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跃进时全民大炼钢(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7年12月18日讯】我们曾经度过一个全民皆偷、遍地是贼的年代。
我很奇怪地发现,现在网络上经常有人把那个时代夸奖成“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社会秩序空前很好。主要的一个例证是,今天的老人摔倒在路上,轻易没有人敢扶,那个时候可不存在这种情况。
我想说,那摔倒在地上、被人扶起来转身就去敲诈好人的老人,正是那个时代的人成长起来后的样板。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仅此而已。用某个导师的话说,他们的思想都腐烂了,变质了,正像裹脚布一阵阵发出味来,现在还在腐蚀毒害我们。
那个时候,农民家里断顿了偷生产队未长成熟的的青包米,所以庄稼地里要有人看护,每个生产队都有一两个“看青”的;集体林地要有护林员,主要任务不是防火,而是防盗伐。农村小孩子偷瓜果梨桃的也不少——瓜前李下之嫌这类词他们没听说过,真的是路边有李子一定是生的,因为熟的肯定早被人摘走了。过去我上小学时,课本里有这样一篇课文:1959年11月,少年英雄刘文学为了阻止一个地主偷摘集体的青椒,被掐死了;号召全国青少年向刘文学学习。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无可考,但是那个年代大家知道的,连几个青椒都要偷,不能说不够可怜。我想要是个贫下中农摘几个青椒最多不过是批评几句,何至于搞出人命来?
工厂也是偷,做什么的偷什么,有的是公开拿,当时有句话叫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有个大家拿。《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有这样一个片段:张大民看到云芳家里人上上下下都穿用毛巾缝制的睡衣,告诉云芳:你能不能做衣服的时候把那个厂名盖在里头,省得让人家都知道你在毛巾厂上班?看起来云芳小时候“斗私批修”没学习好。
80年代后期改制开始出现下岗潮,有不少工人下岗摆摊卖当年从工厂偷出来的各种工具、仪表,甚至还有电机,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全是那个时代的产品。我当时逛街发现这样一条旧物街,当时就想,靠他们卖的东西,就能判断他们是从哪个厂子下岗的了。那个时代甚至有的工人故意生产废品只好处理掉,然后和厂外人合伙来收废品谋利。因为当时人们普遍的观念是:拿点集体的东西怎么能算是偷呢?
至于晾晒衣物也要常盯着点,在外面放一晚上你忘了收,大多就会丢了。那时候我哥哥当兵,好不容易弄了一套军装给我,我那时也是没有生活经验,穿了不长时间,就在晾晒外面时候被人“借”走了。我说这事之前几年偷和抢军帽是全国普遍都发生过的事。
连自行车铃盖、鞍座套也丢,看到有位网友描述自己在车铃上焊上一个网防偷,这可是个高技术活。原来的自行车上有人为了赶时髦,会在前轮上安装一个摩电灯,像今天给自己的爱车加个尾翼似的,后来发现那东西往往用不了几天就被别人拆走了。当时的自行车还是比较珍贵的“大件”,所以一般都会妥帖保护,离身一刻都要锁得死死的,不少人家晚上要把车子推到屋里来,反倒丢得不多;但到80年代之后,偷自行车零件的风气很好地保存了下来,不过是演变成了偷整台车。其实那时早就共享自行车了。我上学的时候连共享饭盒饭匙的事情都发生过,现在想想,共享时代,谁用不是用呢?
70年代后期因为升学率低,农村念完初中就下地干活的的半大孩子多、城里返城知青多,社会失业率高企不下,一度用“子接父班”解决就业问题,但毕竟一家只能有一个孩子“接班”,其他的孩子还是找不到工作。这时社会治安开始变得更坏,无奈开始了八三严打。这就是“国民经济陷于崩溃边缘”的恶果。
这是一个全民皆偷,也不以当贼为耻的年代,谁能认为拿点单位的东西是偷呢?竟然被美化成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确实是可以“夜不闭户”,那一定是家里连自己都找不到什么可以偷的东西了。那时的马路也确实干净。我看见过农村老家一老汉,偶然捡到一个很精致的塑料袋,非常高兴,拿着洗洗干净后当烟口袋用了好几年。不用担心马路上有什么可遗的东西,都会被捡走卖钱的,所以真是连马路都穷到比脸还干净。
为什么不以偷为耻呢?这样说也不对,当时人们对个人的东西还是很在意的,不到万不得以是不会偷个人的东西的,当时人们的观念就是,偷个人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偷,至于摘集体的几个青椒怎么能叫偷呢?集体的就是大家的,大家的就有我一份,我不拿别人也要拿,我不就吃亏了?在这样的逻辑之下,厂子里可以偷的东西都要保管好,要么随时可能不知道被哪位哥儿家里用得着就拿走了。现在你很难想象从公司或者企业往家里带产品的事情,但那个时代却是常事。
在乌托邦的理想社会里是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的。但那种理想社会需要有高度发达的物质基础才能实现。那时代的人们道德情操真那么高尚吗?
有位网友描述,那个时代的公交车被老百姓戏称是“斗批改”,这个现象持续到新世纪才有改观:
斗,就是逗你玩,不在站点停车,你在站点前等候,他在站点以远停车;你在站点以远等候,他在站点前提前停车。等你跑到停车位置,他开走了。
批,等一两个小时没车,一来就是三四辆同时来。
改,司机可随时改变线路,将等车的乘客甩掉。
集体垄断加上没有很好的管理就是这个结果。如果那个时代人们真的道德情操高尚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
那时的商店营业员可是个俏活儿,特别副食店和粮油店,动不动就给你脸子看。有点什么好商品自己人先挑好留足了再开门营业,好东西都从后门走了。“走后门”“二十响”“手榴弹”都是那个特定时代留下的词汇。很难想象一个连二斤带鱼都要走后门的时代,人们的道德情操会高尚到哪儿去。
仓廪实而知礼义,指着道德情操来规范社会肯定是不靠谱的。听老辈子人讲,过去老年间做买卖都是很讲规矩的,比方说你去一家杂货铺突然相中一口缸,可是身上又没带钱,会和老板说:这口缸我要了,下午带钱来取。这样老板不管后面的人哪怕出价高一点也不会再卖掉它,因为已经被人订下了。这就是过去仅存的一点契约精神。现在恐怕多给几块钱就可以拿走,因为人与人之间不再信任——你顺嘴一说,不再来买,我缸的生意不是错过了?
下图这段话来自网络,倒是说出了过去做买卖和今天做买卖区别。可能有仁兄要说虚伪,那就不好搞清楚“伪君子”和“真小人”到底是哪一个好了。
良心丧于困境,当黎民吃不上饭时,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所以进入70年代末以后,随着信仰的崩塌,新的社会规则正在一步步确立。《重案六组》里有句台词说:“今天逮着的这家伙,看完证据心理一下子就崩溃了,连小时候偷过橡皮的事全摞了。”连几个青椒、一块橡皮都要偷,物质窘迫到这种程度,如果你说那是一个“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时代,鬼才信。
信仰崩塌的另外一个恶果是,你别看现在的人都咬牙切齿地恨贪官,要我说,其实人们不是真的恨贪官,人们只是恨自己没有贪的机会。包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