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领导京晋浙“监察委员会”权力集监察反贪检察于一身。(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2月28日讯】(看中国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距离中共“十九大”换届还有不到一年时间,但十九大人事布局已悄然启动,随着中共新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试点工作的推进,外界聚焦王岐山将主掌国家监察委员会,并在“十九大”继续留任政治局常委。近日有港媒引述“会情秘笈”,披露了两个月前召开的中共六中全会上出现“留王狂潮”的内情。
据香港《前哨》杂志最新一期披露,在2016年10月下旬召开的中共六中全会结束后,北京政治圈子内流传出的“会情秘笈”,有板有眼地描述了这次会议上“涌现”挽留王岐山连任的“留王狂潮”的状况。
据称,在与会的197名中央委员和151名候补中央委员中,分别有132名委员和120名候补委员“齐齐签署一封上交政治局的信函”,要求因人制宜搁置“七上八下”规限,让王岐山十九大留任政治局常委。同时,退休元老宋平、朱镕基、迟浩田、吴仪等人,也纷纷联名或独自上书政治局,强烈要求明年换届之际,王岐山必须留任政治局常委以及中纪委书记。
文章表示,会场内高达73%的中央委员、中央候补委员齐齐联署,会场外几乎所有“自身硬”的元老先后上书,共同挽留王岐山连任下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这种状况实属罕见。
在中共六中全会召开期间,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巡视员邓茂生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中共高级领导人的年龄限制只是民间说法,不足为信,提出了对这种惯例的质疑。
在今年12月初北京当局刚刚宣布任命王岐山出任“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时,海外即有舆论认为,随着中共新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组建试点工作的推进,王岐山或将主掌国家监察委员会,并在“十九大”继续留任政治局常委。
不过,在成立这个监察委员会之前,中共党内反贪执法单位中纪委的职权,一直备受外界质疑。律师们指出,中纪委惯常向涉嫌人使用“双规”,缺乏法律理据,因为只有警察和检察官才有这个权力。
海外舆论分析,中纪委这种党内纪检部门,在理论上没有宪法赋予的执法权,也就是说没有执法部门使用监控录像、查账、调用银行账户资料等权力。所以,北京当局把纪委的办案机构,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和审计部门整合到一起,新组建一个中央级别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其最现实的目的,应该就是解决中纪委独家办案时“法外执法”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也可解决中纪委办案时调查手段不足的问题。
2016年12月26日,中共人大官网刊登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内容,并授权由中纪委书记王岐山领导的“监察委员会”对涉嫌贪污贿赂的公职人员,可以进行查询甚至冻结和查封财产的权限。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从12月26日正式试行。
对此,法广网12月27日发文指,中共新组建的监察委员会将有权对调查对像采取12项措施,其中包括强制手段“留置”、“冻结”等权限。这意味着正在京晋浙试点的监察委员会,将集“监察、反贪、检察”的权力于一身。
有分析认为,在中共六中全会之后当局主要打击江派“团团伙伙”,成立了监察委员会,将以国家司法的角度而不是中纪委的角度治他们的罪。这是一个巨大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