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微痕》 狱中之狱对比 看看谁更法西斯 (图)

作者:牛立华 发表:2015-10-1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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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网站收集了上千篇《往事微痕》的文章,内容都是当事人在反右、文革等历次运动中亲历、亲见的事件。现将《往事微痕》文章整理后陆续发表;应读者要求部份文章会重新刊出,以飨读者。

莫名其妙关进小监

1968年8月11日,星期日,照例吃两顿饭。下午4点,各监舍的犯人由当班的值星员清点人数,排队,然后向岗楼上的持枪管理员报告,请求准予出去打饭。

按照监狱的规定,做任何事情之前,必须背一段毛主席语录。值星员先小声向身后集合的犯人说“对于反动派”算是提示大家背哪一段,然后喊“最高指示,毛主席教导我们说”,排着队的犯人跟着用鼻子和嘴发出一种混合的声音;“对于反动派,必须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背诵完毕,值星员再次立正,面向岗楼上的管理员报告,几工区多少犯人出去打饭。报告完了用不着等回答(一天从早到晚,无数人报告无数次,管理员懒得回答——虽然是有点儿不礼貌),可以直接列队走出围墙大门,到厨房的窗口每人领取一个拳头大小的玉米馍,一瓢莲花白(学名结球甘蓝,俗称洋白菜,圆白菜)老叶子煮的菜。

等到这个小队的四十几个犯人都拿到了玉米馍馍以后,一齐端着碗走到围墙外面那个岗楼底下,再次列队背毛主席语录:“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犯人值星员立正,向武装管理员报告刚才出去了多少人,现在进来了多少人。懂事的值星员都是老犯人,专选字数少的语录,免得耽误大家吃饭,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这一群犯人嘴里背的是毛主席语录,眼睛里看的心里想的却是那个黄澄澄的玉米馍馍和那碗乌绿色的菜。

岗楼上的管理员一般不管犯人含含糊糊念叨的是什么东西,只要是犯人站好了队,人数不差,就算完成了规定的仪式。只要刚才出来的人数和现在要进去的人数一样多,管他们嘴里嘟囔什么,一律放行。睁大眼睛监视着刚才出来的这群犯人一个一个回到高墙电网之内是他们的主要责任。

吃过饭以后,犯人都回到了监舍之内。那天,空中灰蒙蒙的,看不见蓝天,也看不见白云,一片晦暗,特别的闷热。

我穿着一件短袖汗衫,一条短裤,站在监舍门口往外看。几个内勤组的犯人从外面抬了三张条桌,端了七八把木椅子进来。平时干部给犯人训话,和每天晚上的集合点名都是站在那个堡坎上面,有时候一训话就是半个小时,也没见端桌子、椅子,今天有什么隆重的事呢?

跟着,指导员周金仁进来了,还有小队长唐炳南、徐绍华、田加伦,场部来的外号叫“小爬虫”的那个比指导员还大一级的教导员,记不得他姓什么了,大约是高中文化,在劳改队里就算是有文化的狱卒了。和另外三四个不熟悉的人,阵容十分强大。

一声令下,犯人全体集合,列队站在那个坑坑包包的院坝子里,各小队分别报告,一工区(小队)报告:“应到四十六人,实到四十六人,报告完毕。”二工区报告:“应到四十七人,实到四十七人,报告完毕。”三工区报告:“应到四十二人,实到四十二人,报告完毕。”……

一会儿的时间,苗溪茶场劳动改造管教支队第十三中队所有关押在高墙电网之内的犯人集合完毕。将近三百人,密密麻麻站到这个狭长的土坝子里。三个岗楼上的哨兵都把身上背着的枪拿下来,改成了似乎临战的持枪姿势。

周金仁主持今天的大会,开宗名义第一句话:“牛立华,站出来!”

原来是喊我,是祸躲不脱,劳改队里司空见惯了,我闻声即起,站到了前面的土台子上,面对着下面站着的一大片犯人。

周金仁凶神恶煞地叫喊着:“牛立华思想反动,现在宣布关小监。”

紧跟着却没有任何检举揭发,也没有指出我有什么违法行为,有什么犯罪事实,也没有说我违犯了哪条监规。那个歪眉斜眼的二工区小队长唐炳南拿出一副特制的手铐,把我的两只手扭到背后,紧紧地铐了起来。

不知道后面坐着的哪个公安干警喊:“低下头来!”

我往左边看了一眼又往右边看了一眼,思索了一下,略微抬了一抬本来就昂着的头。

这时候,下面的犯人队伍中有人吼“脑壳啄起”(四川方言,啄的发音是zhua,啄起即低头)。我扭身回头,扫了一眼坐在后面的几个人,大声说:“我不能向犯人低头!”心里在想,你们披着人民公安干警的外衣干着摧残人民的事,才是对人民有罪的犯人,随后又补充了一句:“我只向毛主席低头!”

