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案未判 北京高层内搏先鸣鼓(图)

作者:杨浩 发表:2013-08-0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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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的《观猴有感》一文指,四年一次的猴王换届,参与猴王竞争的公猴将尾巴翘起来,向王权挑战,经过激烈厮杀,胜者为王。战败了的公猴,便垂下尾巴,表示臣服。有港媒指,李用“春秋笔法”比喻共产党以猴“拟”人。(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3年08月02日讯】(看中国记者杨浩综合报导)就在薄熙来案被提起公诉前后,官媒接连就薄案发声,有的与当局论调不同,尤其是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籍笔名扑朔迷离的发《观猴有感》。有港媒指“江派”骨干李长春能在党报旗下的都市报、“党政”版面刊出研
究猴子文章值得怀疑;也有学者说,文章表面在说猴实是明目张胆的挑战习近平
权威。

《北京日报》挺薄潜流暗涌 被封喉

据德国之声中文网报导,自7月25日中国官方宣布对薄熙来提起公诉后,各大官媒纷纷表态支持中共决定。26日晚间,官媒《北京日报》在其新浪官方微博帐号上发出一条暗撑薄熙来微博:“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同行惊呼“北京日报要造反”。该条资讯不久后即被删除。

青年作家、媒体人蒋方舟称该条微博是“给薄主子和宣传主子唱咏叹调”,对《北京日报》在此背景下发出挺薄言论,中青报记者曹林也发出微博:“北京日报想造反?”

《北京日报》社长梅宁华属江派,在2012年王立军事件后曾与胡、习阵营唱对台戏。

德国之声报导说,《北京日报》去年3月31日曾发表题为“总书记不能凌驾中央”的文章,剑指时任总书记的胡锦涛;同年8月,该报原党组书记、社长梅宁华遭降职为党组副书记。

李长春笔名刊文 观猴论政挑战习近平

中国官方宣布对薄提起公诉后第四天,河南《大河报》7月30日在要闻版刊登一篇名为《观猴有感》的文章,作者署名“永春”,是前中央领导人李长春用过的笔名,文章很快引起关注。

《明报》报导,这篇5000多字的文章刊于A3和A4版,讲述作者今年4月到河南一景区观猕猴群,从猕猴族群生活中得到不少政治感悟。从对猴群活动分析中,作者认为人类原始社会并非普遍认为的平均分配,而是靠强力分配。

为此,博讯网发表题为:“华颇:李长春为何又要挑战习近平”,该文指出,李长春的潜台词就是:在人类社会有些人天经地义的就应该占有巨大的利益,有些人就应该占有很少的、甚至不占有利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很正常的事情,是“宇宙真理”!

据am730网报导,时值薄熙来案开审前夕,文章的出现有“跷蹊”。去年有传李长春兄长李长吉,因一直为薄熙来另一名“金主”、大连正源地产老板富彦斌打点官场关系,在薄落马后遭“双规”,外界遂估计李长春为保护家族利益,而欲维护薄熙来。

《明报》还报导说,文章细述4年一次的猴王“换届”,竞争失败的猴子要垂下尾巴,得胜者翘起尾巴宣誓权威。

北京时政评论人士华颇分析说,潜台词就是领导人的地位是竞争出来的,所以薄熙来犯上作乱的行为是正当的,习近平对薄熙来的处置是不对的!

华颇指出,这篇文章表面是在说猴,但是他的真实目的是在讽刺习近平的“新政”,是在明目张胆的挑战习近平的权威。李长春认为,任何社会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都是靠暴力来维持的,要想社会稳定的最佳手段就是要“暴力维稳”。习近平要取消“劳教”,搞“柔性维稳”是不成的。

薄熙来“唱红打黑”内幕

前香港《文汇报》记者姜维平在其博客撰文“王立军薄熙来为何反目成仇?”文中写道,在谷开来等人的精心策划下,薄熙来在重庆搞“唱红打黑”,砸烂了公检法,成立270个专案组,抽调7,000多人,寻找了一千多个“打黑基地”,徇私枉法,罗织罪名,把贺国强和汪洋的旧班底全部搞成了“保护伞”,把与对立派官员关系密切或自己不得意的民企,全部打成了黑社会,在一个2,300万人口的城市里,竟包装出了533个“黑社会”组织,数以万计的人被捕,数以千计的人被判刑,数以百计的人被判极刑和重刑,数以10万计的人四处逃亡,这不仅造成运动式打黑“黑打”,破坏了已有的司法程序,使冤狱遍地,逃犯成群,引起了蔓延全国的“跑路”潮。

用“春秋笔法”比喻共产党以猴“拟”人

扑朔迷离的《观猴有感》文章见诸内地报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外界强烈关注。这篇“题目像散文,题材像论文”的文章,用“春秋笔法”比喻共产党,以猴“拟”人。

据香港《新报》报导,作为党报旗下的都市报,能在“党政”版面刊出一份研究猴子的文章吗?那么作为“江派”骨干的李长春,何以在此时发出这篇文章呢?

华颇指出:“李长春是一个披着“左派”的“外衣”其实他是“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份子,当习近平所要实行的政策要危害他本人以及他所在的集团利益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的跳了出来。”

《新报》指,有人说,该文是在讲述公平分配的共产主义理想根本难以实现;亦有人说,是在告诫别老打“夫人牌”;更有人深入分析了猴王“四年一换届”的描述,将即将受审的薄熙来比作“争夺猴王失利”者。

《明报》报导说,李长春曾经在河南任省委副书记、代省长8年,《大河报》隶属于河南官媒《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而笔名“永春”的一篇文章《“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新解》曾在去年2月见诸《人民日报》,后来李长春承认是他所作。

借陈云反对判江青死刑 阻挡杀薄

早在7月22日,人民网、新华网等同时转载了《党史博览》一篇题为“陈云反对判江青死刑: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的文章。该文披露说:审判“四人帮”前,中央政治局开会讨论,许多同志主张判江青死刑。陈云说:“不能杀,同‘四人帮’的斗争终究是一次党内斗争。”陈云说:“党内斗争不能开杀戒,否则后代不好办。”

海外中国时事评论人士庚元指出,薄熙来案与当年陈良宇与不久前刚被判处死缓的刘志军相比,薄除了涉嫌受贿罪与滥用职权罪外,又多了项贪污罪。在目前的中国刑法中,贪污金额10万元以上的刑期就在10年以上,直至死刑。因此尽管在25日的公诉中,薄熙来面临的虽然只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等3项贪腐方面的罪,回避了此前广为流传的与江泽民、周永康合谋取代习近平的政变图谋等,但并不意味着薄熙来距死刑很遥远,相反正因为这个贪污罪,可能让薄熙来零距离的拥抱死刑。

为此,华府中国问题专家石藏山认为,在前台为江派站台的刘云山操控官媒在公诉薄熙来前夕转载上面这篇文章,无疑是在警告习近平千万不能破了这个先例,判薄熙来死刑,最多也只能判个死缓。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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