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4月24日讯】春夏之际,正值出游的好时机。很多华人或因出国旅游或是探亲访友而来往于中美之间。很多华人喜欢随身携带数额较大的现金,因而造成财物被扣押、没收的案件也随之大幅增加。
据报道,一位香港华人携带200万美元现金抵达洛杉矶,在填报随身携带物品和财务申报单时,只填写了5000元现金。后来遭遇海关抽查,海关表示,这笔资金没有如实申报,海关有权全额没收。后来在美国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海关将这笔钱退回了,但这名华人需要交纳超过100万美元的税。
又经过长达几个月与海关和税务部门周旋,这名华人最终将钱拿回来,也免掉100多万元税金,但隐瞒携带现金的经历却给这名华人带来不少麻烦和阴影。
根据美国海关出入境法律关于现金的规定,超过一万元的现金需要被申报。殊不知携带大量的现金不仅有可能在机场海关碰钉子,美国毒品稽查局(The 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还有权力在大型的巴士站、火车站甚至地铁站随机抽查,并收缴可疑数额的现金。
除了毒品稽查局,联邦级别和州级别的执法部门也有权力针对可疑对象进行调查并没可疑数额的现金。
这项法律规定的由来可以被追溯到上个世纪。民事没收(Civil Forfeiture)在美国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法律程序。按照民事没收的相关规定,只要涉嫌犯罪活动,逮捕人员只要证明有“可能的原因”,嫌犯资产与犯罪活动有关,执法机构就能从其那里抢占现金、汽车、财物和其他资产,甚至不用定罪、逮捕或指控。
美国建国初期就制定了民事没收法律,但让“没收”真正大放异彩,还是1980年代里根总统发动的毒品战争。在以后的30年中,民事没收开始爆发性增长。
在过去的十年之内,美国毒品稽查局缴获的现金数额超过了4亿美金,85%的缴获事件发生在公共运输点,包括火车站、巴士站和地铁站等。在这些抽查当中,75%都是现场怀疑,没有根据任何线报或是前期的调查。对于被怀疑的对象,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只要缉毒人员认为你是可疑的,他们便有权力对现金进行搜查。
在被没收的现金之中,只有大约25%的现金被最终被证明与毒品犯罪有实际上的关联。在现金受到毒品稽查局人员的怀疑而必须接受调查之后,当局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判定现金是否应被收缴。
现金一旦被收缴,将会经历一系列的调查、归档等程序,一般领回的等待事件非常漫长,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而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程序更是非常繁琐,首先要等待相关部门的通知,然后可能需要交递赎金、上交诉求文件和后续文件等一系列的行动。这样繁琐又漫长的法律程序导致很大一部分被收缴的现金都处于无法或无人认领的状态。
美国海关规定,旅客携带现钞超过1万美元出入境,必须进行申报。但申报不代表缴税,只是在预防不法份子洗钱。除出入关时需依法申报,在美国境内游玩,尤其是经过大型公共运输站点的时候,最好也携带证明现金合法来源的文件,如卖屋文件、收入证明或借贷证明等,以备万一。如果碰巧没有随身携带这些文件,又碰巧被相关人员抽查审问,诚实回答携带现金要用在什么地方,给出合理解释就可以。
由此还可以看出美国当局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非常地大,缉毒人员权力较重,大家应小心谨慎对待毒品,尤其一些新移民或者一些刚到美国的留学生,万不可因为一时好奇或者为跟随潮流而违反法律、接触毒品。一旦因和毒品有关的原因而有了犯罪案底,对未来入籍、申请绿卡都会有很多麻烦,甚至即使已经拿到绿卡也可能被剥夺绿卡。
现金一旦被收缴且被认定没收,追回的程序虽然比较复杂和费时,但并不是不可能。
专家总结出了此类案件的四大类辩护方向。
一、拥有者无辜论,即现金拥有者不知道现金曾作违法用途;
二、违法搜索和收缴,即当局人员利用不合法的手段和理由来搜索财物;
三、审理时间过长,即案件处理时间超出合理等候范围之内;
四、指控与缴金数额不符,即被收缴的数额远大于被指控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