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害忠良 秦桧万死不足以赎(组图)

作者:柳笛 发表:2017-11-04 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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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害忠良秦桧万死不足以赎
我们无法忘怀岳飞北伐未捷的忠义与悲壮,更无法绕过那个臭名昭著的奸相——秦桧。

烽烟乱世,风雨江南,南宋王朝在万方多难、百废待兴的年代艰难草创,一雪靖康之耻、北伐收复中原,成为赵宋子民义不容辞的使命。而真正的开国历史,却是一段南宋君臣不断屈尊议和、自毁长城的悲辛时代。

追溯这段历史,我们无法忘怀岳飞北伐未捷的忠义与悲壮,更无法绕过那个臭名昭著的奸相——秦桧。国人愤恨秦桧,历来口诛笔伐不绝。至清代,仍有一位秦姓文人面对岳飞墓发出慨叹:“人从宋后少名桧,我到坟前愧姓秦。”而今日,秦桧夫妇与一干奸臣的铁铸跪像,更永久地昭示着他罄竹难书的滔天罪行。

秦桧生于北宋哲宗朝,进士出身,亲历北宋、南宋的兴衰更替。在靖康之难中,他也曾力主抗金、维护赵宋宗室,因此被金人俘虏,过了数年阶下囚的生活。然而,他却在回归南宋后,怂恿宋高宗筹划议和之事。究竟是俘虏生活消磨了秦桧的意志,还是他在掌权后才暴露奸诈的真面目,为一己私欲甘做惑主乱政的奸细?

神秘归国,一意求和

关于秦桧的故事,正史记载之外,还留存许多传说。有人说他时常嚼齿动腮,谓之“马啖”,据说有此面相者将会杀人;还有人说他脚长如竿,做太学生时常做鄙事,故同窗戏称他“长脚汉子”。或许因为秦桧身上有诸多性恶的征兆,当他于建炎4年(公元1130年)突然出现在宋廷时,百官对他的南归议论纷纷。

秦桧称自己趁金国元帅挞懒围攻楚州时,杀死金国守兵,乘舟逃回。但在众宋臣看来,他的话漏洞百出。当年被掳的北宋遗臣中,全身而退者唯有秦桧,而且他能够携家眷、家丁甚至大量财宝,流亡千里而平安归来,实在匪夷所思。《宋史》又载,秦桧在金国,曾助徽宗致书金廷以求和议。虽然和议未成,秦桧却因文笔奇佳为金主赏识,并赐于挞懒麾下效力。

这便不难推论,秦桧在金国绝非忠肝义胆的宋臣,甚至已投降金廷,甘为奴仆。因而,他正是在挞懒的授意下,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归宋,并终其一生冒天下之大不韪,处心积虑地奉行卖国求和的辅政理念。

心图苟安的高宗,听到秦桧的言论不怒反喜,认为他“忠朴过人”。
心图苟安的高宗,听到秦桧的言论不怒反喜,认为他“忠朴过人”。

第一次觐见高宗,秦桧便厚颜无耻地提出投降建议:“如欲天下无事,南自南,北自北。”并草拟一封送于挞懒的乞降国书。在立国之初,宋廷虽然派出使臣商讨宋金议和之事,仍然保持着本国的尊严且战且议。这般明目张胆地声称与金国“解仇议和”,却是自秦桧始。

然而,心图苟安的高宗,听到秦桧的言论不怒反喜,认为他“忠朴过人”,“得之喜而不寐”。他说:“盖闻二帝、母后消息,又得一佳士也。”在众人的质疑声中,高宗依然于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2月拜秦桧为参知政事,大为倚重。半年后,相位空悬,秦桧扬言:“我有二策,可耸动天下。”有人询问,他却说:“今无相,不可行也。”

或许是急于了解秦桧的奇策,才过一月,高宗便拜秦桧为右相,与吕颐浩共秉国政。秦桧未公布奇策,先谋夺吕相职权。他派其党羽四处造谣:“当年周宣王修内政、攘外敌,故能中兴。如今二宰相也应分管内外朝政。”高宗不知是计,将吕颐浩外调镇江,还说:“吕颐浩专治军旅,秦桧专管政务,就像文种、范蠡那样分工。”

