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亲身经历过大饥荒,但是大饥荒的历史由于父辈们的耳传心授,不能不让人心灵震撼,不能不让人追寻和反思这段历史。听母亲说,那时候,找不到一点吃的,身上没有一点劲。她们村子里饿死很多人,一个胡同里剩下几户人!多亏姥爷负责看管粮库,偷一点粮食藏在腰带里,一家老小才算没饿死。大人们聚会吃饭的时候,经常会不由自主地回忆起大饥荒的岁月。母亲还经常说,“狼恶虎恶没饿恶”,她曾经看到有一个老太太,在城里抢了人家一个包子,赶紧吐上吐沫,狼吞虎咽吃起来,这时一辆马车把她撞倒了,轧得她鲜血直流,她却只顾自己没命地吃包子……
无独有偶。孙正荃在《亲历1960年人吃人的大饥荒》一文记载,做为青海省报记者,他受领导派遣“带着问题搞调查”来到民和县,在一棵大树下看到有位老奶奶坐着。他直截了当地问这位阿奶,“现在农民在想什么”老人望着他,一脸的不解一脸的无助,好一会,才说:“我想吃个馍啊!三年啦,没吃上一口干的啦!”将近五十年过去了,“想吃个馍”这句话还时时在他心头回响,“她是那样的瘦弱那样的苍老那样的无力,我不知道她在那张破旧的小凳子上还坐了多久,在她熬到生命最后一刻的时候,她终于吃到一块干粮了吗?”
古人说,“民以食为天。”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大饥荒时代,人们已经没有了尊严,甚至发生过大量人吃人的事情。
农村基本上都是这样的情况,“村里村外,能吃的都吃了,吃光了,先是野菜、榆树皮,那是好东西,后来,只要是地里长的地上跑的都吃了,再后来,挖老鼠洞,能吃的不能吃的都吃了,见啥吃啥,连“观音土”也吃了,顶饿呀,可那玩意儿涨肚子,拉不出屎……村里呀,没少死人,先是年岁大的,这也罢了,阎王早叫他几年,总要走的,最可怜的是娃娃,哭着闹着要吃,有啥吃呀?好在村里几年没人生娃了,就是生了,哪有奶呀,还不是个死?”“有的人家已经死得绝种了……”
还是在那个民和县,这里的气候是全省最好的,这里的土地是全省最肥的,这里的交通是全省最发达的……在历史上,这里一直是青海的“粮仓”,盛产小麦、青稞、玉米,甚至有水稻,水果品种非常之多。
记者孙正荃在村子里随意走走,职业经验促使他在不经意中抓到很有价值的东西。在一个不小的院落,至少有五间北房,三间东西房,定是个三代人的大家。院子里不见人影,他推门走进好像还有人住的北房,立即闻到一股有些异样的味道,锅里冒着热气,他朝锅台走去,随手揭开锅盖,眼前的一幕让他惊呆了:分明是孩子的一条胳膊!