当时之所以喊出了这句话,大致出于如下几点原因;

一、个性使然,“士可杀,不可辱”。

二、扪心自问,我从来没有做过不利于国家的事,也没有反对过共产党,却被当作了反革命,被无端地批斗,心里有一股怨愤。

三、我对劳改队里动不动就以手铐、脚镣相威胁,十分反感。

四、周金仁和唐炳南、徐绍华这三个狱卒心狠手辣,以折磨犯人为能事,我要让他们知道人是有血性的,不是可以任意宰割的,暴力是不能使人折服的。

五、手铐脚镣,捆绑吊打是劳改队的家常便饭,多数犯人被揪出来批斗的时候,迫于淫威都低着头,个别不肯低头的,被狱卒按一下脖子,虽然心里愤愤不平,表面上还是低下了头,还真没听说过谁敢在批斗会上公开扬言不低头,我就要冒着挨打的危险,发一发反抗的心声。

六、那时我还相信毛泽东是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相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写在纸上的东西是当真要执行的,不是做做样子糊弄老百姓的。认为下面的做法违背了中央的政策,我要以身试法,大力呼吁纠正这个歪风。

我的话音刚刚落地,旁边的一个公安干警(没看清楚是谁)横脚一踹,我没有提防,又被反铐着两手,失去平衡,一下子跌倒在地。紧接着就是一顿乱脚猛踢。

这时候从底下跑上来两个“劳改积极分子”,一个叫王经文,一个叫彭世同。王经文,中学文化,地主家庭,是1950年四川省天全县反共组织的后勤部长,该组织后来被共产党歼灭,主要头目均被镇压,王当时只有十八岁,从轻发落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彭世同,初中文化,是1960年肚子饿得受不了因而不满共产党统治自发组织“反革命”集团的头目之一,破案后被判处二十年徒刑。他们两个一左一右站在我的两侧,一只手按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反提着手铐往上拉,成了背后戴着手铐的喷气式,对我横加折磨。

周金仁在上面讲话,内容却与我无关,无非是说不接受改造就没有好下场之类的话,恐吓而已。

接着宣布散会,把我关在了小监里面。这时候大约下午5点多钟。

小监的生存环境

当晚,因手铐卡得很紧,陷在肉里,刺骨之痛,令人难忍。至今我的两个手腕上还遗留着当年手铐造成的疤痕。

小监里面没有灯,已经是漆黑一片了,我默默地想着,“解放”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基本上接受的是共产主义教育,新中国第一批少先队员,带着红领巾长大的,而且对共产党从感恩到信仰、崇拜都是出自内心的。

参加工作以后在军工企业任技术员,工作上兢兢业业,多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优秀共青团员,出席重庆市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即使1957年被无端地打成右派分子,送劳动教养,也还没有对共产党完全失去信心,仍然努力地工作着,幻想着祖国和个人美好的未来。

作为一个科学技术人员,从来没有过政治野心,只想以自己所学为祖国服务,有一点成名成家的思想,在劳动教养那种十分艰苦、恶劣的条件下,偷偷自学外语,可以阅读俄、日、英文有关专业技术资料。还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和译述,想着有一天能够自成一家著书立说。这些个人的意愿和祖国的繁荣富强没有任何矛盾,从来没有侵害过执政党的利益,怎么会成了“反革命”而且是极端危险的反革命呢?难道自称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权竟然那么害怕人民、那么脆弱,一个手无寸铁的文弱书生会让他们胆战心惊到如此地步,未免也太可笑了吧?想着想着又昏了过去……

第二天早晨犯人炊事员送饭来了,他开开门看了我一眼。我的两手被铐在身后,无法拿碗,这个炊事员姓甚名谁我不知道,大约五十岁,一头白发,外号叫白毛,心眼比较好,给了一个瓦钵,把玉米馍馍和菜倒在瓦钵里,一句话没说,把门关上,挑着担子走了。

这时候天已经亮了,我巡视了一下小监的概貌。这是一间长宽大约1.75米的房子,空间的高度有2.2米。三面是抹着白灰的整体砖墙,前面也是砖墙,只是左边有个厚重的实木门。右边离地面1.5米左右开了一个长宽大约0.7米的窗子,窗子上自然少不了一根一根牢固的钢条,铁窗外面不是玻璃而是木板,木板下方留了一个0.2米见方的洞,可以起一点通风透光的作用。房子里没有一根电线,没有灯,只能靠铁窗下面的洞和木板与木板之间的缝隙透一点光线进来。靠窗子一方紧挨着墙壁安了一个固定的木板铺,宽0.8米,离地0.3米左右,上面铺着稻草。靠门的一角放着一个没有盖子的木桶,算是室内厕所。从此吃喝拉撒睡就都在这三平方米的斗室之内。

早饭送来了,怎么吃呢?没有筷子,没有勺儿,更没有刀叉。就是有也无法使用,因为我的两只手反铐在背后,拿着筷子也够不着自己的嘴。所以只能像猪狗一样低着头用嘴去拱、去啃。多年来一直在宣传“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现在可是新社会,却把人当作猪狗了。

