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美籍华人林小真,身患重病,9月和10月在北京休养看病。
我过去曾到北京上访,控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滥用职权、违规办案、草菅人命,导致3条人命几乎丧亡。
为了伪造19大维稳成绩,广州市公安局于2017年9月29日向我送达了《遣送出境决定书》穗公遣送字(2017)00041号。在送达这份决定书时,我住在北京丰台区。当天上午9点左右,来自广州市公安局综治支队和广州市出入境的10几人闯入我的住处,强行限制我人身自由,说要将我传唤到派出所,后将我控制在住处,并在没有出示任何执法手续的情况下,当着我两个两岁多的幼儿给我上了手铐,又将我的美国护照抢走。我当场对广州市出入境和广州市公安局综治支队的执法权与管辖权提出异议。我是居住在北京的美籍华人,广州市公安局对我没有管辖权和执法权。广州市公安局还是继续用暴力限制我人身自由,向我宣读遣送告知书,送达《遣送出境决定书》。
广州市公安局在送达《遣送出境决定书》穗公遣送字(2017)00041号时,不允许我在决定书上写上“该决定书伪造事实”,我没写完就把决定书抢走,不让我签名。广州市公安局向我宣读的遣送告知书伪造事实,含血喷人(我有现场录音)。我到北京上访前在广州信访了大半年,到过广东省高院、广州市人大、广州市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厅、广东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厅、广东省省委信访接待厅,因此我不是越级上访。
我到北京后,我的上访材料先后被广州市驻京工作组和广东省驻京工作组受理,并且被告知领导们一直很重视我的事情,所以我不是无理上访。从去年3月到今年10月,广州出动了数百人到北京保护(监视)或劝返(忽悠)我,动用了过百万的维稳经费。如果我上访不是合理合法的,这些金钱是不是被滥用了、被浪费了?还是被挥霍了、被贪污了?广州市公安局此次来京的执法人员(市局综治支队雷队)指导我写了《上访缘由》、《上访诉求》和《解决上访问题请求书》,并说会将我在2017年10月2日和5日写的这几份材料递交给广州市政法委,由广州市政法委协调解决我的上访诉求。在2017年10月13日前,广州市政法委维稳处张处以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庭(立案庭)庭长钟庭分别与我协谈(我有现场录音),代表市委反复承诺要彻底解决我的上访诉求并确定了基本的解决方案。当我正准备要到广州去解决问题的时候,广州市公安局于2017年10月14日清晨在没有出示执法手续的情况下,以暴力将我绑架至京广高铁列车上。如果我上访是无理或越级,如果我确有违法行为,广州市委为什么一直通过市委政法委与我协谈如何解决我的事情并且已经达成了初步的共识?
我现处于极高危的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恶性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外周血管动静脉栓塞、消化道出血、呼吸道感染等严重情况。2017年10月6日我因头晕到北京协和医院看急诊,血压高达195/102,心率104。医生嘱咐我需要杜绝劳累、精神压力和情绪刺激。
广州市公安局从2017年10月14日清晨6点左右开始了暴力绑架行动,将我双手、双脚及脖子捆绑在救护车的担架车上,把我绑架到10点从北京发出的京广高铁列车上,他们是拿人命来开玩笑,并且违反执法的人道保障。如果要强制执行遣送出境,应该从北京出境,完全没有理由把危重病人千里迢迢运到广州出境,并且对危重病人施暴。在上车前,医生量了血压,病人血压高达200,但那些暴徒还是继续施暴。在高铁上近十个小时的旅程中,广州市公安局将我的两个幼儿劫持,不让孩子来到我的身边。
广州市公安局的这次暴行给我和两个幼儿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给我造成了重大的身体损害,我已经高危的病情进一步加重。在北京的执法过程中,北京警方没有出现、没有协助,广州警方怎么能在北京独立执法?在北京的绑架过程中,广州市公安局一直没有告知我是在执行强制遣送出境,而是告知我要将我强制送到广州去解决我的上访诉求。直到列车快要到达广州,广州市出入境的张世斌才亮出工作证,告知我他们在执行强制遣送我出境。这样的执行过程是违法违规的。
当我得知广州市公安局要将我强制遣送出境,为了能与两个还没有办好美国护照的幼儿同行,我提出从香港出境,并且要求广州市政府给予人道资助,因为我身无分文,随身携带的物品很有限,而香港是个高物价的地方,一个高危病人和两个幼儿在香港无法生存。广州市政府拒绝给予资助,人性泯灭地将一个高危病妇和两个幼儿扔出国境,流落在香港街头。后经人道机构的协助和资助,现安居在一个保护受欺凌妇女儿童的“避难所”里,享受免费的住所、食物、医疗。
一个“和谐”“繁荣”的大国在即将进入“新时代”之际,为什么欺骗、欺凌病妇幼儿?就是因为那些“害群之马”企图伪造维稳成绩,企图骗取巨额维稳经费,明目张胆地违法违宪。本人将在海内外通过各种渠道检举、控告、曝光广州政府反人道反宪法的恶劣行径。即将成立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应当严惩肆意违法违宪的广州政府中的“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