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网友微博曝光“名模和高富帅齐聚”的三亚海天盛筵涉嫌聚众淫乱,据爆料人所描述,“海天盛筵”是三亚举办的所谓顶级精英富豪名流派对,有网友为此发明了新词“爆炒黑木耳”。对于海天盛筵淫乱一事,官方予以否认,涉事受邀嘉宾忙着洗白自己......
如果将海天看做是一次娱乐事件,就大错特错了
这年月什么是名人?大抵就是在各色媒体上时常招摇过市,如此在人们的视线中晃呀晃的,居然就晃成了名人,就挤进了名流,于是,也就有个更高的身价。是的,身价这个东西,才是衡量一个人价值最直接的数据。由这些身价高低的不同,才直接导致了层次的差别,君不见,一个普通妞陪睡大约只需要几百块,而一个睡着睡着就睡进了名流行列的绿茶婊,居然3天挣了60万。唉,莫道是屌丝乍舌,实在是TMD肉贵!转念一想,莫不是她们这些贱B搞乱了猪肉市场?
三亚海天盛筵女星现场照流出(看中国配图)
海天事件得以曝光,并不偶然,在一个逐臭逐利大行其道的时代,异乎寻常地暴露癖致使任何一种丑闻,都会曝晒于舆论追索之下,在这些社会丑闻逐渐演变成不可收拾的政治丑闻的过程中,不只是民众的好奇心让这一切剥茧抽丝、历历在目,更多的因素来自于社会某一些阶层对于法律法规的无视与践踏,一切凌驾于道德制裁与法制惩治之上的肆意妄为,也许,在短时间内会受到各界变态的追逐,但是,那不过是人们在判定的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一个言听传说的阶段,待一切事实尘埃落定,相信大多数人会做出自己的判断,从中勾勒出道德底线与制度底线的范畴。我们说,一个人的成长是在疼痛中完成的,那么,一个时代的成长,若非这些邪路与非常道的演绎,又怎么会促进人文与法制的进展呢?
忽略了一票名人引发的聚众淫乱罪的触底,而顺应娱乐中国的提法,不自觉地为这些位居上层社会的人开脱,实则反应了小民的一种无奈与顺从,大抵是认为但凡这个阶层能带来娱乐事件,能逗大众开心,就权当他们是舞台的小丑就算了,小民是何等“品德高尚”啊,甚至不屑与这些舞台上的戏子作梗。殊不知,正是这些善舞的娱乐舞台上的小丑们,又同时是善舞在世界舞台上的风向标与统治者,由他们造成的舆论导向,正在一步步地侵蚀中国社会在整个世界舞台的风尚与定位。若干年前,也许欧美还会认为中国女人还都在裹着小脚呢,但是,今时今日,由这些不断传递到国际社会的娱乐丑闻与政治丑闻,正在给中国慢慢形成一种新的认知,那就是糜乱的中国将成为世界认知的未来定位。
这并非危言耸听,随着中国经济的被世界瞩目,人文发展趋势势必也会随之引发世界关注。一个曾经的世界文明古国,一个曾经自诩为保守稳重的民族,一种嬗变不仅仅来自外部环境的诱导,更多的来自于本身对法制规则、道德规则的遵守与公平、公正、公开的治国理念。缺乏了这些最基本的框架支撑,演变成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是违法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或者是执法都要看人下菜碟的地步,法制尊严的消失殆尽,最终导致的法制悲剧势必演绎在平民身上。
屌丝永远不懂有钱人的寂寞,关系学的应用是必修课。
不管你是否认同屌丝这个词带来的贬损意义,也不管你是否跟着冯导一起有多抵制这个辞藻,用这个词来形容广大的中国国民,却实在是一个再恰当不过的创举了。一个可以肯定的结果是,中国八成人都属于屌丝行列,正在和那一成准备脱离屌丝行列的人,一起被掌握了中国大部分财富的一成人统治着,并被愚弄着,而那一成正准备脱离屌丝的阶层,正是统治者用来愚众的工具。想必那些冠名砖家、老湿、叫兽、戴表的,大多就属于这一类了。
因此说,屌丝试图用自己的感知去搞懂非屌丝,也就是权贵阶层的寂寞,这可真是个笑话。当你还在为了饭碗而奔走,为了盖几个乃至几十个各个衙门审核部门的章,而卖笑塞钱托关系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却将关系学当做是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呢。他们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形成的学术教科书,不仅仅是各种高端培训班中,用一种假正经一般的姿态去学习,而是依靠更为广阔的见识,用一种最迅速的捷径去掌握,并运用纯熟。各种轰趴与会所聚会便成了快速跻身于上流社会的途径之一。