1968年内,关我的这间房子先后关过两个人,头一个不久就一命呜呼了,据说死亡原因是“自我摧残身体”。第二个也命在旦夕,四天前大部分犯人出工了,管教干部把他喊出去却没见他回来,不知道弄到什么地方去了,或许是送医院了,也许是上了天堂,总之以后不见下落,也没有人敢问。

这天中午,炊事员又来送午饭,随着来了一个干事(劳改队里的公安干部除了队长、指导员,都叫干事),炊事员打开门,这位干事忙着往旁边躲,他不敢正对着门,因为一股热风混合着臭气随着打开的门喷涌而出,熏得他不由自主地要往门后面躲。由于他站在门后边,只能侧身斜着眼睛往里看,我则正对着门口怒目而视。他在亮处,我在暗处,我看他看得特别清楚,他显露着一副高度警惕的样子,好像我能够把他吃了似的。

我转身拿那个瓦钵(早晨用过的,没有水,所以没有洗),准备交给炊事员盛菜和玉米馍馍。这位干事壮着胆子喊了一声“出来”。

小监面对高墙,中间是1.5米宽的过道,我迈出小监的门,站在过道里,太阳有点晃眼睛,我一句话没说,看他要做什么。

他走到我身后,拿出钥匙把手铐上的锁打开了。由于昨天下午手铐戴得非常紧,铁铐陷在肉里,已经和手腕连在一起了,他这一开,撕裂人心的痛,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

锁打开了,放松了一扣,又重新锁上了。我又回到小监里,身后的门重重地关上了。

如果不放松,肿胀的手有溃烂的可能,那就残废了,不能给劳改队干活儿了。监狱干部常说他们施行革命的人道主义,大概放松一扣手铐就是人道主义的体现吧。

我戴着背铐把那个瓦钵放在木板铺沿上,蹲着身子像猪狗一样一口一口地吃完了玉米馍馍和菜。然后斜靠着墙坐在木板铺上。

监舍里的犯人都出工去了,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高墙外面不时传来阵阵蝉鸣,像是告诉人们世界上还有生命。

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从远到近的脚步声,走到我住的这个小监门前停住了,却没有开门,我警惕地听着:干什么来了?

一阵乒乒乓乓的声音之后,奉命而来的这个人用木板把铁窗下面的那个通风口封死了,屋子里顿时暗了许多。

在十三中队,这样的小监一共有十间,都集中在一栋平房里,这栋平房邻近围墙的头一间房是宽三米、进深四米的医务室,有一个刑满释放被强制留在劳改队就业、半路出家的卫生员充当这三四百犯人的“保健医生”。挨着医务室就是特殊设计的小监,前面五间面对院子,犯人收工以后需要看病的要走过这五个小监的门口才能到医务室。后面的五间面对着的是高墙和电网,除了给小监送饭的炊事员和倒马桶的犯人以外,一般犯人是不允许到后面走动的。

我被关在后面,本来就已经十分僻静,现在把通风口也给堵死了。我听着外面的脚步声从近到远,没听见在其它房间钉木板、封窗口的声音,也就是说劳改队的几个头头给我特殊待遇。日夜带着背铐,关在小监里,还不放心。似乎留一个通风口就还能发号施令摧毁这个号称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似的。我能得到这样的另眼看待应该自豪了。

小监是狱中之狱,如果不是亲临其境,很难想像。

五十年代我看过一部电影《上饶集中营》,里面有监狱中的生活状况,六十年代看过小说《红岩》、电影《烈火中永生》,其中也有监狱环境的描写,都是共产党写国民党的监狱。看过这电影、小说的人不在少数,现在我如实地记述一下苗溪茶场第十三中队的小监生活,有兴趣的人们不妨回忆对比一下,看看谁更法西斯。

名曰小监,空间自然不大,我身高1.73米,躺在铺板上,头和脚可以同时接触到两端的墙。

空间狭小,房门日夜上锁。阴暗潮湿,终年不见阳光。从来不放风。世界上绝大多数的监狱都要安排放风的时间,有的一天一次,有的一天两次,著名的法西斯监狱和“极端残忍”的渣滓洞、白公馆、息烽都要放风。中共的监狱独具特色,据说著名的秦城监狱也是不放风的,号称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中共可谓开创了一代新政。

水是生命之源。正常的人每天都要喝水,每天都要用水。小监是没有水的,关在里面的人不可能洗脸、刷牙,不是一天两天,天天如此。至于洗澡更是连想都不能想的事,四川有句俗话“磨皮擦痒”,牛在树干上来回蹭,猪在圈里反复磨擦砖墙,都是这个行为。我在小监里身上痒得厉害了就在墙上磨擦,每天都要做无数次这样的动作。

衣服是要勤洗勤换的,进了小监可从来不换衣服,我在小监关了九个月,进去的时候是8月份,穿着汗衫和短裤,雅安号称雨城,“巴山夜雨涨秋池”,夏秋之际晚间多夜雨,白天出太阳,湿度大,气温高,屋子里湿热难当,一身酸臭,衣服粘在身上,两只手被固定在背后,只有靠全身扭动、抖动,让粘在身上的衣服换换位置。暑往寒来,12月份雅安地区的气温降到了零度左右,我还是穿着8月份那套汗衫和短裤,冷得浑身发抖。经多次要求,临近元旦才允许我到原来关押的监舍里拿了棉衣、长裤。

