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电影,常常会惊讶,怎么那桌上摆了一大盘苹果,主人公们竟然只顾扯淡,对苹果们一眼也不瞧。当然现在不同了,每经过花花绿绿的水果摊时,我心里也能不起一点波澜了。
那个时候,我偶尔会去外婆家蹭饭,虽然明知道讨人厌,然而为了口腹之欲,也顾不得什么廉耻。讨厌的是,随着年岁增长,骨气充盈,渐渐的不好意思再去。只有到年节时,才堂而皇之地去大嚼一顿。外婆也算不得富家,可是毕竟米饭是晶莹剔透的米煮成的,不像自家一碗陈糙米,半碗米虫,弄得我从不敢用开水泡饭,否则水面会浮上一层虫尸,让人恶心。更何况外婆还有肉吃。因此母亲也每每拊膺长叹:“在外婆家吃饭,饭量要小很多,因为油腻。”
这无疑是鲜明的对比。从小我就能吃三碗饭,那时的碗要当现在的两个有余。但现在我饭量只有那时的四分之一。这倒不是司马懿说诸葛亮的什么“食少而事繁,岂能久乎”,我深信自己能活很长,何况我事也不繁。仅是因为菜的质量和那时不一样,虽然我如今仍在吃食堂,但隔三差五会去和同学下馆子,一般的大鱼大肉早已没有胃口。很显然,是生活质量提高了。按我们南昌人的话来说,可以“作命”了。
有一天,我酒足饭饱之余,随便拿起《睡虎地秦简》翻了翻,突然来了兴致,想要计算一下当时人的饭量有多大。于是我把《仓律》中的几条简文数据加以计算了一番,得出了不可思议的结果。现在先挑几条简文照抄如下:
城旦之垣及它事而劳与垣等者,旦半夕参;其守署及为它事者,参食之……城旦舂、舂司寇、白粲操土功,参食之,不操土功,以律食之。
免隶臣妾、隶臣妾及为它事而与垣等者,食男子旦半夕参,女子参。
食饿囚,日少半斗。
其它的数据,《传食律》里还有一些,我就不抄了。总之按照现代的量器换算一下,上面三条简文可以这样概括:干重体力活比如筑墙的城旦这种囚犯早饭半斗,换成现在就是1.5斤,晚饭1斤;站岗的及轻体力劳动者,早饭晚饭都是1斤;城旦舂、舂司寇等这类囚犯,早晚饭都是1斤;免隶臣妾和隶臣妾这种囚犯不管男女,早饭都是1.5斤,晚饭一斤。如果是用饥饿作为惩罚的囚犯,每天只能吃1斤。
我想八十年代出生的孩子们见了这个数据会矫舌不下,这是一群猪啊,每餐吃1.5或者1斤饭。而且请注意,我的换算是按照每升1.5斤来的,有的学者认为每斤应该是1.8斤。那么筑墙的城旦早饭就不只吃1.5斤,而是1.8斤。现在谁一餐能吃这么多?但是这有青竹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不能作假。囚犯是不能多发粮食给他的,按理说政府也不可能把他们喂得太饱,总之能保证有干活的力气就行。那么1.5斤还不是他们的最大饭量。太可怕了。再说那个挨饿的囚犯,每天有一斤的定额,那算什么饿饭啊?我上大学那时,每月才有30多斤的定额,而且每天还吃三餐,折算一下,每餐差不多不超过4两。差不多在那时饿饭的囚犯水准。
不过你得知道,人家仅仅是吃饭,很少有肉食的。连皇帝派遣出差的人,也只规定米饭、酱、菜、盐,没有写肉这种奢侈品。想四菜一汤,完全是做梦。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肉食,居延汉简里倒是经常看见“出鸡一双”,给某人吃的帐单,可是看那些配吃鸡的,基本上是百石卒史这样的官,有的还是千石的丞相长史。可见,一般人是没这口福的。
囚犯的日子是这样过,那么普通人呢。我看了一下汉简,看看当时戍卫西北的边防军同志怎么吃饭的,原来也分三六九等,成年男子一般每天吃2.4斤,女子吃1.8斤,小孩子则是1.2斤。这可能和囚犯不一样,但吃不完掖着藏着的现象估计也少,因为边防军们日子也过得很紧巴,基本没肉吃,实在馋不过了,他们会典当几件破衣服,凑点份子去买猪狗的下水打打牙祭。当然,政府有时也很人道,边防军有老婆来探亲的,政府提供暂时的交欢场所,回家时往回带点吃的喝的,这些政府是允许的,也是默认的。但是每天吃饭节省太多口粮,是不大可能的。汉简里甚至还提到,有些燧长的口粮比燧卒的口粮还低,看来他不够吃。当时有很多燧长被免职,可能他经常自己倒贴,把自己吃穷了,弄得不够资产当官了。
在秦国的《传食律》里,讲到爵位高的人出差,沿途官方招待所要每天给他提供3斤的稗米饭,地位低的3斤粝米饭,再低一些的就只有1.5斤至1斤稗米饭或者粝米饭供应了。总之一切都看等级。3斤饭出差者不一定会吃不了兜着走。至于陪同出差的为什么只提供1.5斤饭吃,那跟饭量可能没关系。当然大家可以提问,难道随从就不累吗,就不要消耗大卡吗?是的,我承认,随从会更累,除了上厕所和艳遇,领导总不可能事事亲自干,都得随从鞍前马后地跑。但是不可避免,他得半饥半饱地跑,否则他怎么会力争又红又专,盼望熬到每天能尽情吃饱饭的地位呢?
我这样推测似乎不近人情。但是毕竟能自圆其说,是不是?毕竟出趟差,回家时就带着几袋吃不完的大米,似乎有点太难看。在汉代以前的楚国,楚王对出差的人每天的食量是1.35斤。但是对煮盐这种体力消耗大的人,每天发2.7斤。可见口粮的发布不单纯看地位高低,还是要看劳动强度大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