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峰辉行贿的人被认为是郭伯雄。(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9年2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晏清流综合报导)中共军方“老虎”、原中共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房峰辉因涉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无期徒刑。其中行贿罪最受关注,本身已位高权重的房峰辉到底行贿了谁?
备受外界关注的房峰辉一案终于迎来结局。2月20日,陆媒报导,中共军事法院对中共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原参谋长房峰辉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宣判,认定房峰辉犯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的赃款赃物上缴国库。
2018年1月8日,房峰辉因涉嫌行贿、受贿犯罪,被移送军事检察机关处理。2018年10月16日,中共军方通报,房峰辉与中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原主任张阳一同被开除党籍,并被剥夺上将军衔。
据中共军方通报显示,房张两人所犯问题基本相同,但细节表述上也有区别。两人均“涉嫌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并且“情节极为严重,影响极其恶劣”。但房峰辉比张阳多了“数额特别巨大”一语,显示单从经济问题来说,似乎房峰辉更为严重。
军方的通报和此次中国军事法庭的判词均指房峰辉仍涉及“行贿”一罪。
BBC中文网去年1月援引一名不愿意透露名字的知情人士的话说,30多年前,房曾担任地方部队一个师的参谋长,为给所在部队争取更多粮食配给,行贿过地方粮食局的局长。房给该局长送了一件军大衣,走后该局长发现大衣兜里有500元。在当时,500元是该粮食局长半年的工资。
2009年,该粮食局长在电视里看到时任北京军区司令、中共建政60周年阅兵总指挥房峰辉时,还不住感叹:“这小子,当年还给我行过贿!”
大陆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去年1月10日称,房峰辉2003年已经是副大军区级的高级将领了,其行贿的对象令人震惊。不过,报导中没有提及他行贿的细节及对象。
外界认为,对于本就身处军方高位的房峰辉而言,其“行贿”对象应是比自己职务更高之人。
陆媒起底报导显示,房峰辉是郭伯雄的老乡兼旧部,他在任兰州军区下辖的第21集团军副军长、军长时,是时任兰州军区司令员郭伯雄的下属。
房峰辉从新疆转战广州再北上京城,十多年一路升到将军,正值郭伯雄和徐才厚当政时期,因而外界有分析认为,其行贿对象只能是掌握军队人事大权的郭徐两人。
港媒曾披露,中共军中升职过往都要通过两个军委副主席签字,而郭、徐二人已达成默契,你升一个,我升一个。
中共官媒曾报导,郭伯雄之子、原浙江省委军区司令员郭正钢曾扬言,军队半数高级将领为其父提拔。
据说,房峰辉在郭伯雄被查消息初起之时,曾在私下表示,“谁要敢动老首长(郭伯雄),我一枪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