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谁都不愿自取其辱,可稍微有一点羞耻感的人都无法不深感耻辱----中国人无力保障食品安全,竟致使针对中国宝宝的奶粉限购在全世界蔓延!中国人没有能力阻止全方位的重度污染,以至于连日本媒体都呼吁日本政府帮助治理污染,真是羞的抬不起头啊.....
外国人的货架--未经任何中国环节的奶粉才安全
香港为什么要限购奶粉?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近日对此做出解释,主要原因是“在零售层面,有本地父母觉得买奶粉困难”,当地政府为保障当地婴儿的主粮“不得已”采取措施限制内地在零售链抢购。因此,事情可能是这样的:香港的商铺只要奶粉一摆上货架,很快就会被内地买家“扫货”,因此本地父母常常遭遇断货,激起不满。
香港限购奶粉的禁令(来源:天涯)
关键的问题是:同样品牌的奶粉在内地有没有进口销售?事实上洋奶粉在大陆市场的份额年年攀升,连市场定价权都已经被洋品牌迅速掌握,同样品牌的奶粉在内地利润惊人、供应充足。那么内地为什么还要去香港的货架抢购奶粉?原因是内地父母们只相信“外国或者香港货架上的洋奶粉”!因为只有这种奶粉未经中国政府监管、未经中国商人包装、直接供应受到外国政府重点保护的外国婴儿。他们渴望自己的孩子获得这种保护。自从中国的奶粉市场洋奶粉成为主力后,“假洋货”就来了。
事实上在香港限购之前,限购潮已经在整个世界蔓延。2012年6月,美国的Target、Walmart等大卖场发布了奶粉限购5至12盒的限购令。2012年9月,新西兰也开始限购。2012年10月,澳大利亚的多家大型连锁超市、药房也贴出中文限购标示,规定每人限购3罐。荷兰、德国……面对这些有针对性的侮辱性的限制,中国扫货客只能不声不响地忍了。
哪怕被世界骂作“蝗虫”,中国宝宝的父母们仍然厚着脸皮四处寻找未经任何中国环节的外国货架上的奶粉。代购是连中国代理进口的奶粉都不能信任的一种购买方式,他们甚至只相信当地厂商向当地居民供应的奶粉!他们甚至认为只有不是向中国人供应的产品才是值得信任的,比如香港的货架。
第一个骂国人为“水货蝗虫”的不是外人,是香港人。这样痛骂的时候,中国的香港人会把自己当做中国人吗?没有基本的认同感,香港人是中国人吗?香港人心回归了吗?但是,中国人有资格指责香港人吗?中国人自污至此,凭什么要香港人跟着受辱?
做为中国人,有什么资格不羞耻?国内不能为婴儿提供安全的奶粉,指责香港限购才是不知羞耻!
谁的责任?谁让祖国蒙羞、让全体国人耻辱?
