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阳县的王勤政,与邻妇通奸,二人约好准备私奔。妇人为此将自己丈夫杀了。
王勤政闻此消息,大惊失色。于是,自己独自逃到相距七十里以外的江山县,以为这样可以躲过此祸。
有一天,王勤政饿了,独自上饭店吃饭。店主却为他准备了两份饭食。王勤政问什么原因?
店主说:“难道这位披头散发,跟你一块来的(即被邻妇所杀的原来的丈夫),他不是人?”
王勤政一惊,知道怨鬼(被杀者)已经跟来,就立即到衙门自首了。王勤政与邻妇男女二人,俱伏法。
(据印光大师编订的《寿康宝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