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张爱玲1937年高中毕业时,在圣玛利亚女校校刊《凤藻》填过一个名为“学生活动记录,关于高三”调查栏,就“最喜欢吃、最喜欢、最怕……”等六个项目各以一句话作答,竟到了五十余年后,为了解释那个调查栏,才催生出终究还是未能完成的〈爱憎表〉遗稿。
父母离婚后,我们搬过两次家,却还是天津带来的那些家具。我十三岁的时候独自坐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旁,在老洋房阴暗的餐室里看小说。不吃饭的时候餐室里最清静无人。这时候我确实认真苦思过死亡这件事。死就是什么都没有了。这世界照常运行,不过我没份了。真能转世投胎固然好。我设法想像这座大房子底下有个地窖,阴间的一个闲衙门。有书记录事不惮烦地记下我的一言一行,善念恶念厚厚一叠账簿,我死后评分发配,投生贫家富家,男身女身,还是做牛做马,做猪狗。义犬救主还可以受奖,来世赏还人身,猪羊就没有表现的机会了,只好永远沉沦在畜生道里。
我当然不会为非作歹,却也不要太好了,死后玉皇大帝降阶相迎,从此跳出轮回,在天宫里做过女官,随班上朝。只有生生世世历经人间一切,才能够满足我对生命无餍的欲望。
“这辈子总要过”
基督教同样地使人无法相信。圣母处女怀孕生子,这是中国古老的神话已有的,不过是对伟人的出身的附会传说。我们学校的美国教师是进步的现代人,不大讲这些,只着重“人生是道德的健身房”。整个人生就是锻练,通过一次次的考验,死后得进天堂与上帝同在,与亡故的亲人团聚,然后大家在一片大光明中弹竖琴合唱,赞美天主。不就是做礼拜吗?学校里每天上课前做半小时的礼拜,星期日三小时,还不够?这样的永生真是生不如死。
但是我快读完中学的时候已经深入人生,有点像上海人所谓“弄不落”了,没有瞻望死亡的余裕,对生命的胃口也稍杀。等到进了大学,炎樱就常引用一句谚语劝我:Life has to be lived。勉强可以译为“这辈子总要过的”,语意与她的声口却单薄惨淡,我本来好好的,听了也黯然良久。
但是毕业前一年准备出下年的校刊,那时候我还没完全撇开死亡这问题。虽然已经不去妄想来世了,如果今生这短短几十年还要被斩断剥夺,也太不甘心。我填表总想语不惊人死不休,因此甘冒贪生怕死的大不韪,填上“最怕死”。
或者仅只是一种预感,我毕业后两年内连生两场大病,差点死掉。第二次生病是副伤寒住医院,双人房隔壁有个女性病人呻吟不绝,听着实在难受,睡不着。好容易这天天亮的时候安静下来了,正觉得舒服,快要朦胧睡去,忽闻隔壁似有整理东西的綷縩响动,又听见看护低声说话,只听清楚了一句:“才十七岁!”
岁数即是身分证
小时候人一见面总是问:“几岁啦?”答“六岁”,“七岁”。岁数就是你的标志与身分证。老了又是这样,人见面就问“多大年纪啦?”答“七十六了,”有点不好意思地等著听赞叹。没死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形貌个性,一切资以辨认的特征,岁数成为唯一的标签。但是这数目等于一小笔存款,稳定成长,而一到八十岁就会身价倍增。一辈子的一点可怜的功绩已经在悠长的岁月中被遗忘,就也安于沦为一个数字,一个号码,像囚犯一样。在生命的两端,一个人就是他的岁数。但是我十七岁那年因为接连经过了些重大打击,已经又退化到童年,岁数就是一切的时候。我十七岁,是我唯一没疑问的值得自矜的一个优点。一只反戴着的戒指,钻石朝里,没人看得见,可惜钻石是一小块冰,在慢慢地溶化。过了十七就十八,还能年年十八岁?
所以我一听见“才十七岁”就以为是说我。随即明白过来,隔壁房间死了人,抬出去了,清理房间。是个十七岁的女孩子。在那一色灰白的房间里,黎明灰色的光特别昏暗得奇怪,像深海底,另一个世界。我不知道是我死了自己不知道,还是她替我死了。
附注
本文节录自张爱玲遗稿〈爱憎表〉。由宋以朗先生提供手稿,经冯睎干先生重构整理,香港浸会大学林幸谦先生为此文之发表穿针引线、居间联系。全文内容二万三千余字,完整刊出于206年7月,《印刻文学生活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