他站在那里呆滞了!突然,一个中年男子扑通一声跪在了他脚边,让他惊吓不已。他赶紧扶男子起来,男子却向他一个劲地作揖磕头,求他什么,可是他也没听明白。只好一遍遍地对男子说,“我不是县里的干部,我什么也没有看见,我什么也不知道……”。
然而,这个中年男子竟然在这天夜里投水自尽了。幸亏被人发现,救了起来。听说碰上有人到矿上不远有个铅锌矿去偷粮食,不然他死了也没人给他吊孝,因全家就他了,没人啦。
孙正荃说,“我像逃避瘟疫一样匆匆离开了这个村子,或许更是担心别惹出更大的麻烦,也可能干脆是自己脆弱的神经再也无法承受这地狱般的恐怖和残酷……”1960年省公安厅给省委的报告中说到“西宁市和湟中县发生人相食案件300多起。而那时的报纸,从省报到中央各报,依然是“形势一片大好”,依然是“以阶级斗争为纲”。
《九评共产党》揭示,“过去大饥荒发生时,官府总要设粥厂,开仓放粮,允许饥民逃荒,但中共显然认为逃荒会有损‘党的威信’。于是派民兵把守乡村的交通路口,防止饥民外逃。甚至在饥民忍无可忍去粮管所抢粮时下令开枪镇压,并诬蔑被枪杀的饥民是反革命分子。当时甘肃、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四川、广西等许多省分饿殍遍野,没有饭吃的农民还被逼着去‘大修水利’、‘大炼钢铁’,许多人走着走着路就一头倒在地上永远也起不来了。最后死了人没人有力气掩埋,许多村庄一户一户地死绝。”
《墓碑》的作者杨继绳认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才出现了人相食的惨剧。“人在极端情况下,人性丧失,像动物的时候,动物性更突出了。”
四川省在1959年到1961年三年大饥荒时期,死亡人数达到一千万到一千二百万人,是中国饿死人数最多的省分。四川作家石丰纲对荥经县大饥荒幸存者近百人进行了采访,其中说到吃人肉的有二十多起。
有一家娃娃一岁多死了,她就把尸体炖来吃。她还喊她的女儿去吃,她的女儿不吃,她还卷(骂)她女儿:娼妇(一种习惯骂法),你不吃,饿死你!她家女儿去看还说是炖的啥子野物(野味),用筷子一捞,看到脚指头、手指头,吓忙了……
在大跃进与大饥荒期间,安徽毫县发生了大量人吃人事件,在《亳县“特殊案件”的记述》里被一一记载。仅举二例:
五马公社泥店集西南王楼村里王××的前妻多次吃了人肉,一天刚把煮熟的人肉捞到大盆里就被干部抓获。干部把本人和煮的熟肉一起送到大场里,召开群众大会准备批判斗争。会未开始,到场的人均闻到肉香,久饿难忍的农民,有人说我来尝尝,伸手拿一块就吃,接着一哄而起,抢夺争拿,乱成一团。转眼把一盆人肉抢吃一光。王××说:“我爱人在场也抢吃一块,并说很香。”干部们尴尬惊呆,大会不宣而散,不了了之。(《地录》114页)
在双沟公社(原康庄后改为李营大队)后李营(后湖)生产队(《地录》276页),1960年春吃人肉事屡有发生。农民李春祥家刚煮好一盆人肉,被村干部逮了个正着。干部认为人赃俱在,除大训李春祥家人以外,喊人开斗争大会,肉刚端出,就被饥饿的农民一哄而上、抢吃一空。干部惊呆了,再也没有办法,只能收场。半个世纪过去了,前后李营的老年农民还不断讲述这些悲惨故事。
“亳州市谯城区一位负责同志曾告诉我说,在那个年代里,吃人肉不算什么秘密,他家村庄十里河公社(集)东南港小庙(《地录》215页)1960年春吃人肉的不是一户而是几户。吃过人肉,把骨头都抛在庄附近麦田里,收麦以后,白花花的人骨头,扔的东一块、西一块,是他亲眼看到的。”(《亳县“特殊案件”的记述》)
《九评共产党》揭示,“中国历史上饥荒最严重的时候曾经出现过‘易子而食’,而到了中共统治时期却出现了这样的故事:活着的人不但把死去的人割了、煮了、吃掉,还将外面来逃荒的人、乃至自己的孩子杀了吃掉……这样的人伦惨剧到底发生了多少我们无从知道,但我们却知道造成这无数人伦惨剧的罪魁中共,却把它变成了党领导人民抗击‘自然灾害’的颂歌,并继续号称自己‘伟光正’。”
人吃人的罪恶,还能否唤起人们心中本来的人性?不由想起毛泽东在1959年3月25日的上海秘密会议上,要大幅度提高征缴粮食。当有人担心饿死人的时候,毛说了如下魔鬼言论:“大家吃不饱,大家死,不如死一半,让另一半人能吃饱。”
参考资料:
《孙正荃:亲历1960年人吃人的大饥荒》
《亳县“特殊案件”的记述》
《九评共产党》
《毛的大饥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