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销售示意图。(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18年4月16日讯】加拿大安省政府去年4月实施15%外国买家税,整体房价随之下滑,接着出现不少买房毁约现象,有人因此遭遇惨痛购房教训。大多伦多地区一名华人买家在经历了一场竞价大战后,终以高出叫价25万加元在竞价中获胜,买卖双方签订买房协约后,该华人突然改变主意毁约。由于未能完成交易,法庭判她赔偿房主47万加元的损失。
根据安省法院文件,2017年4月,华裔买家胡女士在安省约克区看上了一幢独立屋,挂牌价为200万加元,当时大多伦多房市极度火热,在经过几轮竞价战后,胡女士最终出价到225万加元,而且是不带任何条件,即就算买方贷款出现问题,买方也不可以取消合约。
业主葛福夫妇(Mr.&Mrs.Gamoff)和胡女士签订了买卖合约。按照合同,胡女士须在4月份支付两笔押金,共计12万加元,交房日期定于8月30日。
胡女士在支付了第一笔押金3万加元后,意识到自己的报价过高,她曾向卖家直接提出自己的贷款会有问题,但卖家并不接受。
当年5月2日,胡女士的律师书面通知卖家,称贷款出了问题,无法按时支付第二笔押金,也无法在8月30日完成交易。
葛福夫妇之后试图以225万加元出售豪宅,但无人问津。价格一降再降,经过四次挂牌后,葛福夫妇最终在7月以178万加元的价格找到新买家。
葛福夫妇认为因为胡女士毁约,使他们失去了最佳售房时机,最后不得不低价出售。去年7月,夫妇二人以胡女士毁约为由,将她告上安省法庭,要她赔偿毁约造成的损失,也就是他们与胡女士原先商定的价格与最终卖给他人的差价,共47万加元。
胡女士则辩称,葛福夫妇没尽力将其损失降到最低。如果葛福夫妇在在她表达出取消合约的意向后,在4月初就将房子重新推向市场,或联系其他有兴趣的买家,估计独立屋能卖出218万加元的高价。
如果葛福夫妇在5月初再次挂牌时,不贪心地将价格定位225万加元,而是200万加元,也不至于最后折价那么多才卖掉。
不过,胡女士方面的辩论未获得法庭认可。今年4月6日,安省法官做出判决:葛福夫妇有权根据合同的差价获得赔偿至少47万加元。
法官也表示,这项判决对胡女士的生活肯定会产生巨大影响,但是作为房屋买家,应该了解自己的购买能力,或至少在报价时加上条件。法官建议,买方在签订售房协议时需要附加一个条款,即如果房贷申请被拒,或现有房屋的出售不顺利,他们有权取消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