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在家经营“酒店”(图片来源:Adobe stock)
【看中国2018年8月26日讯】家庭旅馆这个概念相信很多华人并不陌生,就是一种以自己家为主体的非法旅馆酒店,类似于民宿那种。却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种形式的短租旅店并不都是合法的。列治文最近就有这样一家短租酒店,给邻居带来了诸多不便。目前,该酒店经营者因遭投诉被开出$2,000的罚单。
据《BCbay》报道,列治文居民王女士(Joyce Wang)表示,这栋独立屋位于Railway Avenue夹Blundell Road地区,她的邻居经常会在各种旅游网站上面做旅馆的广告。
这个酒店有四种不同的房型,每间客房可容纳2至4位客人,最多的时候客人达到10人以上,价格为每晚120元。从酒店信息可以看出,经营者也是华人,会说中文。
不过,加拿大列治文市府称,这栋物业不是持牌的住宿加早餐式的酒店。
王女士表示:由于生意太好了,每天都会有很多车辆来来往往,停满了所有的街边停车位,有时还会停在王女士家的车道上,“每天大半夜,我都能听到那些前来住宿的人喧哗吵闹,吵得我睡不着,真是太烦人了。”
王女士还表示,旅馆的经营者从来没有隐瞒自己的旅馆是非法的事实,反而还告诉王女士自己“一点儿都不怕”。
她透露:“房主是2015年买的房,但是从来没有自己入住过。之后房主的一些朋友将房子租了下来,然后便开始将其经营为一家旅馆,今年夏天的时候,这儿的车辆突然增加了非常多。”
她去找过经营者,并告诉她会曝光她,但是经营者说她不怕,因为没有人能罚的了她,经营者甚至还怂恿王女士也把自己的家经营成一家旅馆……
由于经营者自己不在那儿住,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房子处于无人监管的情况,客人们可以通过输密码自己进入房子。
这么多人在附近来来往往,王女士的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她说,“有一次,我在自家花园里看到,一群裸着上身的人站在阳台上看着我,我很害怕。”
王女士表示,“你可以想把房子租给谁就租给谁,但是不能把它当作旅馆来经营。”
为此,列治文市政府的发言人Ted Townsend表示,这已经不是市政发现的首次非法经营房屋的情况了。
“我们已经向旅馆的经营者发出了一封警告信,还有两张不遵守法规的罚单。此外,如果有需要的话,市政会收集进一步执法行动所必需的证据,并在必要时采取‘渐进式执法行动’”。
据悉,短租房指的是业主的住房或房间的单次租期少于30天的租赁情况。根据市规章制度显示,与短租房相关的罚款是每次$1,000。
这家“酒店””的广告目前还在那些旅行预订网站上显示,不过所有的预定日期现已显示为“不可用”。
即使该经营者申请住宿和提供早餐的营业许可证,但是房屋本身并不符合要求。因为短租必须由业主或业主的配偶或孩子经营,业主只许短期出租自己的主要住所(principal residence)——日常居住的住所。换句话说,他们需要每年在这个住所中住满180天以上,而账单、报税、身份证和保险地址也必须是这个地址。
此外,根据城市规定,每间客房最多可同时租用三间客房,每间客房最多可容纳两位客人。
所有的短租房营业者都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并将执照号码发布在所有的线上短租信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