家赔偿。
自检方决定对赵宇“不起诉”后,许多人都认为赵宇的事终于可以翻篇了,而看到赵宇的律师发声后,才感到事件并不是大多数人想的那么简单。以往,人们预测案件的走势,总是想当然地以书面的解释为习惯性结果,但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会存在专业词义字义与普通环境上的根本不同。
目前,检方决定不起诉赵宇,这是诸多原因综合交织在一起的结果,其中既有舆论的压力,也有调查证据没有被完本确定的问题。如果从头梳理这个案子就会发现,到目前为止,相关方面并没有明确地说出证据的采信过程,也没有给出证据是否已被法律程序完全固定说法。
因此,对于这件事来说,在证据还没有完全被认定的情况下,舆论的压力起到了主导作用。换言之,按着目前的办案方式,相关方面总会以舆论走向为重要参考,而到了下一个阶段的时候,再反转过来也不迟,而人们看到的诸多反转案件,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的结果。
所以,在这件事上,虽然民情民意都希望赵宇被法律认定为无罪,而顺利获得国家赔偿,但要走到这一步还有一段距离。因为根本的证据并没有被确定,人们可以看出,到现在为止,那个男子与那名女子的细节过程从法律上还是一个迷,如果仅凭那名女子的声援视频,在法律上是不能成为证据的,因为在法律上完全可以将视频认定为个人的道义支持。
另一方面,那名男子也会聘请律师,而这就从法律层面构成了完整而复杂的博弈局面,而对于检方来说,当然会从程序上听取对方律师的诉求,因为这是司法过程的必须,而一旦有了这样的发始,则意味着更多不确定因素的介入,当然也意味着不确定翻篇方式。
而很显然,如果对方律师展开博弈的话,那么就会重新整理那名男子的提供的一切,而对于那名男子来说,在律师的规范指导下,此时的话语方式与彼时的话语方式会产生根本的不同,同样一个细节,在表述上会产生截然不同的法律效果,而律师经过多次对细节表述的调整和综合编织,则可能会拿出一个与之前人们认知完全不同的证据链条。
但客观地说,这需要律师有过硬的能力,也许大家都知道上个世纪美国的辛普森案,至今已经成为世界法学界研究的案例,而且,更成为了各国大律师们研究辩护技巧的经典实例,而辛普森案的结果,根本上就是律师破解并巧用法律的现实结果,而全世界其实一直在苦苦地追问一个问题:如果辛普森的律师被对方聘请了,那么结局会怎样?可见,律师组织和使用证据的能力是何等的重要。
而对于这赵宇这件事,他的律师显出了很强的锐气,能力上应当是相当高的,从这个角度来说,赵宇这件事有着主动性的优势,再加上民情民意的表达,更是主动在手,只差冲刺。而从律师们常规办案的禁忌来说,此时就怕节外生枝,因为此时多提出一个问题,也就等于给对方多送去了一个博奕角度,因而有此问题,是不宜在此提出的。
而这次,赵宇的律师表明,“或将申请国家赔偿”。显然,申请国家赔偿的前提是相关部门承认失误,不但要找出主要负责人,而且负责人可能会是多名,其中更会有职别较高的人,他们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而最终的赔偿,也会建立在他们完全认可前提下,而这,本身就是一个前提中的另一个前提,也是一个案子中的另一个案子,并且需要完全不同的程序。
而在目前阶段,最重要的是使赵宇被确定无罪,而在这个过程中,本身就需要相关部门主动性地依法全力支持,而如果全链条都被动下来,仅靠律师的推动,并不会产生最佳效果。
其实,律师们还有这样一个禁岂:无论案子多么简单,布局上都不能一次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攻取目标,再强的律师,力量也总是有限的。而“申请国家赔偿”,这本是下个阶段的事,现阶段只可处于思而不宣的谋划之中,而如果现在就想起到“敲山震虎”效果,可能会产生反向作用。因此,提前将这个问题摆出来,只会给对方律师送去更多的可能性,使对赵宇无罪的认定增加更多不应有的衍生因素。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来源:力量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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