身价的高低便决定了在这一阶层的话语权,看得见的价值无非就是身上装扮的名牌以及自身的派头与气质,而看不见的价值便是掌控关系学的能力了。屌丝用关系混口饭吃,大不了送烟送酒送金钱,而这些在有钱人看来就俗不可耐了,他们之间的交易不是以金钱往来的多少衡量的,而是人脉与权利的置换,谁能置换到更高一个阶层,谁就处于被追捧的地位。至于那些只能算作是赠送品的小妞们,不过是充当了这些置换的润滑剂而已,无非是润滑剂也有档次高低之分罢了。可想而知,中国的权利是在怎样一种状况下漂浮着了。就像一直霸占着天空的雾霾,尽管惹老百姓厌烦,但是,却真真切切地存在着,就漂浮在半空中,而且有越搅越混的发展势头,原因何在?只源于三权不分,规则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都由他们一家自己玩了,让他们左手打右手,除了一场游戏一场梦以外,就是演戏给屌丝看,逗屌丝穷开心也就算了。
求新求变的时代背景下,有钱人也寂寞,有钱人却搞聚众淫乱了。一场场疯狂的、麻痹的、愈发欲盖弥彰的性爱派对,无不是来自于这些掌控着财富与特权的阶层,而正是由这一阶层人伦道德观念的丧失,以及触犯法律后的轻易脱身,无不成为了社会底线一再崩溃的主因。
聚众淫乱是个人自由吗?为何难执行?
1997年我国《刑法》将聚众淫乱罪从流氓罪这个“箩筐罪名”中脱离出来,单独制定了这条罪种。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历经了16年的实际操作中,这项罪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般有罪必罚。也就是讲,在罪与罚之间似乎更平添了些许人为认定的成分,成为了这一罪种无法真正实施的主因。
中国的某些法律条文存在法理上的“强词夺理”,经不起纯粹法理上的推敲。离高尚缜密的成熟法制社会目标还有相当的距离。聚众淫乱根本没有一个权威解释,立法、司法、学理都没有解释。公共场所与私密场所的性质是否一样、几个人算作众?方舟子也表示自愿参与“聚众淫乱”不应该是一种罪,引发争议。很多人认为即便聚众淫乱也不该受干涉,聚众淫乱是个人的自由吗?
早在2010年,著名的性学专家李银河也通过人大转交提案,宣扬聚众淫乱罪已落伍,是到了该废止的时候了。她的理论依据是,只要是不违害其他人和不违害社会,只要符合“自愿、成人、隐蔽”三原则,没有直接的受害方,就可以“我的身体,我做主”,国家便无权过问。这种理论很有意思的,只不过这种极度宣扬个人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支撑,怎么看都很脆弱。这种完全不受约束的性自由并不存在。性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娱乐”,性关乎人类的繁衍、种系传续,更是婚姻、家庭等等社会关系的基石,深植于人类的伦理价值观,人类共享着贞洁、廉耻的价值,并非只要当事人之间相互同意,国家就不能干涉。
个人有支配自己身体的权利,然而,也要遵循法制法规、伦理道德的约束。正如刑法处罚醉酒驾驶从而避免了“举杯消愁愁更愁”,刑法拘束了一部分人的自由,但却创造了更多人的自由。虽然从犯罪学角度,聚众淫乱与赌博、安乐死一样,属于“无被害者的犯罪”,但没有被害人并不等于没有实际社会危害。聚众淫乱这种极度践踏性道德准则、滥用性自由权利的行为,必然为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所不容许。
聚众淫乱罪在我国实际操作中,的确存在执行难的现状,除了2009年曾经轰动一时的马教授换妻案,由5名参与换妻的网民抓获,从而摊开了一个换妻为乐的圈子调查,一共牵扯出了22人最终受审,当时的马教授就曾经举着“换妻无罪”的大字牌四处招摇。而后,被判刑应用该罪名的大多是同性恋淫乱,或者是合租一处住房的打工者。连2012年曝光的某高校党组成员聚众淫乱事件,最终也不了了之。可以这样说,这项罪名的判定,更多的硬套进去的。而那些真正涉及到权钱交易的聚众淫乱,却由于犯案人员的社会地位以及金钱打通关系,这些因素导致了这些人不过是开了一场不同于屌丝级别的排队而已,和罪与罚根本不能同日而语。宰相刘罗锅的歌词里不是这样唱的吗,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当是非曲直混淆到了极致,只能在哭笑不得中参详智慧。海天盛筵已进入调查阶段,结果如何,且拭目以待。
(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