当一个人染垢蒙尘的时候,洗澡是本能的需要。当一个人感到羞耻的时候,灵魂感到脏了更迫切地需要洗刷,这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基本的尊严。如果只能生活在泥沼之中,如何自洁?如果一个社会令人羞耻,又该怎样?四处代购的父母直接遭到限购的羞辱,他们当中也许只是一位优秀的老师,学生喜欢、家长尊重,他已经尽职尽责,为什么要遭受这种羞辱?作为程序员,我想方设法让电脑替代人工改善服务,我认为自己尽职尽责,为什么仍不能免于耻辱?如果要我负责,最多也只能编一个程序搜集相关责任人的名字、找台服务器以每秒246万次的速度自动高频叫骂,一直骂到电脑老化死机、骂到没电。
对于社会问题,官方媒体喜欢说“每个人都有责任”,但这是一种典型的和稀泥的说法、是在搅动泥沼。因为社会分工不同,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责任,每个人的责任都不一样。要求富士康的工人对劳动权益不得保障负责、要求建筑工人对建材的质量负责、要求普通居民对环境污染负责,是混淆分工、推卸责任。他们试图为社会管理者推卸责任,因为那是他们的主子。
监管不力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市场秩序混乱导致逆淘汰,让正常生产的企业无法生存,这种责任民众无法负担。如果一定要民众负责,那么应该先把罢免的权力、监督执法的权力、惩罚的权力交给民众。
网友掏钱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看中国配图)
所以,看到家乡河流污染,有网友掏钱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他们十分清楚这是谁的责任,试图唤醒它的羞耻心和责任感,体现的是有责任感的公民对社会责任的朴素认识,毫无效果!无耻之徒不能以羞耻打动。启东人民更加清醒,他们知道民意无效、嘲笑和讽刺无效,只能用暴力去制止污染。但是,被套上环保绶带的市长至今恬不知耻,多位试图为家乡环保负责的民众已经锒铛入狱。
显然,“人人有责”是混淆分工、推卸责任。人民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无耻的权力就会把负责的人民关进监狱。
汕头市澄海堆满了各种塑料垃圾,尤其是法律规定必须专业销毁的危险医疗垃圾,在这里都被回收加工成有毒的儿童玩具。“澄海”,好一个毒污横流的澄清之海!当地政府放任、纵容、鼓励、保护,仅仅是不负责任吗?还需强调其中的违法因素,不是休假式渎职,而是犯罪式不负责任。当地业者固然难辞其咎,但是假设当地有一个试图负责的人、试图向玩具厂供应合格的塑料,他能否做到?这样的政府经营了这样一个有毒产品基地,即使当地有一家工厂试图用合格的原材料生产合格的儿童玩具,这样的工厂能坚持下去吗?
每当遇到产品质量事故,监管者和专家的意见通常是告诫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不要贪便宜,断言“虽然贵的不一定合格、但是便宜的肯定不合格”,既然便宜的肯定不合格,监管者为什么不查处?于是中国消费者“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又被嘲笑盲目消费。但是贵的就一定是合格的吗?要求消费者擦亮眼睛辨别3C认证,连真的假身份证都在火热大卖,房姐就有2个,3C敢信么?
卫生部长近日称“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如果把澄海有毒玩具市场现象放大到全国,哪个企业能在这种环境下坚持质量?无辜民众羞耻莫名,该负责任的不知羞耻!“断子绝孙”的监管者们、管理者们,你们为什么不羞耻?!
蝗虫式的发展、蝗虫式的移民
鄂尔多斯草原上到处都是挖开的巨坑,一片狼藉。据说为了挖煤挖矿,中国很多地方都被掏空,动辄地陷山崩。看着满目疮痍的国土,我们一直很难理解,中国何以以如此毁灭性的方式发展经济?据悉,裸官规模超过百万,而先富起来的那些人已经移民的约占27%,还有15%正在办理移民、45%正在考虑移民,其中超级富豪中移民比例更高达74%。从裸官和先富移民现象看,不可否认,的确有一部分人不打算在中国呆下去了,皆欲“席卷而逃”。对于要逃离的人而言,席卷是正常的,哪怕走之前放一把火,你也说不出什么。如果经济被这个群体左右,它主导的经济只能是一种席卷掠夺式的蝗虫经济。
事实上,中国的经济发展的确是蝗虫式的,挖空资源、毁掉生态、留下污染。中国的水域不适合鱼类的生存、中国的陆地不适合人类居住,中国的天空常年笼罩着数百万平方公里的雾霾或者沙尘暴。增速8%的GDP制造的是什么?有毒食品、有毒玩具、假冒伪劣、矿难、职业病。当然,还有30万先富、118万裸官。而中国富人的消费又是蝗虫式的,人类不得不为此辈创造一个专门术语叫“扫货”。出国它不会欣赏风景,只会盯着外国奢侈品,扫货。进楼市它不管房子富贵简陋,扫货。所过之处一扫而空,外国对这种冤大头可谓是既惊喜又厌恶,而中国的消费者却是苦不堪言。不论什么东西让这群蝗虫瞄上了工薪阶层都得靠边站。
很多中国人在生活里都被迫发过类似的狠:“豆你玩?老子不吃啦!”“蒜你狠!老子不用啦!”“牛奶有毒,老子不喝啦!”。只是在住房这个问题上丈母娘比小女婿更狠,不敢发狠叫嚣“房子贵,老子不买啦!”,遂成痛苦的刚需。最绝望是“不活啦!”。“女儿——你跳吧,别怕!就一下…”,邵阳人罗元勇带着女儿乐乐来到长沙橘子洲,不是吟诗而是跳江。罗无力为患白血病女儿承担巨额费用,择此绝路。
改革把公共资源、国有资产送给个人,制造了大群先富、裸官。资源的滥采贱卖、高能耗重污染低成本的生产导致生态破坏,又以优先积累的资本优势哄抬房价、物价,掠夺民众父辈的积蓄,更透支子辈后半生的财富。这些人把中国人的生活逼得很惨。
第一,我们质疑:移民之前应否审查其转移财产的合法性?非法财产应否限制转移?难道只能放任这些以明确产权为借口瓜分掉的公共财富白白流失?
