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召开记者会,秀出双手“李明哲我以你为荣”的刺青,强调这是一场“政治大戏”,丈夫是“被认罪”。(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17年9月12日讯】(看中国记者明思综合报导)台湾前民进党党工、人权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历经177天后,9月11号终于在湖南岳阳中级法院11日开庭,庭讯历时逾4个小时,李明哲在庭上“认罪、悔罪”,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
中央社报导称,台湾NGO人权工作者李明哲在大陆“被失踪”177天后,湖南省岳阳市中级法院9月11日首次开庭审理,遭中共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李明哲母亲郭秀秦与李明哲妻李净瑜也在“法庭”内旁听。
一如李净瑜之前所料,李明哲在庭上一一“认罪、悔罪”,之后李净瑜召开记者会,秀出双手“李明哲,我以你为荣”的刺青,强调这是一场“政治大戏”,丈夫是“被认罪”,“台湾人不能接受,文明世界也不能接受”。
据《自由时报》消息披露,根据湖南岳阳市中级法院官方微博显示,起诉书中指控彭宇华和李明哲共同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组织制度,行为触犯了中共刑法第105条第一款,而两位被告人均是首要分子,犯罪事实清楚,应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在庭审后的记者会上,秀出刺在手臂上的刺青,上面写着“李明哲,我以你为荣”,并表示在和李明哲见面的时候,他的手捏紧我,一直眨着眼睛,对她说,“回去台湾就不要再说了”,但李净瑜表示,“我知道他的真心话是什么”、“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我必须继续捍卫李明哲的尊严”。
针对此事,李明哲救援大队指出,李明哲和他的中国友人仅仅涉及以和平的言论关注中国人权,从未进行任何暴力或武装行为。而宣扬民主人权、组织结社均属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公约所保障的基本权利。
李净瑜最后强调,“让我重述一次,我出发前就已预言了,如果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中共法庭上做出或说出某些难堪的言行,请所有的台湾人体谅,那就是中共的拿手好戏 ‘被认罪’而已。谢谢大家,我已疲惫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