活人要吃饭也要排泄,这三平方米左右的狭小空间,既是卧室,又是饭厅,还是厕所。木制马桶上没有盖子,十天八天才有人来倒一次马桶,马桶保持原汁原味,从来不冲洗,夏秋之际,粪便生蛆,腐臭熏天,秋冬虽冷,恶臭依然。好在“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

小便好办,大便要脱裤子,很简单的动作对于被反铐着的人来说也成了难事。拉屎以后擦屁股本是举手之劳,在小监里可办不到。一是没有卫生纸,关进小监四个月以后,我被获准拿了一套《毛泽东选集》进来,是小监内唯一的纸制品,我对他老人家的著作敬重如圣贤,一字千金,舍不得擦屁股用,那纸也比较光滑硬脆,估计用来擦屁股既擦不干净也不舒服。再说那可是亵渎红太阳的罪名,杀无赦。二是戴着背铐的两只手够不着自己的屁股,想擦也没法儿,免了吧,既节约又省事。关了九个月过了两百多天拉屎不擦屁股的生活。

犯人是不准蓄发的,一般每个月由专职理发员推光一次。关在小监里省略了这道工序,由着头发自由生长,不洗头不理发头皮很痒,因为戴着背铐,没有办法挠,只有在门框上来回蹭脑袋,蹭完了前面蹭后面,日久天长,门框下面积累了一层很厚的头皮屑,这小小的玩意儿还会发霉,长出了灰白色的毛,不细看像是法兰绒毯。

小监内苍蝇蚊子飞扬跋扈,故意欺负我,两手被铐在身后无法动作,只能任它嚣张。苍蝇的个头挺大,翅膀震动起来特别有力,嗡嗡的声音驱除了小监里的寂静。我眼睁睁看着它们自由自在地飞翔,随着它们在空中遨游的踪迹做颈部运动,也算是一种锻炼,直到现在七十多岁没有犯过颈椎病。

白天是苍蝇的天下,晚上蚊子当仁不让,轮流坐庄。蚊子比苍蝇残忍,它要叮人吸血。怎么才能制服叮人的蚊子呢?冥思苦想,无计可施,灵机一动,有办法了,叮咬前面,可以用嘴去吹,把它赶跑,要是叮在背后,只能用背撞墙。

小监里没有灯,天气好的时候,上午9点到下午4点左右,窗户缝透进来的光线提供了自然的照明,可以看书写字,其余时间我则闭目养神与黑暗相伴。为了记住日子,我每天用手指甲在墙上划一条痕迹,应该有二百七十条左右,如果那个房子还没拆的话,希望有机会回去看看,寻找一下旧日的踪迹。

在小监里关久了,已经适应了戴着背铐吃饭,没有水却是个大问题。幸好劳改队的饭菜缺油少盐,不至于过分口渴,但是免不了还要喝水。开始的时候我试着对送饭的炊事员说;给点水吧。那个外号叫白毛的炊事员没有回答,但是第二天早晨8点送饭以后,将近10点钟的时候加送一次开水,用一个容量一升锈迹斑斑没有盖子的搪瓷杯装着,放在墙根附近,足够一天喝的了。我始终记着这位没有留下姓名的难友。由此每天有了一升左右的水可以自由支配,我感谢这位犯人炊事员,是不是还需要感谢党、感谢毛主席呢?

但是好景不长,送饭的炊事员换了,后来这个叫徐国权,四川邛崃或大邑县一带的农民,不知道因为什么被打成反革命,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他来给小监送饭不送水了,我两三次求他送一点水。一天中午外面有脚步声,我知道送饭的来了,起身等着开门,可是他不像往常一样按着房间的顺序送饭,而是把我这间房跳过去了,送完了所有房间以后才走到我的门前,一会儿门开了,丢了一个玉米馍馍在我的瓦钵里,随手舀了一瓢菜汤,我说;菜呢?他气冲冲地回答;你不是要水吗!哐当一声,把门关上了。我心里默默地念道,人啊,人!古人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些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已经被异端邪说冲击得所剩无几了。同样在监狱里,都被打成反革命,竟然还要互相残杀,这种人性的扭曲是谁造成的呢?无疑是毛泽东的斗争哲学和恐怖统治。

北方有句俗话,好吃不过饺子,舒坦不过躺着。睡觉是一种享受。带着背铐睡觉却是一种折磨。仰卧肯定是不行的,岂料俯卧也不行,背在后面的两只手很快就会痛得难受。只能够勉强侧卧,一夜之间翻来覆去辗转难眠。长期地一天二十四小时戴着背铐,才能感知这“人道主义”是什么东西。

面临的抉择

监狱里的小监是为了折磨人至死而设定的,然而人的生存能力是很强的,人的适应能力也是很强的。但需要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念。

我该怎么办呢?