秦桧这才道出心中计策。第一策仍是“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投降策略,第二策则是前者的具体实施,即“以河北人还金国,中原人还刘豫”。原先的北宋国土已成三分,黄河以北的土地被金人侵占,淮河以北被金国拥立的刘豫政权所据有,淮河以南才是南宋领地。当时南宋军士主要来自西北、河北、山东等地,若按秦桧之策,无异于将淮河北部的土地全部拱手让金,而大批不愿降金而南下的北人,都必须回乡接受金人的统治。

所谓耸动天下的秦策,不过是屈尊卖国、自毁家园的无耻之论。即便是有心议和的高宗也无法接受:“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宋史》载,有臣子将高宗所言“播告中外”:“人始知桧之奸”。有识之士更加明了,此时的秦桧与金人勾结,图谋大宋江山。在南宋君臣的诘难之下,秦桧只做了一年宰相便被罢黜,并昭示永不复用。

以诚媚敌,屈己讲和

尽管奸相一时遭贬,但宋帝的畏金心里和议和主张注定了秦桧即将再受重用。绍兴7年(公元1137年),金廷出现以挞懒为首的主和派与金兀术为首的主战派的分化。高宗亦派使臣,在赴金奉迎徽宗梓宫与太后的同时,打探议和动向。挞懒的专权,给高宗带来议和的希望,并使得熟悉议和事务的秦桧受到重用,一路升迁至位高权重的枢密使,视如宰臣。

绍兴8年3月,秦桧二度为相,继续推行他的投降政策,只是在高宗面前,言行上更具隐蔽性。大臣们却为此忧惧不已,皆道:“奸人相矣。”《宋史》载,有识朝臣多反对议和,吏部侍郎魏矼宗备言敌情,甚至与秦桧发生争论。秦桧道:“公以智料敌,桧以诚待敌。”他则直击要害:“只恐金人不以诚待相公尔。”若敌人有“诚”,何必称之为“敌”?秦桧之论完全是站在金国的角度蒙骗高宗。

为早日迎回二圣与母后,高宗不顾群臣反对,急于议和:“先帝梓宫的归还,即使再等两三年也可,但是太后年事已高,朕早晚思念。此所以不惮屈己,冀合议之速成也。”秦桧揣度上意,假意劝慰道:“屈己议和,此人主之孝也。见主卑屈,怀忿不平,此人臣之忠也。”宋金议和本非平等的谈判,偏偏被秦桧涂上忠孝的遮羞面纱。

为坚定高宗和谈的心意,秦桧在同年10月独自上奏:“群臣畏首畏尾,多持两端,不足以成大事。如果陛下决议讲和,请求与臣商议,勿让群臣干预。”高宗立即应允:“朕独委卿。”秦桧继而使出欲擒故纵的伎俩:“臣亦恐未便,望陛下再思考三日,容臣别奏。”三日后,高宗再次表达和谈决心,秦桧仍提出再等三日。如此反复两次,秦桧便将高宗牢牢掌控,独揽议和甚至朝政大权。

11月,金使至临安,带来金主议和的书信,言辞中将书信尊为“诏谕”,将南宋蔑称作“江南”,完全将宋朝视为本国附庸,极尽挖苦贬损之意。同时,他们要求州县官员跪迎书信,甚至让高宗以“迎天子诏书之礼”接受议和。此言一出,天下臣民共怒,文官力谏,武将欲兴兵逐金虏,更多的人指斥秦桧为奸细。名将韩世忠更是激愤陈词:“此主辱臣死之时,愿效死战以决胜败!”

