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关除了对农产品等进行国际通行的严查外,还禁带诸多食品。(网络图片)
你知道之前备受关注的 “象牙女王”杨凤兰吗?
她在本周出庭受审,罪名是在2000年到2004年间走私706根象牙。目前她否认了所有指控。
杨凤兰已经66岁了,看上去弱不禁风,1970年,她第一次前往坦桑尼亚,为坦赞铁路项目担任翻译,1998年,她在坦桑尼亚首都开了一家中餐馆和投资公司,自诩是“中国和坦桑尼亚友谊的典范”。
而这样一位老年妇女,却被指控是一个国际走私团伙的头目,十几年的时间里,一直充当非洲偷猎者和中国买家之间的牵线人,将价值超过250万美元的象牙从非洲走私到远东,一旦罪名成立,她面临的将是长达30年的囚禁。
你真的了解“走私”吗?
我们经常看到新闻,说某某走私了冻肉被获刑多少年,某某海关又查获了一场走私案。难道只有犀牛角、象牙、毒品这些不被获许入境的物品才能被计入“走私”范畴吗?“走私”究竟是什么意思?
走私,是指未经当地的海关检查,而秘密地或违法地进口或出口。比如没有经过申报,把国外的货物私自进口,或把国内的货物私自出口。
走私行为分为“非税走私”和“涉税走私”
“非税走私”主要是将国家禁止或者管制的物品进口或者出口。
各国通用的禁止携带物品为毒品、枪支弹药、动物、植物、种子、新鲜水果、新鲜肉类等。
在某些地方,有一些特殊的禁止携带物品,比如杨凤兰走私的象牙,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及中国的《海关法》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的规定,非洲象属于保护动物,如果没有相关机构签发的允许进出口的证明书,不管是通过贸易方式进出口,或者是携带、邮寄非洲象的物种及其产品进出我国国境,都是被禁止的。
“涉税走私”,一般是指在进出口过程中,不缴或少缴应该缴纳的关税等进出口税金。
在进出口过程中,无论逃税的金额大小,都属于走私。
举个例子,比如一名海外的华人回国探亲,带了一部全新的苹果电脑通过海关,需要申报并交纳一部分的税金。如果没有申报的行为,就已经构成走私了。但构成“走私罪”的起刑点是“累计逃税五万元以上”。
也就是说,帮别人在国外买东西邮寄或个人携带至国内的“代购”,如果没有对相应的产品申报缴税,也是一种走私的行为,数量多的就成为了“走私罪”。
走私,不知者未必无罪
华侨华人朋友们回国的时候,常常选择给国内的亲人们带一些“稀有”物品,或是从国内带山参特产前往住在国。在海关审查的时候,遇到了一些问题:
“这手钏是象牙制品?不可以携带?这我不清楚啊……”
“我携带物品超过规定限额了?我这就去申报,你千万别扣我的东西!”
“原来牛肉是不可以带的啊!我都不知道,算我无知者无罪呗?”
……
如果海关人员不听你的解释,对你实施惩罚的措施,你不必觉得冤枉。在入关之前没有查阅好相关的条例,认为自己是“被走私”,其实是自己疏忽大意,或是故意瞒报,理应受罚。
怎样避免在通过海关的时候“被走私”?
提前查阅海关条例
在过海关之前,避免携带违禁物。每个国家都有“千万不能带的东西”,详情查阅《两华人走私象牙被罚3亿!不管无心还是有意,这些千万不能带》
如实申报物品价值和数量
入海关的时候,对自己携带的物品了如指掌,如实申报、交税。
附:中国海关入境的一些条例
对于中国居民携带的在境外获取的物品,总价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并且单一品种在数量上属于“自己使用、馈赠亲友”的合理范围内的,在进境时海关是予以免税的。
携带哪些物品进境时需主动向海关申报?
1)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制品;
2)中国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
3)非中国居民旅客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2000元的物品;
4)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5)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6)分离运输行李,货物、货样、广告品;
7)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哪些物品是禁止携带的?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和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