一是低头认罪,可是我找不到自己犯了什么罪,既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也没有杀人、放火、放毒、破坏、盗窃国家机密等反革命行为,没有书写或张贴过反动标语、传单,没有呼喊过反动口号,没有收听敌台和里通外国。我多次向公安、司法部门的官员表示,只要能够举出具体的事实,是罪我就认,是错我就改。可没有人能够给我举出哪怕是一点点。没有犯罪事实,怎么认罪呢?回想1957年,起初我还据理力争,后来在朋友们的劝说之下,在“胳膊拧不过大腿”、“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情况之下,低头认罪,写了检讨。于是授人以柄,自己都承认反党、反社会主义,划为右派自然是理所当然、名正言顺的了。毛泽东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这一次我就要认真一下,没有罪就不认罪。

二是以死抗争,监狱里死人的事是常有的,有病死的,有死因不明的,也有自杀的。拉出去,挖个坑一埋了事,殊途同归。

我不想死更不能死,我要活,我要做人。如果现在以死抗争,只能博得部分人的同情。人死了,许多事实无法澄清,许多黑暗无人揭露,对人民来说是一种罪过,所以我不能死。

坚持活下去的想法出于我对未来的信心,1957年初,我基于对中共虔诚的信念,交过入党申请书,认真地学习《党章》,学习《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学习《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

我这时以同样虔诚的信念,期待着毛泽东所说的“有反必肃、有错必纠”。因为我的确没有反对过中国共产党,也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我要活着看这个世道怎么变化。

每天早晨起来以后,尽管小监里没有水,不能洗脸刷牙,我总是用反铐在背后的手慢慢地把被子叠得整整齐齐,以此表示我热爱生活、不会颓废的心境。

临近节日,比如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监狱都要进行大检查,所有的在押犯人把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行李拿到院子里,无非是一块垫褥,一床被子,几件衣服和吃饭用的碗、盆、锅。三百多人的行李摊在坑坑包包的泥土院子里,像是摆地摊儿。各工区的狱警一件一件地看,重点是文字材料,但凡发现写着字的纸或小本子一律没收,带回去“研究研究”。众犯人不敢怒也不敢言。

我在小监里关了一个多月没有提审,除了每天送饭的炊事员和十天半月来一次倒马桶的犯人以外,无人问津。倒想乘大检查之机出去透透空气。

9月30日监狱大检查,我在小监里听见外面人声噪杂,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知道有人来视察小监,一会儿,门开了,狱警指导员周金仁站在外面,我戴着背铐斜依在铺上看了他一眼,随即收回目光,一语不发。他问:“你想好了没有?”我回答说:“想什么?”他说:“要认罪,给我写检查材料。”说着喊我出来,用钥匙打开了手铐。我没有纸,没有笔,跟他说了,他让一个犯人送来了一只蘸水钢笔,十来张拟稿纸,一瓶蓝墨水,关上门走了。

手铐打开了,两只手可以活动了,可我该怎么写呢?认罪吧?自己都找不到犯罪事实;不认罪吧?小监里的非人生活、继之而来的种种折磨的确难以长期忍受。我本着“调子尽量放低,原则不容放弃”的思路,写了下面一份材料。

我于1966年7月12日由成都市公安局逮捕,同年9月被成都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徒刑十五年。如此长刑,必有重罪。但我既未参加任何反革命组织,也没有杀人、放火、放毒、破坏、盗窃国家机密等反革命行为,没有任何反动笔记、文件,没有书写和张贴反动标语、传单,没有呼喊反动口号,没有收听敌台广播或里通外国,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没有任何违法活动或抗拒表现,更重要的是我一直都是拥护毛主席的,从来没反对过伟大的毛泽东思想。尽管原单位的某些人采用种种手段制造材料,又通过“审理”人员千方百计的拼凑罪名,必欲将我置之于死地,他们煞费苦心也没有举出任何具体的犯罪事实,为了达到判刑的目的,于是便加给我这样一条唯一的罪状,即“借开会暴露思想和借口向管教干部暴露思想公开讲反革命言论”,匆匆判处,投入劳改。

对于起诉书和判决书中强加给我的各条罪状,我将在适当的时候逐条具体辩答。如果原告和原判法院至今仍确认判决是合理的,则请驳倒我的答辩,用真凭实据揭露我的罪恶,用充分理由说明判决依据。只要证据确凿、理由充足、符合政策,我是完全认罪的。……

10月4日,心狠手辣的周金仁又来视察,打开门以后他站在过道里厉声问:“写好了没有?”

我说:“还没有。”

他以呵斥的口吻说:“三天还没写完,写的什么?拿来我看看。”

我说:“等写完了再拿给你看吧。”

他凶神恶煞地嚷着:“拿来我看!”