高宗最为忧虑的,却是如何“体面”地完成这次议和。他周围的主和派大臣纷纷“献策”,提议效仿《尚书》中“(殷)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和“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之先例。商朝的高宗守孝,三年不议政,政事委于宰相,因而高宗可藉为徽宗守孝为由,让宰相秦桧代为行礼受诏。这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既不得罪金使,亦“维系”了宋朝宗室的颜面。

沦为国贼的秦桧,比任何人都希望议和的成功,自然不会放过这个为君“分忧”的机会。12月,秦桧代高宗行跪拜礼受诏。次年正月,挞懒出面,与高宗正式签订议和文书。通过这次议和,高宗得以迎回先帝灵柩与亲族,宋金以黄河为界各自为政。然而宋朝须向金称臣,“世世子孙,谨守臣节”,并年年进贡。

绍兴九年初(公元1139年),心心念念的议和终于实现,高宗与秦桧等主和派大臣万分欣喜,欲大赦天下、大摆酒宴以庆贺。此时忧国忧民的大将岳飞则上表直谏:“今日之事,可忧而不可贺,勿宜论功行赏,取笑敌人。”

逆耳忠言犹如一盆冷水,道破宋金议和的本质。高宗见之汗颜,秦桧从此妒恨不已,视岳飞为不共戴天的政敌。

逐斥异己,戕害忠良

南宋偏安的幻梦,仅仅维持两年多便化为泡影。绍兴九年以来,金廷爆发政变,金兀术以谋反罪处死主张诱降和谈的挞懒,成为掌权者。次年,金兀术单方面撕毁合约,分四路挥军南下,直取河南、陕西等地。高宗这才有所悔悟,重用岳飞、韩世忠、张俊等武将,抵御金兵。

在国家危亡之际,秦桧仍在惺惺作态。《续资治通监》载,高宗不怪金人背盟,却为朝中士大夫纷纷投拜敌寇而担忧。秦桧避谈自身议和失败的罪责,顺高宗所言请求惩治那些卖国之人:“自靖康以来,卖国之人,皆蒙宽恩,故习熟见闻。若惩革之,当自今日。”而高宗似乎还未意识到,最大的卖国奸臣就近在眼前。秦桧的党羽趁机附和,并劝高宗不要轻易更换宰相,以免无人主事,高宗亦深信不疑。自此,秦桧地位稳固,始终以和议自任,最终“据之凡十八年,公论不能撼摇矣”。

朝中奸臣当道,战场上却有护国救亡的将士在浴血奋战。几场仗下来,宋兵连连得胜,特别是岳飞带领的“岳家军”以一当百,势如破竹,重创金兵的“铁浮图”“拐子马”,在郾城、小商河、颖昌、朱仙镇等战场上捷报频传。而岳飞直捣黄龙、收复河山的宏愿也即将实现。

然而就在此关键时刻,秦桧怂恿高宗再次停战议和,下令解除武将兵权。报国心切的岳飞抱着孤军奋战的信念,欲与金兵决一死战。无奈高宗被秦桧深深迷惑,连下十二道金牌催诏岳飞班师。岳飞纵有满腔铁血,也只得奉命退兵。退兵途中,岳飞不断接到高宗诏令及秦桧的文书,内容无外乎命他疾驰入觐。对此,他只得仰天悲叹:“十年之功,毁于一旦!所得州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

此一去,等待岳飞的不仅是半生心血付诸东流,更有奸臣残酷无情的报复构陷。《鄂国金佗粹编》载,金兀术曾秘密传来“必杀岳飞而后可和”之语,作为议和条件。这对卖国求和的秦桧来说,既是主子的命令,更是戕害政敌的机会。他知高宗与金交战,不过出于“以战求和”的动机,对功高盖世的武将更心存猜忌。因而绍兴十一年四月,岳飞等武将入朝面圣时,秦桧借高宗之手将他们调至枢密院,明升官职,实解兵权,大大削弱了宋军实力。

很快,岳飞便遭秦桧党羽万俟卨、罗汝楫弹劾,赋闲幽居。在无兵无权的情况下,秦桧步步紧逼,假藉岳家军人告发内部将士谋反,牵连岳飞下狱。十月,岳飞及子岳云被投入大理寺,部将张宪也被拘捕入狱。面对冤屈,岳飞仍坦然笑曰:“皇天后土,可表此心。”并袒露后背所刺“尽忠报国”四字,令主审官肃然起敬,相信此案必有冤情,并据实奏报。秦桧却道:“此上意也!”遂改任万俟卨主审,严刑逼供。而岳飞宁死不肯屈招,甚至以绝食抗争。

