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3-02-07 21:20:56作者:
6日晚上8时许,台江新港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在群众路一家公共女厕所内抓获一个“偷窥狂”。
警察立即赶到现场,却发现一对情侣正在向一个打扮得很男性化的女子道歉。
原来,男子林某和女友经过台江群众路时,女友到附近的公厕方便,林某在外面等她。女友进厕所没多久,就大喊“有变态男在厕所里”。林某正准备冲进女厕所,却看到女友与“偷窥狂”互相拉扯着走出厕所,林某制服了“偷窥狂”并打电话报警,而“偷窥狂”则说自己是女人。经仔细辨认,林某和女友发现“偷窥狂”真是女子,只是穿着打扮过于男性化,才被误认为是“偷窥狂”。