我只好把还没有写完的东西拿给他,只有三页。他看了不到两分钟,恶狠狠地说:“出来!”跟着又给我戴上了背铐。

接着近乎歇斯底里吼叫:“不认罪,关死你!”随后用脚踹我的小腿,我站立不稳跌倒在地,两只手被拷在身后,艰难地蠕动着身体爬进了小监。

戴着背铐写自述

狱卒周金仁那句话“不认罪,关死你”不是说着玩儿的。

监狱里死人是常事,精神上的摧残、肉体上的折磨、常年处于饥饿状态、繁重的体力劳动、捆绑吊打的威胁、恶劣的生存环境、简陋到几近于无的医疗条件都是死亡率高的原因。在周金仁、徐绍华、唐炳南等狱卒眼里,死一个人不如死一头猪,平时对犯人极尽摧残折磨之能事,唐炳南的口头语之一是“死十个,数五双,当个毬疼。”被关在小监里的犯人属于“反改造”之列,更可以任意残害,以表示他们效忠于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的革命路线。

除了死以外,精神失常更可怕。我所在的三工区四十二个犯人有十二位是精神病,那些监狱的干部骂他们是“装疯”,对这些难友无所顾忌地横加折磨,惨不忍睹。

我当时的想法是;

一、不能死,我要活着看这个世界怎么变化。

二、保持镇定的情绪,不能精神失常。

周金仁既然说了“关死你”,我就要做好思想准备,必须有坚定的求生信念,他越想让我死,我越不能死。

我坚信中国的政局必然会有变化。

有了坚持活下去的信念,还需要保持健康的心态。

坐监本来就是痛苦的,终日戴着背铐关小监更是非人的折磨。在多重压力下,被关小监的人精神失常的概率很大。怎么避免呢?除了乐观、坚定以外,需要找点事做,或者找点书读。小监里无事可做,那就找书读吧。文革期间的监狱除了毛泽东著作以外不准保留任何其它书籍,经过多次请求,允许我拿了一套四卷本毛泽东选集、钢笔和部分纸张,从1969年元旦开始在小监里真正闭门读书了。

小监里没有电自然也没有灯,幸好铁窗外面钉着的木板不那么严丝合缝,木板之间的缝隙能够透进来一点光亮。遇上晴天,早上9点左右,就可以借着这点光亮看书、写字了,下午4、5点钟已难于分辨字迹,每天大约有七八个小时的白天,十六七个小时的黑夜。

白天,我用铐在背后的手把被子叠成一个方桌形状,把书摊开放在这个软“桌子”上,一篇一篇地找到需要阅读的页面,用两本书压住,然后侧着身子逐字阅读。读完了这一页,又要把身子转过来,用戴着背铐的手翻到下一页,继续阅读。就这样在小监里把《毛泽东选集》通读了几遍。

通读了几遍《毛泽东选集》,我依然关在小监里,除了每天送饭的炊事员和十天左右来一次倒马桶的犯人以外,见不到其他人。

无人过问也无人提审,一天一天地过着夜长昼短的日子,没有人说一句话。在黑暗里静静地坐着的时候,耳畔似乎回响着“关死你”“关死你”“关死你”那恶狠狠的吼声。

虽然我想活,艰难地支撑着日益羸弱的躯体,死神却随时可能降临。恶劣的生存环境让我不得不考虑万一死了怎么办,我需要写一份自述,简略地记录我的历史,便于死后让父母、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了解我是无辜的,我是无罪的。

有了纸和笔,对于正常人来说就可以写文章了,两只手被特制的铁铐铐在背后的人能够写字吗?我艰难地摸索,先把一本《毛泽东选集》放在棉被叠成的“桌子”上,再放一张纸,然后脱掉披着的棉衣,把紧紧铐在一起的两只手移到腰部右侧,歪着脖子扭着身子让目光看得见铺着的纸和握着的笔,这种写字的姿势很难受,脖子酸,手腕痛,但是为了写自述只好忍受,我庆幸终于戴着背铐也可以写字了。

自述篇幅不宜过长,但是篇幅过短又说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怎么压缩也需要三、五万字。一张16开的拟稿纸通常容纳500字,写40000字就需要80页,既难以藏匿又不便邮寄,劳改队随时都可能检查,如果刚写出来就被查获,就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了,我必须缩小字迹,压缩篇幅。经过试验,可以在一张16开的横格纸上写5000到6000字,字迹小到不用放大镜仍可看得清楚。

从1969年3月开始在小监里戴着背铐写自述。先打腹稿,总的体例是给党中央的一封信,除了前言和结语以外内容包括十二个部分;

一、概况;

二、罪状能否成立?

三、为什么要将我判罪?

