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图片)
1949年以前中华民国国民原来有这么多权利:
1、言论自由。
“1949年,上海大世界门前。看到了那剿匪的标语吗?”(反共剿匪救国救民!)
2、游行示威自由。
“民国时期,合法的游行活动。”(以上皆为网络图片)
3、结社自由。
4、出版自由。
5、学术自由。
6、信仰自由。
7、永久拥有土地和房屋,私有财产受保护。
8、自由买卖,没有城管。
9、自由选择经营行业。
10、自由行善。
11、迁徙自由,就业自由。
12、组建工会,罢工自由。
13、立法、行政、司法相互独立《三权分立》。
14、公路不收费。
15、生育自由……
请问49年之后剩下什么自由和权利?
来源: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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