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做贼的年代(图)

作者:老绥远韩氏 发表:2016-03-21 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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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时代,是一个全民皆偷的时代(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6年03月21日讯】毛泽东时代,是一个全民皆偷的时代。那时的社员几乎无人不偷,长在地上的庄稼只要能吃就开始偷了,偷玉米、偷瓜果、偷蔬菜,甚至偷鸡摸狗。偷是社员們求生存、免饿死,无奈的自救手段。

由于劳动分配不合理,工分分得东西又很少,收的大部分粮食都要先交爱国粮,一般社员家里的粮食都不够吃。经过一九六零年饥饿大灾荒的教训,社员们都饿怕了,于是都先下手为强。认为偷到手的东西才是自己的,所以小偷小摸特别多。那时流行这样的民谣:“十个社员九个贼,谁不偷饿死谁。”“社员吃地里,干部吃囤里”“社员见社员,两眼泪涟涟”。

那时还有句顺口溜:队长搂(公开占有)、会记勾(作假帐)、保管偷、社员缝大兜(往家装粮食)。

社员白天看着都是好人,天一黑就都成了偷儿。麦熟偷麦、稻熟偷稻,没有锅就用坛坛罐罐煮。一家人煮的煮,放哨的放哨,水开十来分钟赶快把明火熄掉,余火一焖,麦饭焖开了花,吃起来奇香无比。但是被逮住就很难看,端着被烟熏黑的坛坛罐罐站在食堂的方桌子上挨斗,斗完了还要扣粮。

女人们挖猪菜时,篮子下面都是蔬果等能吃的东西,我的一个妗妗在帮邻居絮棉花时甚至把人家的棉花藏在裤裆里,带回家来。生产队的牛也得看着,不然的话给牲口备的精料一转眼就被人弄走了。

很多影视作品中,都描述了知青偷鸡偷菜偷粮食的内容。在毛泽东时代这种小偷小摸的现象在知青中十分普遍。作家老陈,曾在博文中回忆下乡知青的“百鸡宴”,那时的老乡们都把知青称为“不走的土匪”。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所以,那时农村对于小偷小摸,谁发现了也不管,都睁一眼,闭一眼,怕弄不好成为又一个刘文学。再说谁没偷过?如果有谁敢说他从来没拿过公家的东西,那就是个超人!饥饿把良民都变成了贼。

六十年代我上小学的时候,有个同学的妈妈在禽蛋厂上班,一天,这位母亲从厂里偷了两颗鸡蛋。她把鸡蛋放在头顶上,用长发盘在里面。倒霉的是,一个好姐妹跟她开玩笑,说话间拍了她脑袋一下,鸡蛋碎了,蛋液流了一头。被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发现了偷盗行径,立马被剃成光头开会批斗。那些日子,我同学上学来,低着头都不敢看人。

文革时,电建公司有个家伙被刑拘,其罪名是偷盗国家粮食。他的手法很简单——平时经常到粮店里转悠,以查看大米好坏为由,抓一把大米在手里假装看看,趁没人注意,把手一扬,大米就顺着袄袖流到腰里了。这样反复几次,一天吃的大米就偷回家了。家里缺少酱油或者醋,就拎个李玉和用过的那种大牛腰子饭盒,到饭店里,花6分钱买一碗豆腐脑,顺便把桌上预备的免费酱油全倒进饭盒提溜回家,平常吃的酱油钱也省下了。这混蛋偷得时间一长,就被人发现了,一次人赃俱获,被判刑三年。

我在电建公司工作时,每个木工下班,都要驮一麻袋刨花,刨花里塞得都是木头。甚至是锯好、刨好的木料,回家就能做些小家具。有一个师傅,竟然利用每天偷回家的木头,半年后做成了一个立柜。一次我去他家,他向我炫耀他的技术,原来两米高的长料,他都是用短料开榫接起来的,我不得不叹服他高超的技艺。

后来才听说,卷烟厂的工人们每天下班时,把饭盒洗干净,擦干净,然后在里面码满香烟,夹在自行车的后衣架上,大大方方地扬长而去。

 粮库的工人们每天下班时,衣兜、裤兜、鞋里、裤子的卷边处都是粮食。

棉纺厂的女工偷布;毛纺厂的女工偷毛线,也都不是稀奇的事情。大家都是党的人,党是我们的妈妈,妈妈有啥,我家就有啥,儿女偷妈妈的还算偷吗?

