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这也是温家宝总理最后一次做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颇引人关注的是首次提到了“自由迁徙”: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正如红嘴鸥不远万里飞到昆明来过冬一样,自由迁徙也是人类为了实现自我、追求更美好生活的一种与身俱来的本能。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提“自由迁徙”,并以“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作为制度前提,让人振奋不已。
法律角度说,自由迁徙已经没有任何的障碍,农民工进城务工,精英白领导聚集北上广寻找发展机遇,也早已是一种生活的常态。然而这只是一种地理意义上的自由迁徙,人们可以跨越万水千山,选择到另一个城市学习工作和生活,却跨不过那无形而深长的权利鸿沟。随迁子女能否在异地就近上学,中考高考能否实现异地参考,医保、社保该如何落地,各种公共服务能否一视同仁……这一系列由自由迁徙而衍生的公共福利如果不能得到保障,外地人如果不能与本地人一样享受制度和公共政策的阳光,那么自由迁徙就只是一种纸面上的权利。
近年来,何时开放异地高考,一直是舆论热议的话题。当我们看到,每年到中考、高考时节,大批学生像候鸟一样飞回家乡参加考试的时候,就知道追求梦想的道理充满曲折,自由迁徙其实并不自由。而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农民工超过2.6亿人,其中到本乡镇以外地方打工的农民工超过1.6亿人,而全国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仅为13.9%、16.7%。当一些地方政府纠结于该叫他们“进城务工人员”还是“新市民”的时候,更多人在理性地反思:如果不能切实改进他们的权利困境,让他们更有尊严地融入社会,这种称谓上的进步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制约自由迁徙的最大阻力来自于户籍壁垒。现行户籍制度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在特定的时期,在人口信息的采集和管理,维护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曾经发挥过巨大的作用。然而到了市场经济时期,尤其是人口流动越发频繁的今天,现行户籍制度的某些弊端也愈发凸显出来,譬如“人户分离”的管理模式,就相当于将人身与权利生生割裂。改革势在必行,由传统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过渡和改革为城乡统一的一元户籍制度,使公民获得统一的身份,进而消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差异,事实上已经成为城市化进程中无法绕过的一个命题。
然而在现实层面,户籍制度改革却显得异常的艰难。有一种说法是:城市的承载能力有限,资源也有限,放在户籍管理,外来人口将挤占本地人口的福利,这将造成新的不公平。这种说法颇具代表性,却选择性地回避了这样的问题:外来人口为城市做出巨大贡献贡献的时候,城市不拒绝,纳税的时候,城市不拒绝,为何在平等享受公共福利的时候,城市就要拒绝呢?戴着有色眼镜看外来人口,这种人性上的弱点比之制度上的不公平,更加根深蒂固。
为人们自由迁徙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首先尽快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进而全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提升职能部门的管理理念,这是一条非常清晰的路径。个人的小家,与国家这个大家,永远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唯有小家温暖幸福,才有大家的和谐稳定。愿每一个公民都可以迈着自由迁徙的权利脚下步,勇敢地去追逐家国之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