第二,我们需要搞清楚,何以产生这样一种体制、为这样一个群体提供这样一种机遇,祸国殃民?究竟是由于体制的原因造就了一个疯狂掠夺全民财富的利益集团,还是由于这个群体的恶意逐步形成了这样的体制?这个利益集团究竟是松散的、偶然的,还是有组织的、恶意的?
先有恶人还是先有乱政?
对于不肯离开中国的中国人,鸡飞蛋打已是现实。但是这份耻辱不能白白蒙受,有必要问个清楚:究竟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是先有了这个群体,打造了一个不合理的体制?还是先有了不合理的社会体制、造就了这个群体?
如果说先有了这个群体、打造了一个不合理的体制,显然是自相矛盾的:一个群体打造一个自己厌恶的社会体制逼迫自己离开,极度不合常理。
反之,如果说先有了一个不合理的社会体制,造就了这个危害国家安全的群体,那么这个体制是如何形成的?由谁打造的?如何改造?
文革罪犯被判刑的意义
行文至此,我感觉到某种文革式的极度危机正在迫近。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和旦夕崩溃的风险远非那些试图抱住既得利益的人所能想象,有人以“精英流失”为要挟试图阻止人们深入探究原罪,也的确吓阻了很多学者,但这只是疮破脓流式的威胁。社会问题必须正视、必须诊治,否则只会病入膏肓,越来越难以挽救。
某种文革式的极度危机正在迫近(看中国配图)
社会有着天然的缺陷,人群行为很难预料。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中,民众会倾向于那个答案?要真正解决社会问题虽然只能从体制入手,但是千头万绪令人畏难,人们通常选择回避,而更简单的、能够激起仇恨、可以发泄的蛊惑煽动即使是错误的,往往能够得逞。比如希特勒发动的排犹浪潮之所以能够席卷欧洲,就是利用了社会的这种缺陷。假定某个群体是有罪的,更容易激发仇恨、转移社会矛盾。就像文革一样,一旦树起个人崇拜,并在社会中营造出不信任的气氛、制造对立、激起仇恨,哪怕每个人都是清醒的,每个人都不得不被疯狂的人群裹挟着卷入疯狂。
薄熙来唱红打黑所走的就是这样一条危险的套路,所幸被及时制止,但是他文革式的黑打一度为其赢得极广泛的民意支持,难道还不值得警醒么?这意味着社会中已经存在不健康的情绪,对立、仇恨,有可能被野心家利用。
为了安全,我先解释为什么不可能先有一个恶意的群体、打造一个不合理的体制。从现实中观察,所谓既得利益集团大题分为六类:
1、形形色色的贪官
2、与贪官勾结瓜分国有财产的不法商人
3、大型国企高管
4、与垄断暴利集团勾结的专家学者
5、象温州炒房团这类利用市场漏洞炒作暴发的投机者
6、利用监管漏洞大肆制造低成本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短期获取暴利的不法厂商。
他们都有应运而生的特点,牟利领域也是随势而为。比如贪官,早期是充当倒爷的后台,利用的是物资价格双轨制;企业改制的时期,贪官主要集中在改制企业周边;煤炭改革的时期,山西最多;房地产的时候,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最集中。虽然存在互相勾结、官官相护的窝案,但是,其中的个体是随机出现的。正如网络流传,每个人都憎恨贪官,每个人都渴望挥霍公款,没有预谋,缺乏有组织犯罪的特征。其他几类更偶然、随机、松散。
