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泳手陈欣怡药检阳性(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8月13日讯】(看中国记者端木珊综合报导)在巴西奥运100米蝶泳决赛取得第4名的中国女泳手陈欣怡,在8月7日的奥组委兴奋剂检查中,A瓶药检呈阳性。事件再次将中国运动员使用禁药的话题推向高潮。
100米蝶泳第四名 陈欣怡疑涉禁药
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锋晨报》8月12日报道,中国游泳队新星、18岁上海小将陈欣怡被传药检呈阳性,未通过兴奋剂检测。在两天前,陈欣怡便得知自己未通过兴奋剂检测的结果,并已向国际奥委会提交了B瓶检测和召开听证会的申请,以求避免遭到禁赛。
据官媒《新华网》报道,中国游泳协会12日确认了该消息。中国游泳协会对此表示,要求陈欣怡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认真执行反兴奋剂规定,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该负责人同时强调,中国游泳协会坚决反对使用兴奋剂,将主动配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开展调查,并尊重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最终决定。
央视知名体评员张斌对此表示:“事件令人痛心,中国代表团对兴奋剂一直以来零容忍。”
据悉,陈欣怡被检出的是氢氯噻嗪,效用为利尿减压。利尿剂本不属于兴奋剂,但属于兴奋剂掩盖药物。因其可能干扰兴奋剂检查结果而被列入违禁目录。
陈欣7日参加女子100米蝶泳项目决赛,并取得第四名。
舆论分析 陈欣怡背后有更大组织
一篇署名“熊志”的评论文章认为,如果陈欣怡使用兴奋剂属实,绝不是她——一个18岁的小姑娘能独立做主的。其背后定有更大面积、有组织的丑陋作假。
文章并提出质疑,陈欣怡的血检8月7日就已经进行,并且两天前就知道了检测结果,那么,为何丑闻最先由外媒曝光,而未见官方主动公开?
文章指出,90年代时中国游泳队,走过了一段丑陋的历史。不只是游泳队,包括马家军在内,很多体育项目在中国都存在扭曲的金牌体制。今天包括陈欣怡在内的奥运一代,正好出身于那个兴奋剂风波缠身的时代。虽然很少国人愿意翻开那丑陋的一页,但它的的确确是中国体坛绕不开的原罪。
事实上,中国游泳选手曾屡次被查出服用禁药。
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中国泳队有11名运动员药检呈阳性;
1994年广岛亚运会,11名中国运动员被查出使用禁药,其中7人是游泳选手,包括当年获得6枚金牌的中国泳手熊国鸣。最终,中国队被褫夺12枚金牌;
1998年在澳洲珀斯举行的游泳世锦赛期间,中国运动员原媛负责携带全队使用的13瓶激素,在悉尼机场入关时被发现,被澳大利亚警察抓获;
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仰泳王欧阳鲲鹏被检测出兴奋剂而遭终身禁赛;
近日,中国泳手孙杨又因2014年的禁药丑闻,深陷与澳洲泳手霍顿的口水战。
曾在中共国家体委工作了35年的前中国国家队医务监督组组长薛荫娴此前曾对媒体披露,使用兴奋剂是中国国家政策,早在1979年,中国就开始使用兴奋剂。1986年汉城亚运会是中国国家队使用兴奋剂的高峰,运动员在训练和比赛中皆被要求使用兴奋剂。拒绝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则会遭到排挤,甚至被调离国家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