四、有关五七年的一些问题;

五、被打成反革命的经过;

六、审讯过程;

七、对起诉书及判决书的回答;

八、投入劳改以后的简况和被关入小监的原因;

九、关入小监后的想法和做法;

十、几点请求;

十一、我的愿望;

十二、我对毛的态度。

全文约四万余字,压缩在八页16开的横格纸上,平均每页五千余字,在小监那个恶劣的环境里每天只能写一页,八天写完一份,为了不至于被查获,一共写了三份,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写完以后,我如释重负,一份藏在睡铺下面的稻草里,一份藏在脚上穿着的鞋帮里,一份藏在棉衣里,等待着传递出去的时机。

尽管1957年以后对中国共产党的所作所为有一些怀疑,文革中对司法机关的黑暗有一些了解,仍然没有对毛泽东失去信仰,甚至在被捕入狱、被打成反革命、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以后依然对共产党和毛泽东存有幻想。青少年时期接受的共产主义可谓根深蒂固,所以在小监里写的这份材料仍然是忠实于共产主义理想、拥护毛泽东的笔调。

活着出来了

1969年5月下旬某日中午,送饭的炊事员打开了小监的房门,仲夏的阳光照射到室内,眼前为之一亮。我戴着背铐领取那个玉米面馍馍和菜汤,按照常规,炊事员发完了饭菜立即关门上锁,这天却不见动静。我好奇地抬眼一看,门外站着一个不认识的人,高大魁梧,仪表堂堂,四方脸型,肌肤略显松弛,透露着养尊处优的神态,大约五十多岁,他正在不动声色地上上下下打量我。

他看了我一两分钟,开口问道:“你犯的什么罪?”

我回答说:“我不知道犯了什么罪。”

他又问:“那你怎么进了监狱?”

我半闭着眼睛说:“不是我想进来的,是被抓进来的,据说是反革命。”

“你被捕以前是干什么的?”看来他想刨根问底。

我说:“兵工厂的技术人员。”

他又看了我几眼,没说什么,随着退后一步,这时候炊事员从旁边过来关门上锁,我则把盛着玉米面馍馍和菜汤的瓦鉢放在地铺的边上,弯着腰低着头像猪狗一样啃起了中国特色劳改犯的午间套餐。

第二天下午两点钟左右,昨天来过的这位监狱干部带着理发员来到小监,开了门以后,让我站出来,跟着理发员给我剪掉已经蓄了好几个月的长发,理发员走了,他引着我来到一棵大树的阴影底下,他坐在藤椅上,给我安置了一个小凳,我不知道要干什么,只好任其摆布,坐在小凳上等待下回分解。

他先发话:“你叫牛立华?”

看来昨天他见过我以后查阅了我的档案,或许还向其他狱警探询过有关我的情况,今天是有备而来。我“嗯”了一声,给以肯定的回答。

他接着说:“你谈谈怎么被判刑的。”

我于是把那一段让我念念不忘因而烂熟于胸的话在他面前背诵了一遍:“我于1966年7月12日由成都市公安局逮捕,同年9月被成都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徒刑十五年。如此长刑,必有重罪。但我既没有参加任何反革命组织,也没有杀人、放火、放毒、破坏、盗窃国家机密等反革命行为,没有任何反动笔记、文件,没有书写和张贴反动标语、传单,没有呼喊反动口号,没有收听敌台广播或里通外国,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没有任何违法活动或抗拒表现,更重要的是我一直都是拥护毛主席的,从来没反对过伟大的毛泽东思想。尽管原单位的某些人采用种种手段制造材料,又通过审理人员千方百计地拼凑罪名,必欲将我置之于死地,他们煞费苦心也没有举出任何具体的犯罪事实,为了达到判刑的目的,于是便加给我这样一条唯一的罪状,即‘借开会暴露思想和借口向管教干部暴露思想公开讲反革命言论’,匆匆判处,投入劳改。”

我说了大约两分钟,一边说一边看着他的表情。他低垂着眼帘,目光侧视却全神贯注地听着。待我说完他紧接着问了一句:“你暴露的什么思想?”

我回答说:“这要从1957年说起。”

他在藤椅上动了动身子,看了我一眼,抬起右手示意我继续说。

我说:“好的。我从小接受的是共产主义教育,带着红领巾长大的,曾经天真地发誓做共产主义接班人,以后又参加了共青团,热爱党,热爱祖国。1957年曾经交过入党申请书,准备着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毕业分配到重庆长江电工厂,扪心自问,工作是认真的,有成名成家思想,努力钻研技术。有初生牛犊不畏虎的精神,对苏联提供的工艺参数作了有益的改动,在试制新产品的工作中小有成就,进厂一年半提升了四次工资,被推举为重庆市社会主义建设青年积极分子,厂共青团团委委员,共产党待我不薄,我当时初恋的女朋友是共产党员,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本人从来没有想过反对共产党,做梦都不会有。但是1957年,一夜之间被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个别人断章取义、无中生有、歪曲捏造,不做调查、不容分辩、不经核实地给我扣上了右派帽子,送劳动教养。”

“在这种情况下,我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先后为四川磨床厂和四川消防机械厂建立了两个理化实验室和热处理工段,做了大量技术工作,还利用业余时间在省部级刊物上发表多篇技术性论文和译述。1961年摘掉右派分子帽子,解除劳动教养,但是被强制性地留在劳改单位就业。从精神到肉体,从形式到内容仍然被列为专政对象。”

“1964年举国展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就是‘四清运动’。从1957年7月算起,我已经被关押了七年,摘掉帽子、解除劳教也有三年了,仍然留在劳改单位,叫做‘就业人员’,连‘职工’两个字都不能用,看不到有任何出路。那时候我还不到三十岁,毛主席和共产党多次讲过‘给出路’,据说右派分子虽然被划作敌我矛盾但是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周总理在195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提出对大多数右派分子‘社会主义的大门是敞开着的’,这些话言犹在耳。现实的遭遇却是从带上右派帽子那一天起就被列为专政对象,摘了帽子仍然是专政对象,究竟何年何月才能够回到人民行列里来呢?”