在这个所谓的既得利益集团内部,不仅不是团结的,而且是彼此矛盾甚至彼此憎恶的。曾有报道以猪狗不如描述贪官和不法商人的关系,贪官把与其勾结的商人视为猪,养的目的是宰;商人把贪官视为狗,以金钱驱役之,喜欢在狐朋狗友面前炫耀自己对其呼之即来的威风。因此,不可能先有这样一个恶意的群体、打造一个不合理的体制祸害祖国、祸害同胞。
但是从逻辑上看,如果某个群体厌恶祖国,离开的愿望十分强烈,那么他们主动打造一个自己厌恶的社会体制,疯狂掠夺后离开,并非不合理。对于民众而言,很多先富、裸官在移民之前似乎就是这样做的,甚至移民后又外商身份回来祸害祖国、祸害同胞。那么,假定这个群体祸害祖国、祸害同胞的行为是主动的、恶意的,假定这个群体有罪,就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民众的内心深处也更愿意相信这种结论,这种臆测加罪的主动性是如此合情合理,以至于人们愿意被盲目的仇恨驱动。这是极度危险的。
中国不会出现类似反犹主义者这种针对某个种族的极端分子,但是中国从来不缺对卖国贼的痛恨。卖国贼是一个更模糊的假想敌,却更容易激起疯狂的、漫无目的的内斗。正如文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会被卷入、都可能会被扣上卖国贼的帽子,人们可能会轮流成为加害者和受害者,没有道理可言、没有自辩的机会,参与加害行动可能只是为了避免沦为受害者。这种混乱的破坏力尤其可怕。二战期间,德国生产飞机11万架、坦克5万辆、舰艇4千艘,军事科技突飞猛进;文革期间,中国迫害开国元勋、教育科研文化各界优秀人才无数,迫害群众无数,破坏文物无数,破坏设备无数,大炼钢铁把铁锅等成品铁器练成废铁无数、破坏林木无数!无数家庭被迫宣告断绝父子夫妻关系,人伦隔绝、人心离散、亲朋相疑、邻里相残,教育中断十年,文明倒退不可测。
今天,裸官、先富中的很多人的确以瓜分公共财富的途径、以滥采贱卖的方式给祖国利益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的确有很多人畏惧清算而移民、并将不法财产转移国外,给中国造成更大的损失、造成事实上的财富流失。有大量民众痛恨这些人、这种行为,有很多人指责此行为卖国、指责此辈为卖国贼,我不知道此辈如何自辩?从内心深处也不愿意帮助这些移民辩护。
正因如此,让我国社会处于极度危险的边缘,稍不留神就会万劫不复。一旦卖国贼的指责从转移非法财产的移民开始蔓延,恐惧社会动荡、对文革记忆犹新的合法财产拥有者也会移民,而痛恨财富流失的民众又会将他们也纳入卖国贼的范畴痛加鞭挞,然后是不认同这种社会的人、然后是与他们对立争辩的人、然后是一切他们看不惯的人……先是语言暴力,再则肉体消灭。思之不寒而栗。
而即使后果可能如此不可收拾,当这种人被骂做卖国贼的时候,从情感上我们居然依旧不愿意帮其反驳!因为,把我们的祖国搞成这样,我们都是受害者。
近期有一个八旬老翁因为在文革时期杀害他人被起诉,意味深长,不可说。盼同胞清醒,亦请既得利益者反思。
结语:国家昏乱,有责者有责,人人有耻。国家混乱,人人自危。社会正常,各司其职;社会令人羞耻,每个人都不得不额外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