岳飞入狱两月以来,众多臣子为岳飞请命,诉其冤情。而奸相秦桧的权势早已渗透至宋之政治、军事、刑法等各个方面,因而他对那些请命者,或贬官或处死,必置岳飞于死地。韩世忠因此事出面质问,秦桧则狡辩道:“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愤慨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须有”经秦桧之口道出,成为历史上最著名的诬陷之词。

十二月,岳飞被诬称曾有“己与太祖皆三十岁任节度使”等大逆不道的言论,而且在淮西兵变时有受诏不救之罪,因而被秦桧矫诏处死狱中。这样,南宋最为忠义的神将在39岁的壮年之龄含恨而亡。之后,岳云与张宪被斩杀于市。

在此期间,宋金第二次议和达成,史称“绍兴和议”。这次合议,宋廷无将驾驭,只得任凭金人宰割,不断退让,丢掉了黄河以南、淮河以北的大片土地。而秦桧在冤杀岳飞后,依然屡兴冤狱,排斥异己,犯下累累罪行。

东窗事发,遗臭万年

《宋史》载,秦桧长年受高宗宠信,甚至在绍兴二十年(公元1150年)病重时,仍能乘轿上朝、免朝拜礼。绍兴二十五年,秦桧临终前,高宗亲自探视,死后追赠他为王爵,諡号“忠献”。以66岁高龄病逝的秦桧,似乎生前身后享尽荣华,直到百年后,才被宁宗下诏夺去爵位,改諡“谬丑”。

但秦桧一生为奸,食君之禄却心向敌国,心怀奸计而冤杀忠臣,无一不是伤天害理、人神共愤之大罪。那么,他果真能逍遥法外并免遭恶报吗?正史虽未言明,但演义、笔记小说已将秦桧残害岳飞的奸计及万劫不复的下场展现得淋漓尽致。

秦桧冤杀岳飞前,与妻王氏在东窗下饮酒密议。
秦桧冤杀岳飞前,与妻王氏在东窗下饮酒密议。

《说岳全传》中提到,秦桧冤杀岳飞前,与妻王氏在东窗下饮酒密议。王氏用火箸在火炉的碳灰上,写下“缚虎容易纵虎难”七字,示意秦桧不得迟疑,应立即处死岳飞。而就在冤杀岳飞后不久,秦桧继续谋害群臣,某日于万花楼上撰写构陷异己的奏本,不料现世报应已至,岳飞忠魂显圣,大骂他:“奸贼!罪恶贯盈,死期已近,尚敢谋害忠良!”

秦桧见之魂飞魄散,从此神昏意乱,后背发痈,饱受病痛折磨。秦桧阳寿未尽,而灵魂已在地狱遭受无穷苦难。他的阴魂曾告于侍卫,自己乃是残害忠良的奸贼,并转告王氏,东窗事发,她也很快要下地狱接受审判,如今懊悔已迟!

秦桧死后,《说岳全传》《喻世明言》等传世经典也描写了书生偶入阴间,亲见秦桧夫妇及其奸党遭受劫难的惨状:披发赤体,带着铁枷,手足被巨钉钉于铁床,遍体有刀杖之痕,留着腥秽的脓血。他们每三日要历遍风雷、金刚、火车、冷溟之大狱,三年后世世转生为牲畜,任人烹剥食肉。

古人亦曾评价,秦桧的罪孽“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南宋立业之初,秦桧以奸细的身份,首倡邪谋以误君误国,迫害忠臣令民心离散。他带给宋王朝的不仅仅是一次次尊严扫地的屈辱合约,更有长达百年的国势衰颓与劫火患难。凡生前不忠不孝、背君叛国者,死后必定遭受无尽刑罚,永无重生之日,这正是天地无私、鬼神明察之道。

古人亦曾评价,秦桧的罪孽“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
古人亦曾评价,秦桧的罪孽“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以上皆为网络图片)



责任编辑: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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