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小林(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8年1月24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近期,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委原书记莫小林和其情妇双双被判刑,他因受贿1515万余元,获刑10年;情人梁某也因受贿880万元,获刑8年。莫小林被指除了贪腐之外,还被情妇之夫举报而落马。
据《法制晚报》报导,2017年12月20日,莫小林因受贿1515万余元,获刑10年。同年的12月8日,梁某因受贿880万元,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判决书显示,莫小林受贿的1515万之中,除了自己单独收的,有部分赃款是与特定关系人梁某一起收的。梁某与莫小林多次非法收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好处费,一次收了880万元,另一次收了820万。
2016年1月,莫小林因下属单位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受到追责。2个月后,莫小林遭到梁某的丈夫实名举报,举报人称自己的妻子与莫小林关系密切,严重影响自己的家庭关系。
2016年3月,莫小林被指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同年6月29日,他被立案审查及被双开。
据资料显示,莫小林,1967年1月出生,曾任防城港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商务局局长。2011年6月任防城港市防城区委书记;2011年11月兼任防城港市江山半岛旅游度假区工委书记。
自2011年起,莫小林与梁某就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出生于1977年11月的梁某比莫小林小10岁。梁某有过前科:2008年12月4日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广西柳州市柳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近年来,中共大多落马官员被通报指与情妇有权色、钱色交易,并在各个领域狼狈为奸,共同捞钱,最后一起蹲监狱。
2015年6月11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周永康被指是首个搞“权色、钱色交易”的“双色”官员。2014年12月5日,中共政治局会议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其中通报中有一条提到,周“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
《新京报》曾起底周永康的“神秘情人”李晓梅。据报,李晓梅是北京宏港石油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她以与“周永康关系密切人”的特殊身份,得到时任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蒋洁敏的关照,之后,李晓梅参与经营多个加油站、服务区和油库,获利最少3000万元。李晓梅于2013年8月遭双规羈押调查。
2014年10月17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因受贿4700万人民币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3年11月7日,张曙光的情妇罗菲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5年4月7日,江泽民扬州大管家、原南京市长季建业被判刑15年,其被指控受贿1132万余元。2016年6月2日,季建业情妇、扬州环保局前局长金秋芬终审被判刑6年。她被指控受贿93万余元,贪污9万多元。
2017年6月6日,中共广东揭阳市委前书记陈弘平被判死刑,缓刑二年。其情妇许秋琳已在2016年4月被判刑6年。陆媒报导,在陈弘平的安排下,许承包了诸多市政道路工程,转手赚取大笔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