“痛苦之余,我在‘四清’运动中写了一份材料,开宗明义第一段话是:‘我不翻案,不因个人问题否定伟大的政治运动,明确表示1957年的后果是我自己造成的,不把责任推之于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但是我请求党和政府查明1957年的实际情况,了解我从来没有反对过党的领导这一千真万确的事实。希望在摘掉帽子多年以后得到党的理解和任用,或者说谅解和宽恕,允许我真正地回到人民行列。”

“我自己认为这是信任党和政府、顾全大局、谨小慎微的真实倾诉,对共产党没有任何危害。材料交上去以后,劳教单位未置可否,既没有肯定的答复也没有批评教育更没有批判斗争。隔了一年多,文化大革命来了,这份材料却成了所谓叫嚣翻案的罪状,在找不到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他听了以后沉思了一两分钟,缓慢地说:“我有一个朋友,这个人很老实。”又重复了一遍:“很老实。”

他接着说:“1957年,我和他都是矿党委委员,因为对一个党员的处理和党委书记的意见不一致,他被划为右派,想不通,不认罪,扬言上告,说了一些过头的话,后来被判了七年有期徒刑。所以说……”

我没等他说完欲言又止的下文,便紧跟着说:“我明白,我不是有罪不认。是找不到犯了什么罪,不但我找不到,欲加之罪的那些人,也就是说四川消防机械厂、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西城区检察院、西城区法院、成都市中级法院等等单位兴师动众、煞费苦心也没有找到,所以判决书上只概括了一条罪状,即‘借开会暴露思想和借口向管教干部暴露思想公开讲反革命言论’。思想也算犯罪?言论也能定罪?这恐怕有悖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吧。”

略停顿了一下,我继续说:“被判了罪而没有认罪是很痛苦的事,我愿意认罪,就是找不到犯罪事实,不知道该怎么认。只要能够举出具体事实,是罪我就认,是错我就改,绝不含糊。”

他听了未置可否,随后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关禁闭室的?”

我说:“去年夏天,准确地说是1968年8月11日下午5点左右。”

“为什么呢?”他继续问。

我说;“我投入劳改以后,没有违反过任何监规纪律,没有任何违法行为。也没有想过逃跑。吃的是劳改队的伙食,住的是戒备森严的监狱。劳动上我是积极的,进监狱一年多学会了大部分农活,春播秋收、栽秧挞谷、驾牛耕地、割草积肥,我没有落于人后。关禁闭室的唯一理由就是‘不认罪’。认罪需要一个过程,判处十五年徒刑意味着需要十五年才能够改造好,一进监狱就立地成佛,不现实吧?十三队去年来了一个犯人尹显慧,投入劳改没几天就在大会上表示如何认罪,怎么老老实实地接受改造,结果找机会逃跑了,至今还没有抓回来。‘不认罪’不是关禁闭的理由,究竟为什么日夜戴着手铐关禁闭,要十三队的管教干部和指导员周金仁才知道,我搞不清楚。”

他很沉得住气,一直不打断我,等我讲完了,他慢条斯理地讲了许多大道理,让我好好改造,平时要服从监管干部的管教,努力劳动等等。

随后又把我押送回了小监,继续带着背铐关禁闭。

事后我才知道,和我谈话的这个人叫宋晓光,以前是某劳改煤矿的党委书记,文革中被批斗,据说犯了什么错误,被下放到苗溪茶场当一般干部使用,以观后效。人虽然被打倒了,原来的等级高,威信还在,他说的话在十三队还有别人不可取代的作用。

过了大约三四天,下午出工的时候,狱卒徐绍华打开了小监的门。我是三工区的犯人,他是三工区的主管干部,关我禁闭那天他在场,但是自从我关进来以后,九个多月没有见过他的面,这一天他开了门没说多余的话,只说了一句“出去劳动”。于是打开了背铐,带着我上了付家坪工地。

山上的犯人正在栽红苕,看见我来了,不由得露出惊讶的目光,可是没有一个人说话。徐绍华到工棚歇凉去了,犯人值星员许诚给我安排背红苕藤的活路,我拿起背篼往苗圃走去,一边走着一边自言自语地说:“好久没到这方来……”(《好久没到这方来》是一首非常流行的四川民歌)相熟的难友看我出了小监还是那么乐观,纷纷点头示意但还是不敢说话,个别胆子大的只说一句“长白了”,“长胖了”。我心里想,那是长期不见太阳的煞白,黑牢禁闭的浮肿。然而还是感谢难友们的一番好意。

我总算活着出了小监!

“往亊微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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