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昌兰、陈启棠声援占中运动遭中共重判,香港支联会冒雨到中联办抗议。(摄影:李善)
【看中国2017年4月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善采访报道)中国广州两名曾声援香港雨伞运动而被捕“伞捕者”苏昌兰及陈启棠,今日在广东佛山法院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分别被重判3年及4年半监禁。香港支联会、社民连及公民党成员到中联办抗议,斥中共打压可耻。支联会主席何俊仁表示,两人仅是在微信帖文,如此和平的表述却被重判,他认为反映中共目前打压言论自由的状况差过“满清时期”。
3月31日中午,支联会、公民党及社民连等20多名成员,冒雨由西区警署游行到中联办,他们沿途高叫“释放苏昌兰、释放陈启棠、打压可耻、释放良心犯、释放民运人士”等口号,到达中联办后宣读声明,然后轮流发言,最后将写有抗议诉求的纸牌贴在中联办门外和平散去。
支联会主席何俊仁在发言时称,苏昌兰、陈启棠两人只是在微信上发表言论,发布一些相片支持香港的雨伞运动,“这么简单的表述,这么和平的表达,竟然要坐几年监,在今日的现代社会里来讲,简直不可思议。”他认为,反映中共目前对言论自由的打压几乎和满清时差不多,甚至差过满清时期。何俊仁批评中共政权无耻,因为要走上“世界舞台”,表面上要假扮“文明”,关门却镇压、践踏子民。他说:“所以今日在香港,用我们仅有的自由,一定要为国内被打压、被践踏的同胞发声,我们去中联办,向北京政权,提出最强烈的抗议和谴责。”
苏昌兰、陈启棠声援占中运动遭中共重判,香港支联会冒雨到中联办抗议。(摄影:李善)
苏昌兰、陈启棠声援占中运动遭中共重判,香港支联会冒雨到中联办抗议。(摄影:李善)
李卓人质疑中共定性香港雨伞运动是“煽动罪”
支联会秘书李卓人表示,两人只是上传几张相片到网络,抒发他们对香港雨伞运动的感受和支持,完全没有实质的行动,但中共却“以言入罪,竟然严重到这个地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他质疑中共政权,是不是认为香港人根据基本法、争取香港人应有的民主,争取中共未兑现的普选承诺,也要被视为”颠覆国家政权”,是否已把雨伞运动定性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但因为不能定罪香港的参与者,因此就冤枉大陆声援雨伞运动的维权人士,控告他们“煽动“罪。
李卓人强调,真正的“煽动者”是港府发放的催泪弹及中共人大8.31决定。他说:“我们在这里为他们做证,‘煽动’我们出来的是香港政府发的催泪弹,是香港没民主、是中共人大8.31决定,不是他们(苏昌兰、释放陈启棠),我们多谢他们声援我们,现在用什么‘煽动国家政权罪’冤枉他们,这非常无耻。”
李卓人表示,中共一直都有“以言入罪”,打压异己,但大多都是针对倡议中国民主的大陆维权人士,但今次和以往不同,以言入罪的是支持香港人、倡议香港民主的大陆维权人士。他认为,事件反映了中共无论对香港还是中国大陆,都在继续收紧言论自由的空间。
郭家麒称重判违反中国宪法企图制造寒蝉效应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郭家麒表示,判刑违反中国宪法,中国宪法赋予每一个公民言论自由、发表政见自由及出版自由;而且,也从来没有一个判刑是基于贴文而定罪,贴文和图片只是支援在香港一个和平争取民主的运动,和国家政权毫无关系:“为什么一个中国的人民支援香港的市民去争取民主是‘颠覆国家政权’呢“颠覆”什么样的政权,颠覆什么?”
他认为,中共重判两名“伞捕者”是想制造“寒蝉效应”,阻止大陆的民众支援香港的民主运动。他强调,其实此举对香港毫无影响,中共的做法只能反令港人更加坚定,用双倍的反抗回应:“这个做法只会令香港争取民主的人更加坚定,越多打压,香港人越会用双倍的反抗回应,我们不怕任何打压。不过我们痛心,在国内这些手无寸铁,只是支援香港的民运人士受到这么无理的拘禁,我们痛心,但我们不会担心。”
梁国雄指中港人民唇齿相依互相抵抗强权应有之义
苏昌兰、陈启棠声援占中运动遭中共重判,香港支联会冒雨到中联办抗议。(摄影:李善)
社民连立法会议员、外号长毛的梁国雄在宣读声明中表示提到,“雨伞运动”期间,共有过百维大陆权人士因声援港人而被带走、扣押或软禁,约10人最终被判刑。当中,谢文飞和王默因拉起一条写有“自由无价!支持香港为自由而战!”的横幅,被判囚4年半;张圣雨手举写有“支持香港占中”的标语牌,同样被判囚4年半,更于牢中高叫“建立民主中国”而被虐待。叶晓铮便参与支持香港真普选的签名运动而遭短暂拘留,获释后叶先生再穿上印有反对暴政口号的衬衫,手举写有“挺港人占中”的标语牌拍照,并在网上发布、及转发有关“雨伞运动”的消息,当局曾于关押期间向叶先生表示,只要写了悔过书就可获释,但遭叶先生断言拒绝,最终被判囚1年半。
声明指出,中港人民唇齿相依,互相支持、抵抗强权乃是应有之义,众在囚义士不畏迫害,义无反顾支持香港,港人不单感到鼓舞,更应挺身而出为他们呼冤!游行人士要中共释放所有政治犯,停止一切政治迫害,否则,再冠冕堂皇的说话都是谎言!
维权人士苏昌兰和陈启棠,自去年4月完成审讯后一直拖延至今日才判刑,苏昌兰被指于网上声援“雨伞运动”及转发有关图片,最初被中共当局以“寻衅滋事罪”传唤;陈启棠则因送儿子经香港往美国读书时,途经“雨伞运动”现场,并于网上发布所拍的像片。起诉书中提及两人的控罪依据,乃是苏女士的三段“微信”及数篇文章,和陈先生几年前所发表的6篇文章。港媒引述两人的代表律师刘晓原指,由开庭到宣判不够3分钟,审判长未批准苏昌兰在庭上补充辩护理据和提出上诉,刘晓原批评判决极为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