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革中充当打手的帮凶们都得到了恶报。(网络图片)
历史是一面镜子,时时取来照照,可以得到许多启迪,成为人们做出重大抉择的宝贵借鉴。文革已成历史,作为镜子,文革予人以太多的教训,而其中文革迫害狂的下场更是深具现实意义。现在权且列举数例如下:
1、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
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在文革期间以执行公务的名义,肆意迫害,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如吴晗和孙维世就是死在他的手下。他在北京市公安局大权独揽,谁敢说个“不”字,轻则受到批判,不予重用,重则下放、变相劳改,甚至被关进监牢。他还利用手中的职权,长期将北京市公安局某处级机关内的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干部拉在身边,经常陪伴他出入高级饭店和其他场合。
文革结束,一九七七年一月二十七日,经北京市委批准,刘传新被免去市公安局长的职务,接受审查。一贯神气十足的刘传新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现出了政治赌棍满盘皆输后的原形。他毫不隐晦的发出了伤感:“我这辈子什么样的场面都见过了,什么样的高级饭店都吃遍了……”
刘传新在接受审查期间,神经十分脆弱。一九七七年五月十八日,当他接到北京市公安局第二天要召开“批判刘传新大会”的通知时,脸色苍白,一言不发。
一九七七年五月十九日上午,刘传新自杀了。
2、北京市公安局干部
一九七七年七月,北京市公安局更换领导。遂根据《关于在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工作的军队干部调回部队的通知》,将北京公安局在“军管”时期留下的手上沾满鲜血的七百九十三名军队干部,全部撤离北京市公安局。这七百九十三名军队干部被送往各自的部队以后,部队毫不留情的对他们进行内部审讯,有的并秘密枪决,枪决地点在偏僻的云南,对死者的家属宣布:因公殉职。
3、北京市公检法系统的看守员或审讯员
与追查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同一时间,北京当局又在公检法系统抓了十七个典型,都是因迫害而手上沾满血迹的看守员或审讯员。对他们内部审讯并秘密枪决,中共高级官员赴刑场亲自监场。
这十七个人被枪毙了,并没有经过公开的法律程序。只是“知法犯法、家法制裁”。枪毙的理由竟然是:曾经规定过不准以肉刑求供,不准在监狱中对犯人施以肉刑或变相体罚。
北京公安系统对被清理的这些人的家属宣布:因公殉职。可是劳改系统的警察们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感到非常震动。
4、“迫害狂”曹轶欧
曹轶欧是康生的老婆,文革时任中央理论小组办公室主任,她为人奸邪和歹毒,在文革中,整人之法有断章取义、凭空捏造、歪曲事实、刑讯逼供等。许多人在她的手中吃尽苦头甚至丢了性命。
到了文革后,她时时感到如同生活在囚室中。人们的咒骂,使她终日生活在恐惧、忧虑、痛苦、紧张和不安中。她的心,一会儿也不得平静。她怕敲门,怕响声,更怕人,特别是怕受过她迫害的中老年人。一见到这样年纪的人,就像惊弓之鸟一样,几乎抱头鼠窜。
“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一天傍晚,她孙女一进屋,她“噗咚”一声跪在地上,冲着孙女哭喊:“现在有人要向我报仇,要谋害我,快搭救我吧,不然我活不成了!”
一九九一年,她在紧张、忧虑和恐惧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