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时代广场(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9年1月16日讯】纽约市曾因为噪音问题,被美国人视为“最惹人厌的城市”,2017年纽约市311市民服务系统就接获44万6千次的噪音投诉,比例相当惊人。噪音来源包括此起彼落的警消鸣笛、施工中的凿岩机和钻地机、飞机起降、汽车喇叭或邻居音乐派对。
其中最让人头痛的则是居家室内噪音。纽约生活虽然色彩缤纷,但当地普遍住房屋龄偏高,除却年久失修,有些公寓根本早在设计之初就大有问题,又或者赶不上城市的快速变化(如冷暖气空调或新设电梯),有民众受不了地下室锅炉发出的声响告上法院,也有民众因为顶楼机房造成墙面发出低频共振,被迫迁出。这座城市繁华处处,唯有寓居其间才知道它付出的代价。
住房类似锅炉或机房的干扰,又往往比面对其他噪音时情况复杂。包括人对噪音的忍受度不同,单独个人的不适很少被认真当一回事。再者,锅炉和机房牵涉房屋整体结构,处理不易,很难有最终有效的解决办法,这类官司为此长年不断。
身处噪音之都,忍无可忍的纽约人就必须为自己权益挺身而出,你可以书面或当面向管理者要求改善,但得依照“纽约式”的交涉法,也就是紧迫盯人,不断主动追问改善进度,或者直接投诉311市民专线,但得耐心等待环保局人员最快10天内的例行性调查。又或者,自己聘请律师,直接采取法律途径。
不过,无论是哪一种方式,它都很少能满足你立即终结噪音的期盼,偏偏你又是在多日自寻不着解决之道,才忍无可忍向管理方求援,结果一切才是漫长制式程序的开始。也就是这个时候你必须继续忍耐家中恼人的噪音,同时费心费神和住房管理方书面、电话交相往来,若直接以法律解决,便得另外消耗一笔律师费,而且还要尽可能举证。有太多例子便是在噪音不堪其扰,及至争取权益旷日废时下,干脆自认倒楣打包走人。
但依法,你绝对有权利抱怨房舍居住品质不良,尤其房东(公寓管理公司)确实有提供居家安宁环境(非外力因素)的义务,你可以和其交涉,可以要求改善,可以要求赔偿,可以控告他,当然,你确实也得为自己的“维权”之举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时间、金钱和可能的身心健康。从中衍生,有时还会旁生枝节,冒出一些你自己忽略的个人责任之所在,当你饱受错不在己的室内噪音,结果发现并无法完全拿回损失,过程中很容易让人怀疑究竟是要继续和房屋提供者纠缠下去,或是认赔杀出。
“认赔”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得已的选择,却也没有人能阻挠你付出更大的精神战力,去争取应得的损失回复,这是法定的权益,市政府、环保局,又或者房屋管理者,无一人可以要求你“以和为贵”。
就像在美国开车被警察拦下开罚单,罚单上会有“认罪”、“不认罪”的选项。勾选“认罪”就是直接缴交高额罚款,被扣行车点数,或被要求参加公办行车规矩讲习,以及接受来年汽车保险费暴增,好处在迅速了结一桩倒楣事。
至于“不认罪”,即你可以举证交通标示不明、临场状况异于平常,或者员警当下错误判断,你可以为了一张你认为不合理的罚单,走上该有的法律攻防。有些罚单确实因此撤销,但耗时费日争取权益的结果,有幸胜出,则不只免去罚款,不会留下不良行车纪录,还可以省下保险公司可能为此调升的新高额保金。
美式生活,从来不讲究“和谐”,“宜居”与否,在于一座城市是否能提供每个人各方面公平的条件和机会去保障自己的权益。犯法该罚,问题在于你是否有不受公权力或任何人不当处罚和剥夺权益的法定保护武器。不可否认,绝大多数人为了省麻烦,在尚可支应惩罚下会选择自认倒楣,但“和谐”的指令从来不是来自政府,不是来自公权力,不是来自权势的一方。
某种程度,美国人(尤其纽约客)彼此确实经常告来告去、客诉来客诉去、抱怨来抱怨去,这么大一个国家,也从来没有哪个城市真的算得上“和谐宜居”(尤其以北欧国家为对比),但许多来自中国各大城市的人民,如今仍对这个嘈杂、喧嚣,时时刻刻得援引法律法条的论辩之地趋之若鹜,宁可前仆后继在美国人的土地上为了自我“维权”唇枪舌战、心战、笔战、法律战、电子邮件战,而对自己国内大行倡议“和谐宜居”的城市提不起兴趣,其中道理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