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五年,有位黄某,是贵州人,以进士的身份,担任肃宁县的行政长官。上任后,每次坐堂受理诉讼时,就说:“我前生在嘉庆年间,曾担任肃宁县的长官。有一位农村妇女,因为患了腹水膨胀的病,却被丈夫家怀疑有了外遇,一状告到县衙门来。那时,我在受理这个案子时,误信了看门家丁的话,责问她是否受胎成孕,导致这个村女羞愤不过,用刀自剖其腹而死。”黄某每一次办公坐堂,就莫明其妙地说出这一段话。
等退审后,办理公文,又清醒如常。他属下的官员们都很惊疑,就偷偷地叫文书官,检查档案。查一查黄某所说,是否属实。一位老文书查核后说:“没错!这事发生在嘉庆年问,当时我还年轻,但已在刑房充当书办,整理文书,曾亲眼见过这事。我查阅过档案,与黄县令坐堂时所说的烈女自杀之事,每句都符合。”
这件事,后来传到当时的上级长官耳中,听到这件冤死案感到很奇异,同时珍惜他少年有才华,就命令县里的学官(管教学的官员)代为和解,并准予写下文章上报表扬村女的贞烈。同时又叫黄某设神位,终身奉祀她。事后,有一次,村女的鬼魂,又借黄某的口,回答学官说:“阴间冥府最重视贞节、孝道,黄某后来能认真改过向善,三代都应有子孙考上进士,现在已两代考上进士,后代仍然可以考上进士。因为他这一辈子最重视行孝道,所以不削夺他的寿命,只削减他的福份。否则,按他误判此案的罪过,理应死于非命。我遵照阴间冥府的判决行事,无法为黄某解除罪刑。”学官昕后,也无可奈何。后来,黄某果然因为改任教职而辞职,回到乡里努力行善,以修养来世的福份。
唉!由于误判一个女子的冤案,到现在三代,即使考上进士,也无法享有禄位和福气。幸好黄某平日常孝敬老人父母,侥幸地免去突遭横祸、死于非命的灾难。假设黄某没有孝行,遇到这件前世的报应,还有活命的可能吗?村女的丈夫家诬告她及门丁接受贿赂而捏造伪证,恶报也必定十分严重。
(据宋代淡痴道人《玉历宝钞》的附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