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2015年04月28日讯】2009年起,在浙江嵊州市西鲍第一纸业有限公司的债务清偿案中,嵊州市法院副院长张斌的徇私枉法行径,暴露无遗。
2009年,张斌将嵊州市西鲍第一纸业有限公司非法超低价拍卖给内定的西鲍村经济合作社长童开华,拍卖没有合法评估,而是私下框定100万成交。其中肮脏的内幕交易,张斌和童开华心知肚明。
这所谓的拍卖100万款子,如何分配给嵊州市西鲍第一纸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没有透明度,一盘糊涂账,例如债权人尹女士,借给西鲍第一纸业有限公司王煜坤20多万,没有得到偿还,尹多次找张斌,张说不是已经给你了吗?尹女士哭诉,真是天晓得,什么时候给我的?拿出凭据来!笔者认为,一个负责执行的法院副院长,说话竟然如此信口雌黄,不负责任,的确让人惊愕。
最值得关注的是:2009年嵊州市西鲍第一纸业有限公司法人王煜坤得到交通局104国道改建工程指挥部拆迁补偿款682万元,而正是这笔巨款的处理,张斌没有考虑债权人的权益,而是违法处置。
请看事实:一是申请保全的债权人沈宝军50万,陈德军180万,他们根本没有拿到手,那么,被冻结的682万款子究竟下落何处?是个谜。二是682万其中有295万被张斌擅自非法解冻,不是付给债权人,而是莫名其妙地转移给童开华的合作社。三是这295万巨款,竟然由童开华进行瓜分,而瓜分又是虚假的,例如,商某分得20万,其实,商并没有得到20万,只得到2万好处费,注意,是好处费,再如,支付西鲍第一纸业有限公司养老金35万多元,而事实上只付了1。9万元,连债务人王煜坤也分得14。6万元,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类似的虚假支付还有好几桩。这明显是伪证,涉嫌贪污。
张斌身为国家执法者,又是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副院长,违纪违法,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给许多债权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涉嫌犯罪。
中国最高检察院关于渎职罪的立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3.造成个人经济财产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
综上所述,张斌身上已经长有腐败的毒瘤,应予用法律的刀及时切除,毫不留情!
但是,张斌依然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