那时不仅食堂管理员是贼,炊事员更是贼。他们趁人不备,把好肉扔进泔水桶里,下班时从泔水桶里捞出,拎回家去。据传,炊事员偷油需要特殊技巧,他们先把油倒在一个碗里,放在面案子上,然后吸气弓腰把肚皮贴上去,再用宽布条勒紧。这样就可以轻轻松松,不显山不漏水地就把一大碗素油带回家里去了。

因此在工人们中间就有个顺口溜:

几多工人几多贼,

每天上班偷一回。

千偷万偷敌不过,

厂长贪污笔一挥。

文革时,包头街上还有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自行车上都没铃盖。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流行起了偷铃盖。为了预防万一,很多人停车时都把铃盖拧下来装进口袋里。一次我去包钢去看同学老苗,自行车放在楼下,忘了往下拧铃盖,一会儿下楼就发现被人拧走了。我气愤至极,与老苗一个宿舍,外号“二毛毛”的后生说:“韩哥,你上楼歇一会儿,我给你拧去,圪泡们敢朝爷们下手,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不到半个时辰,二毛毛提回一书包铃盖来,说:“够了吧,不够我再去拧!”我惊恐万状,只拿了一个,剩下的都塞在老苗的床底下了。

每逢周末,我和老景就去包钢轨梁厂看望老苗。遇上月底囊空如洗时,老苗就会打发二毛毛去厂区的蒸箱偷饭。二毛毛每次带很大一个书包,他趁人不备,逐一打开查看,凡有好吃的东西,他都会搜罗回来。记得在老苗的宿舍,空饭盒扔的到处都是。

文革后期,偷军帽十分流行。后来,一不做二不休,发展到了街头巷尾明目张胆地抢军帽。文革前,中国上演过两部意大利电影,一部是描写妓女的《她在黒夜中》,另一部是《偷自行车的人》。其实,这两样事情呼包都有,“她在黒夜中”的叫“暗娼”,人数不多,比不过改革开放。但“偷自行车的人”却是今不如昔,毛泽东时代更普遍。我的一个朋友丢过三辆自行车。他说,有时锁两把锁都无济于事。

我在农大读书的时候,老师们住的都是筒子楼。不是独门独户,卫生间都是共用的,做饭就在楼道里。很多家庭为了生活方便,就在家门口摆一个小柜子,用来放油盐酱醋。有一回,周老师下班回家准备做饭,结果发现小柜子被人撬了,丢了一瓶油,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没有比这更小的小偷了。

1977年,我去天津出差,因为旅店床位紧张,睡在天井里的加床上。那天因为白天跑累了,睡得太沉,醒来才发现,皮鞋和袜子都被人偷走了。估计是邻近的人早晨退床,顺手牵羊地拿走了。幸亏我把衣裤压在枕头下面,否则,就得穿着裤衩回家。那时买衣服是要布票的,被小偷偷走衣服后是没人送衣服给你的,给了你他穿啥?我后来穿拖鞋到对面的商店买了一双解放鞋,才算解围。

当然,变相偷窃的坏事我也干过,偷窃有时也是老百姓的智慧。比如我那时去买白糖,从来都是只买一斤,售货员就在白糖一栏写下“1斤”。回家之后我在“1”的两侧各加一点,再另加两横,于是变成了“半”字。下一次我再买一斤,又如法炮制。就这样一斤改半斤,算下来,每月可以买到三斤半白糖。现在你要是骂我,我也认账,因为人穷了,什么招数都能想的出来。

那个时候,人们往往几厘钱也要算计。比如两毛四一斤的东西,有人就一两一两地买。买一两是二分四,这时,四厘按四舍五入就给免了。没办法,这是被恶劣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逼出来的,“人穷志短马瘦毛长”呀。

进入“和谐社会”以来,硕鼠遍地成灾。官员富可敌国者大有人在,“世上如今半是君”已非形容词。

小蟊贼因为生活所迫纷纷铤而走险。不但敢白天登堂入室,更有甚者,夜半趁主人熟睡时分,用钢筋钳剪短窗户护栏,公开入室盗窃,无所畏惧。

不才上月某日打完牌回家,已经夜深。正在卫生间洗漱,忽听门口有动静,似有人在撬我家门。

我大喝一声:“谁?干什么?”

那贼在门口答道:“这么晚,还不睡觉。搞什么搞,你有病啊?”飘然屋外。

还有一次是在白天,我在家上网,忽听厨房有动静,轻轻过去一看,有贼在撬防盗窗,我抽出菜刀,大喝:“你要干什么?”

那贼镇静地收起工具,答道:“你有病啊,家里有人,怎不吱一声?害得我白忙活半天。”

前天晚上,外出散步,一十岁稚儿掏我口袋,我大喝:“小圪泡,掏什么?”

“废话,当然是钱啊。”稚儿不卑不亢。

 “没钱,快走。否则,送你到公安局。”

稚儿答道:“没钱,还凶什么凶。”气呼呼地走了。

不才经常外出度假,担心家中被盗,便在客厅桌上放了两百元,并给小偷留一纸条:“小偷先生,您别费神了,我们家就连我们自己都找不到钱,您更找不到。这两百元不成敬意,请笑纳。本院×号楼×单元×室是手握实权的人民公仆,您一定不会扑空,且丢钱也不敢报案。趁天色尚早,请从速前往是盼,祝您好运。”

梁上君子,其实只是些小盗。或为生计、或为命,悉数可救!而世上最难分别的是绿林大盗,百姓遇上也无非是丢命,丢钱。而为官者贪污腐化,则丢的是百姓,丢的是国家。梁上君子是暗处偷摸,腐化者则是明火执仗!终将使国家四分五裂、国将不国。

而今世事浑浊,为官者赏罚不平,罚则有名无实!致使监督形同虚设,因而“相群相党,上下为蟊贼”,古今同一,于今为甚。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猫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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