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敬龙被执行死刑后 骨灰逾期未领。(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12月15日讯】(看中国记者宋悦采访报道)2016年11月15日,河北村民贾敬龙因枪杀强拆其婚房的村官被中共当局执行死刑。两日后,石家庄中级法院通知贾家人于12月14日前领取骨灰。今日,知情人向《看中国》透露,当局至今未给贾家拆迁赔偿款,并一直就出殡问题向贾家人施压,因此贾敬龙骨灰尚未被拿回。
11月17日,一份《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骨灰通知书》显示,“罪犯贾敬龙因犯故意杀人罪,经依法判处死刑,已于执行死刑,尸体已经火化。家属可持本通知书于2016年12月14日以前到石家庄市火葬场领取骨灰。逾期不领,骨灰由火葬场给予处理。”
今日,知情人王女士向《看中国》表示,贾敬龙的骨灰还未拿回,他的家人日前向火葬场申请了延长保存骨灰。她说:“他家人这两天去火葬场填延长保存骨灰的单子去了,贾敬龙他爸爸要去签字。”
王女士透露,贾敬龙的家人之所以没有拿回骨灰,是因为当局对强拆贾家房屋未做出任何补偿。贾家人是想拿到拆迁赔偿款后再领取骨灰。
“骨灰没拿回来呢不能出殡,他家这两个问题还没解决呢。拆迁赔偿款还没给,还有一套房子也没有给,凡是拆迁应该有这方面的补偿。有一个详细的介绍,有一篇规章介绍得很详细。”王女士解释说。
“再一个是政府给他家施加压力,意思是出殡的时候,担心很多人会去。政府一直在这块施压力,说不让他家‘扰民’。我们在这方面也担心他家会偷偷地出殡。”
王女士认为当局并不想对强拆贾家房屋做出补偿,她说:“总的来说他们(贾家人)没有看透这个政府是邪恶的。如果政府想给他,这一个月内早把问题解决了。就是不想给他解决,很难。他这个事情,这一个月内没有进展,我觉得以后很难了。”
公开资料显示,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