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8年4月12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关注亚洲法治和媒体自由的权益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10日发布报告,揭露中国电视认罪背后的秘密。报告指官方不仅把电视认罪当成宣传工具,甚至作为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这篇题为“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的报告长达100多页,分析了过去五年来中国媒体播出的45例电视认罪,这些人认罪时还没被审判,绝大多数甚至尚未被正式逮捕。
报告对十多位相关人士——受害者、家属和律师等进行深度访问。他们的证言详尽披露了中国当局强迫公民和外籍人士在电视上公开认罪的种种细节。包括如何用威胁、折磨和恐惧摘取口供、警察如何支配和操纵供词;以及电视认罪如何被用作中国国内民众的宣传工具,甚至作为中国外交政策的一部分。
《美国之音》报道称,报告的大部分证言都是首次被外界所知,为了解当局晦暗不明的内幕、黑幕擦亮了一道火光。
报告显示,被逼“认罪者”在认罪前会被获准洗澡,并换上指定服装,有些是囚服,有些是普通的衣服。之后,他们的眼睛被蒙上黑布,一路送到拍摄现场。当局会安排人写好认罪脚本,并要求“认罪者”烂熟于心,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认罪者”还要按照“导演”的要求,即公安人员的指示调整自己的语速、面部表情、甚至配合“台词”适时地哽咽、抽泣。如果达不到“导演”的要求,就要一遍一遍地重录。
有受访者曾花了7小时录制,只为了播出几分钟的影片,拍摄之后又被蒙上黑布,送回监牢。
多名当事人表示,他们是在获得免于酷刑、宽大处理的承诺下才同意拍摄视频的,另有一些人是在家人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2013年被中国当局逮捕、拘禁近两年的英国公民彼得・汉弗莱(Peter Humphrey)在录制视频前,警方给他吃了一颗镇静剂,然后换上崭新的橘色囚服,之后被锁在铁笼里的一把铁椅上,配合当局,背诵着事先写好的脚本。铁笼之外,则是高瓦数的聚光灯。在录制前,警方曾答应,只要他认罪,绝不会公开播出有关视频。汉弗莱于是同意录制。认罪之后,汉弗莱被送到上海市郊的一所监狱服刑差不多两年。报告书中,汉弗莱写道:“他们刻意欺骗我。”
维权律师王宇被认罪(视频截图)
2015年“709案”中被抓捕的人权律师王宇回忆录制认罪视频的场景时说,那是10月的一个半夜,她被从睡梦中唤醒。两名预审员告诉她,她16岁的儿子已在云南边境被捕,当时他正准备经由缅甸逃亡美国。
王宇看到儿子在看守所的照片,下方还写着“犯罪嫌疑人”几个字时,当场昏厥过去。
她被告知,只要录制一个视频给公安部领导看,就可以救儿子。当局对她承诺,视频不会对外公开,拍摄时也只使用了平时审讯用的电脑摄像头。但在获得自由后,王宇才从父母和朋友的口中得知,自己上了电视。
“我不企盼得到世人的谅解,”王宇说,“我仅仅是想说,孩子是我的一切,当时那种情况,也许我只能选择那样做!”
流亡美国的维权律师滕彪对《美国之音》表示:“一般说来,在中国成为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要有很强烈的责任感和勇气,也往往得到民间的支持和尊敬。但一旦被迫公开认罪,就会被一部分同行认为是软弱、投降,甚至是背叛,这种压力可能会使被迫认罪的人长期抬不起头来,甚至可能永远退出人权工作。”
滕彪说,在很多维权人士和良心犯看来,“强迫公开认罪比肉体酷刑更痛苦”。
“保护卫士”的报告指控,在强迫认罪的过程中,媒体积极充当了警方的合作者。有时通过移花接木的剪辑,将当事人的证词变得面目全非。“无论他们是中国国家媒体还是私人媒体,都与中国政府犯下这种有欺骗性的、非法的侵犯人权行为一样的罪行。”
这些装扮成“新闻”的认罪视频不仅在大陆央视上播出外,还在凤凰卫视、《东方日报》、《南华早报》等香港媒体上播出、刊载。报告指出,除了起到对本国民众的宣传作用外,电视认罪还被用作于一种外交工具。
“保护卫士”敦促中国政府立即终止电视认罪的做法,为所有被拘者依法提供法律保护。报告亦呼吁各国政府向中国施压,并惩戒播出这些视频的媒体。
保护卫士呼吁,如果中国不能改正,可运用美国的“外国代理人登记法”和其他国家的同等法律,强制将中国央视以及其他有责任媒体登记为外国代理人。利用现有工具对央视主要执行人员进行制裁(旅行禁令和资产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